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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三册:奖惩东蓝庆远剿匪效果及官员报告外务部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次收復東蘭,尤爲迅速,所部皆能力戰尾追,不辭勞瘁,绝無各營畏難觀望之習,寔屬忠勇可嘉。該鎮所部前後已由煊賞銀八千兩,以勵諸軍。俟查明出力人員,再行奏保。昨據慶遠府知府濮賢恒報稱,廿一日復大至,趙焕湘隻身來城求援,懷遠鎮旋被踞。其餘各員統俟查明,分别參辦。應請旨將南澳鎮總兵潘瀛、記名總兵唐生玉,均行革職,發往軍臺。卸署柳慶鎮記名總兵唐生玉,屢次失利,且多騷擾。

岑春煊集第三册:奖惩东蓝庆远剿匪效果及官员报告外务部

光緒二十九年六月初三日(1903年7月26日)

煊前聞東蘭州告急,即電催署右江鎮總兵黄忠立,迅速率營赴援。兹據十四日禀報,該鎮於閏月初七日,自巴馬聞東蘭州失陷,即日拔隊馳援,并派勇至蘭陽截匪去路。初八日至東蘭,初九日收復東蘭,初十日追匪至長江哨那腰機,匪大至。拒戰一晝夜,匪乘大雨,逾山渡河,我軍越嶺逼之,墜水者甚多。即將匪踞之蘭陽、長江哨那腰機同時收復。現擬直搗吾隘老巢。等語。

查該鎮黄忠立前在百色二都勦匪,冒雨窮追三晝夜。此次收復東蘭,尤爲迅速,所部皆能力戰尾追,不辭勞瘁,绝無各營畏難觀望之習,寔屬忠勇可嘉。該鎮所部前後已由煊奬賞銀八千兩,以勵諸軍。俟查明出力人員,再行奏保。

再,慶遠府之懷遠鎮前已克復,派有趙焕湘一營駐守。昨據慶遠府知府濮賢恒報稱,廿一日賊復大至,趙焕湘隻身來城求援,懷遠鎮旋被賊踞。等語。查趙焕湘本係帶兵駐守之員,豈得擅離。恐係隻身先逃,兵無主將,懷遠因之失陷。應請旨將記名提督趙焕湘,先行革職,查實再請旨嚴辦。

其餘各員統俟查明,分别參辦。南澳鎮總兵潘瀛,統帶虎勇,縱勇擾民。卸署柳慶鎮、記名總兵唐生玉,累次失利,槍刀軍械任意拋棄,且騷擾居民。虎勇營幫帶千總潘繼周,勾通土匪,無惡不作。

應請旨將南澳鎮總兵潘瀛、記名總兵唐生玉,均行革職,發往軍臺。千總潘繼周即在軍前正法,以肅軍律。是否有當?請代奏。

煊叩。江。

《爲派營赴援東蘭勦匪事收署兩廣總督岑春煊電》,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清代軍機處電報檔彙編》(28),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360—361頁

《上諭》,《諭摺彙存》(第五十六册),臺北:文海出版社,1967年,第5025頁(www.xing528.com)

(清)朱壽朋編,張静廬等校點:《光緒朝東華録》(第五册),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總第5047頁

附一:電參總兵千總諭

光緒二十九年六月初五日(1903年7月23日)

岑春煊電奏,廣東南澳鎮總兵潘瀛,縱勇擾民。卸署柳慶鎮記名總兵唐生玉,屢次失利,且多騷擾。千總潘繼周,勾通土匪,無惡不作等語。潘瀛、唐生玉均著革職,發往軍臺效力贖罪。潘繼周著即在軍前正法,以肅軍律。欽此。

附二:爲奏參廣東南澳鎮總兵潘瀛等諭

光緒二十九年六月初五日(1903年7月23日)[4]

諭:岑春煊電奏,廣東南澳鎮總兵潘瀛,縱勇擾民。卸署柳慶鎮記名總兵唐生玉,屢次失利,且多騷擾。千總潘繼周,勾通土匪,無惡不作。等語。潘瀛、唐生玉均著革職,發往軍臺效力贖罪,潘繼周著即在軍前正法,以肅軍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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