光緒二十九年八月份(1903年9月21日—10月19日)
再,廣東每届鄉試文場應用經費及文舉人旗匾酒席、會試水脚等項銀兩,向於地丁項内支銀一千六百兩,其餘不敷之銀,均在司庫徵收各屬田房税科羡餘銀内支給。本年舉行癸卯恩科鄉試,需用前項經費等銀,應請照案動支。據藩司丁體常具詳請奏前來。
除飭俟事竣將支過各項細數分别列册報銷,并分咨外,謹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謹奏。
(硃批:該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八九輯),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842頁
【注释】
[1]原作“收署粤督致外務部請代奏電。八月初二日”。
[2]原作“收署粤督致外務部電。八月初五日。
[3]原作“收署粤督致外務部請代奏電。八月初六日”。
[4]原作“收署粤督致外務部請代奏電。八月初九日”。
[5]原作“收署粤督致外務部電。八月初十日”。
[6]原作“丁酉”。
[7]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第971號有録,署名“兩廣总督岑春煊、閩浙总督李興鋭”。所標時間爲光緒二十九年八月十八日(1903年10月8日)。
[8]此摺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24—6166—58—831號有録。
[9]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01—5424—18—149號有録。
[10]此片《光緒朝東華録》有録。見(清)朱壽朋編,張静廬等校點:《光緒朝東華録》(第五册),北京:中華書局,1958年,總第5097—5098頁。
[11]孤,《光緒朝東華録》作“辜”。見(清)朱壽朋編,張静廬等校點:《光緒朝東華録》(第五册),北京:中華書局,1958年,總第5098頁。
[12]原作“癸卯”。(www.xing528.com)
[13]信封題作“即送大西洋總領事官穆大人台啓。督署緘。岑春煊”。
[14]原作“收署兩廣總督廣東巡撫致外務部請代奏電。八月十二日”。
[15]原作“收署粤督致外務部電。八月十六日”。
[16]原作“收署粤督致外務部請代奏電。八月十三日”。文末有“摘抄交兵部”字样。
[17]原作“乙丑”。
[18]原作“收署粤督致外務部請代奏電。八月十六日”。
[19]信封題作“即送大西洋國總領事官穆大人台啓。督署緘。岑春煊”。
[20]信封題作“岑春煊”。
[21]桂林圖書館藏《岑春煊奏稿》第二十四份奏摺收有此摺。
[22]此電光緒二十九年八月十九日(1903年10月9日)發。
[23]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第1636號有録,署名“兩廣总督岑春煊、廣東巡撫李興鋭”。
[24]時間據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第1636號定。原作“五月分”。
[25]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第1637號檔有録,署名“兩廣总督岑春煊、廣東巡撫李興鋭”。
[26]時間據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第1637號定。原作“六月分”。
[27]原作“收署粤閩督致倫貝子電。八月二十二日”。
[28]桂林圖書館藏《岑春煊奏稿》第三十五份奏摺即爲此摺。
[29]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第1354號有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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