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1903年4月26日)
再,查四川夔州龍安等府界連陝、甘、湖北三省深山林箐,最易藏奸。定章按年輪派提鎮,於十月間酌帶弁兵分赴邊界地,於三省各員會同巡行會哨,將邊境是否敉安之處,互换印結申報。臣衙門以時奏聞。光緒二十八年,陝、楚會哨輪應重慶鎮總兵前往,因川東匪焰未熄,總兵未可輕移,爰檄委夔州協副將英秀、太平營游擊陳邦榮就近代會。
兹據陳邦榮禀報,酌帶弁兵於二十八年十月初一日行抵川、陝交界之漁溏壩滾龍坡,與陝西漢中鎮所派之定遠營游擊賀大發見面會哨。又據英秀禀稱,揀帶兵丁於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抵川、楚交界之火峰界嶺,適湖北宜昌鎮總兵傅廷臣亦抵界所,彼此見面會哨。并據署松潘鎮總兵何鑑申稱,選帶得力弁兵於十月二十日行抵川、甘交界之馬尾墩哈南寨地方,是日駐甘之陝西河州鎮總兵羅平安亦即抵界見面會哨。均經互换印結。結稱邊境地方皆尚平静,巡過地方亦尚無匪類顯然滋擾情事各等情前來。
除仍飭隨時巡防鎮懾外,所有川省與陝、甘、湖北三省會哨邊境安静情形,理合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謹奏。
(奉硃批:知道了。欽此。)
《署督岑又奏三省會哨地方安静》,《諭摺彙存》(第五十二册),臺北:文海出版社,1967年,第2406—2408頁
【注释】
[1]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第1626號有録。(www.xing528.com)
[2]時間據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第1626號定。原作“四月分”。
[3]原作“收四川總督致外務部電。三月初四日”。
[4]原作“收四川總督致外務部電。三月十一日”。
[5]原作“即送西洋國總領事官穆大人台啓。督署緘。岑春煊”。
[6]此摺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第956號有録。
[7]原作“收署川督調署粤督致外務部請代奏電。三月二十四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