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二十九年七月二十二日(1903年9月13日)
大清欽命頭品頂戴紫禁城騎馬賞穿黄馬褂兵部尚書署理兩廣總督部堂岑,爲照會事。
現據署英德縣柴令禀稱,竊查洋人出外游歷、傳教,向須領發護照,沿途繳由地方官查驗,以憑派撥兵差隨時照料,知會上下站交替接遞,一律保護,歷經通行遵照在案。乃近來各國洋人前往内地游歷,往往不遵定章將照呈驗,以致地方文武無從知悉,寔慮疏虞。即如近日德國牧師何邁賢攜眷由省赴韶,行至英德地方,被盗行劫。當日如經領有護照,繳由三水、清遠各縣派撥兵差沿途護送,何致中途失事。設或兵差力薄,保護不及,縱有疏虞,地方官即受嚴譴,亦屬咎無可辭。今以粤東各屬幅員遼闊,地方多盗之秋,該洋人并不知會地方官,任意私自游行,往往出有意外之事,保護不及,又來詰難,殊非中外輯睦之道。理合禀請憲臺察核,俯賜照會各國領事官,以後遇有該國洋人前赴内地傳教游歷,必須領發護照,繳由首站地方官驗明保護,遞交各州縣上下站一體接替,以昭慎重而免疏虞。如有私出游行不繳驗照者,設有釀事,不得苛求,以示區别。是否有當,伏候訓示祗遵等由,到本部堂。
據此,查核現禀所稱各節,係屬實在情形,自應如禀辦理,以昭慎重而免疏虞。據禀前情,除批飭遵照外,相應照會貴總領事官查照,希即轉飭各教士遵照。嗣後如有領照前往内地傳教、游歷者,經過沿途地方,務須按約將照呈請該處地方官查驗,以憑隨時派差保護,俾免疏虞,是爲至要。
順候時祉。須至照會者。(www.xing528.com)
右照會大西洋欽命駐扎中國兩廣總領事官穆。
光緒二十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本署部堂公出委廣東藩司代行代印。
《署理兩廣總督岑春煊爲洋人游歷内地須呈驗護照事致葡總領事穆禮時照會》,澳門基金會、葡萄牙外交部檔案館、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澳門大學圖書館編:《葡萄牙外交部藏葡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檔案(清代部分·中文)》(第九册),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465—471頁,第307—622至307—6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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