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二十九年三月至六月份(1903年3月29日—8月22日)
頭品頂戴兵部尚書銜署理兩廣總督臣岑春煊、調署廣東巡撫升署閩浙總督江西巡撫臣李興鋭跪奏,爲奉文籌備銅圓,委員解部應用,恭摺仰祈聖鑒事。
竊准户部咨,前奉上諭:著福建、廣東、江蘇等省將所鑄銅圓趕緊各解數十萬圓,投交户部。等因。欽此。嗣據各該省兩次解到前項銅圓,經本部奏准,搭放在京滿漢文武各員官俸在案。兹查浙江送到銅圓式樣,與廣東等省相等,自應趕緊鑄造數十萬圓,一律委員解部,以資應用,行令轉飭該局員將前項鑄就二等銅圓仍照前兩次成案,委員運解數十萬圓,限本年六月以前赴部投納,以憑搭放秋季官俸。等因。當經轉行遵辦。
去後,兹據廣東海防善後局司道吴引孫等詳稱:奉到前因,遵即籌備二等銅圓六十萬個,分裝三百包,每包二千個,遴委候補典史興仁附輪解赴户部交納應用等情,請即奏咨前來。
臣等覆核無異,除咨明户部外,謹合詞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敕部查照。謹奏。
(硃批:户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九二輯),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249頁
【注释】
[1]原作“收署兩廣總督致外務部請代奏電。六月初三日”。
[2]原作“收署兩廣總督致外務部請代奏電。六月初三日”。
[3]原作“收署粤督致外務部請代奏電。六月初四日”。
[4]原作“丁巳”。
[5]原作“收署粤督致外務部請代奏電。六月初六日”。
[6]原作“收署兩廣總督廣東巡撫廣東學政致外務部請代奏電。六月初八日”。
[7]此摺《光緒朝東華録》、《嶺東日報》有録。見(清)朱壽朋編,張静廬等校點:《光緒朝東華録》(第五册),北京:中華書局,1958年,總第5058—5060頁;《嶺東日報》光緒二十九年六月初八日(1903年7月31日),《1903—1905年廣西人民起義資料》(第1册),廣州:廣東省中山圖書館,1960年複製,第54—56頁。
[8]上諭時間當在摺後,而此諭在摺前,當有一時間有誤,待考。
[9]原作“六月八日”收到。
[10]措,原缺,據文意補。
[11]此摺《嶺東日報》有録,題作《粤督岑審明縣官殘忍請予极刑摺》。見《嶺東日報》光緒二十九年六月十一日(1903),《1903—1905年廣西人民起義資料》(第1册),廣州:廣東省中山圖書館,1960年複製,第61—63頁。(www.xing528.com)
[12]恤,原缺,據文意補。
[13]且,字迹不清,據《嶺東日報》改。見《嶺東日報》光緒二十九年六月十一日(1903年8月3日),《1903—1905年廣西人民起義資料》(第1册),廣州:廣東省中山圖書館,1960年複製。
[14]慘戮,字迹不清,據《嶺東日報》改。見《嶺東日報》光緒二十九年六月十一日(1903年8月3日),《1903—1905年廣西人民起義資料》(第1册),廣州:廣東省中山圖書館,1960年複製。
[15]民派,字迹不清,據《嶺東日報》改。見《嶺東日報》光緒二十九年六月十一日(1903年8月3日),《1903—1905年廣西人民起義資料》(第1册),廣州:廣東省中山圖書館,1960年複製。
[16]供結等,字迹不清,據《嶺東日報》改。見《嶺東日報》光緒二十九年六月十一日(1903年8月3日),《1903—1905年廣西人民起義資料》(第1册),廣州:廣東省中山圖書館,1960年複製。
[17]未,字迹不清,據《嶺東日報》改。見《嶺東日報》光緒二十九年六月十一日(1903年8月3日),《1903—1905年廣西人民起義資料》(第1册),廣州:廣東省中山圖書館,1960年複製。
[18]原作“收署粤督致外務部電。六月十三日”。
[19]原作“收署粤督致外務部電。六月十三日”。
[20]原作“三月”,當誤。
[21]原作“收署粤督致外務部請代奏電。六月十四日”。
[22]原作“收署粤督致外務部電。六月二十日”。
[23]原作“收署粤督致外務部請代奏電。六月廿二日”。
[24]原作“收署粤督致外務部電。六月廿五日”。
[25]原作“收署粤督致外務部電。六月廿六日”。
[26]如果有,原作“如有果”,據文意改。
[27]原作“收署粤督致外務部電。六月廿七日”。
[28]原作“收署粤督致外務部請代奏電。七月初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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