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光緒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再,查前准吏部咨,補行核議川省前辦三嚴番案保出力員弁,分别准駁清單内開,四川試用同知趙權請俟補缺後,以知府用。今三嚴案内,復蒙保補缺以知府用,係屬重復,懇請奏咨改,隨帶加一級等情前來。合無仰懇天恩俯准,將試用同治趙權前保俟補缺後以知府用之案,改給隨帶加一級,以録微勞而免重□。除咨吏部查照外,理合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訓示。
光緒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1903年4月26日)
再,查前准吏部咨,補行核議川省前辦三嚴番案保奬出力員弁,分别准駁清單内開,四川試用同知趙權請俟補缺後,以知府用。該員捐案查據户部聲覆,二十五年以前捐册遺失,無憑查核,應令飭取原捐執照,送部再行核準注册。等因。准此,當經轉飭聲覆。
去後,兹據試用同知趙權禀稱,竊職現年五十二歲,浙江歸安縣人,由監生遵籌餉事例,在皖捐局報捐同知,指分四川。同治十年十一月初十日,欽派王大臣驗放,堪以照例發往。覆奏奉旨:依議。欽此。領照起程,同治十一年二月二十七日到省。所有原捐執照已於同治十年赴吏部驗到時呈驗繳銷,現在實屬無憑申送。又職於光緒二十三年因辦順直賑捐出力,保俟補缺後以知府用。吏部於光緒二十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具奏,奉旨:依議。欽此。復於光緒二十五年在署岳池縣任内,因辦理賑捐出力,保俟歸知府班後,加三品銜。吏部於二十五年九月十四日具奏,奉旨:依議。欽此。今三嚴案内,復蒙保奬補缺以知府用,係屬重復,懇請奏咨改奬,隨帶加一級等情前來。
臣查該員原捐執照早已在部驗銷,此時自係無憑申送,其保案既經重□,亦似應准其改奬。合無仰懇天恩俯准,將試用同治趙權前保俟補缺後以知府用之奬案,改給隨帶加一級,以録微勞而免重□。(www.xing528.com)
除咨吏部查照外,理合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奉硃批:著照所請,吏部知道。欽此。)
《署川督岑奏趙權請改奬》,《諭摺彙存》(第五十二册),臺北:文海出版社,1967年,第2381—238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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