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查佛山係内地不通商口岸,按照約章,洋商不能在内地開設行棧。劉有慶既係西洋國商人,自不應有在佛山内地開店之事。據稱佛山鎮汾寧里合聚布店生理,向係該商資本,是該店即係劉有慶所開無疑。按照約章,殊有不合,礙難認作交涉案件辦理。應由劉有慶照華民章程,自向地方官禀控可也。右照會大西洋欽命駐扎中國兩廣總領事官穆。
光緒二十九年閏五月十八日(1903年7月12日)
大清欽命頭品頂戴紫禁城騎馬賞穿黄馬褂兵部尚書署理兩廣總督部堂岑,爲照復事。
接貴總領事官閏五月初十日來文,以據貴國旗籍商人劉有慶訴稱,佛山鎮汾寧里合聚店布疋生理,向係該商資本,歷經司理人楊德三料理,與嘉應州興寧縣城晋華布店之分枝,佛山晋華布店交易有年,被晋華店先後揭借本銀共一萬八千六百兩。詎晋華店東饒鹿生、饒衍萬意圖吞騙,竟先將興寧晋華店貨物,概行搬往乾泰、謙店記、開匯等店,另作生理,旋將佛山晋華布店閉歇等情。照請札飭興寧縣,將該店東饒鹿生、饒衍萬、饒祐屏、饒子堯、饒東凰等拘案,押令清楚還查封變抵,按律訉辦等由前來。
查佛山係内地不通商口岸,按照約章,洋商不能在内地開設行棧。劉有慶既係西洋國商人,自不應有在佛山内地開店之事。據稱佛山鎮汾寧里合聚布店生理,向係該商資本,是該店即係劉有慶所開無疑。按照約章,殊有不合,礙難認作交涉案件辦理。應由劉有慶照華民章程,自向地方官禀控可也。
爲此照復。順頌日祺。須至照會者。(www.xing528.com)
右照會大西洋欽命駐扎中國兩廣總領事官穆。
光緒二十九年閏五月十八日。
本署部堂公出委廣東藩司代行代印。
《署理兩廣總督岑春煊爲劉有慶案及佛山非通商口案事復葡總領事穆禮時照會》,《葡萄牙外交部藏葡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檔案(清代部分·中文)》(第九册),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279—284頁,第307—104至307—10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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