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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制:最佳政府形式?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我来说,君主制自身,即合法而有限的君主制,即使是现在,在罪的堕落王国中,它是最好的。所以,关于君主制的问题可归结为:1.在人堕入罪中后,哪种政府才是最佳政府?因此,保皇党尽力证明国家必须由绝对君主统治,因这是最好的政府;但律法告诉我们这是违背本性的,即使在某些时候,人民会选立绝对君主。

君主制:最佳政府形式?

对这个问题,我不愿多说一个字。这是一条黑暗之路。在堕落本性中,能够做得最好的事情便是恶。对我来说,君主制自身,即合法而有限的君主制,即使是现在,在罪的堕落王国中,它是最好的。

我祈求西蒙先生与这位可怜的教士看看,他们为君主制大唱赞歌,歌颂世间只有君主制能行拯救,其他政府形式都是背经叛道。西蒙先生说(p.8):“如叫我为其他政府歌功颂德,那我就既不惧怕神,也不敬畏王,只是与那些煽动人心的叛党为伍罢了!”所以,关于君主制的问题可归结为:1.在人堕入罪中后,哪种政府才是最佳政府?或者说,哪种是从政策上看最好的政府?2.哪种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即最高效的、最令人愉悦的或最令人尊敬的政府?正如好事有三种一样:有用有利之物、愉快舒适之物、真诚坦率之物;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就在这三者之间。3.这个问题也可转换为:哪种政府最符合本性?或者说,与本性相一致,与自然万物吻合,能够与自然界的鸟、兽、天使、人等交流,作为管理者将他们带向他们的最终归宿。或者,哪种政府最适合于人、罪人、这个或那个国家的有罪之人?有些民族更野心勃勃;有些民族更好生事端;有些民族更适合由一人统治;有些则更适合被多人统治。4.这个问题可以涉及喜爱、惧怕、顺服、侍奉等的实行或困难。爱、惧怕、顺服一个君王总比多个主人要容易一点。我们的主说过,侍奉两个主人尚且困难(《马太福音》6:24),何况侍奉二十个或一百个主人。5.这个问题可以是发令权力问题,或者是命令的正义和平等问题。我把这最后一点设为主题。

主张一:一个绝对不受限制的政府不仅不是最好的政府,而且是最差的政府。这与所有保皇党及我们这可怜的教士相对立。理由如下:

1.这是非法的设立;神从未给予如此诫命。我绝不会将那最高权威归于这样一个我明确反对的东西。对一个有罪的且爱好和平的人而言,绝对政府无异于邪恶政府,没有从神而来的权柄——神绝不会授以犯罪之权柄。索斯纽斯(Sozenus Junior)[1]说,教皇权力不得犯错和不义(Plenitudo potestatis ad malum et injuriam non extenditur)。娄阿慈(Ferdinand.Loazes)和博学的瓦斯克斯议员也持这观点[2]

2.对城邦来说,当人民击鼓跳舞时,伊巴密浓达(Epiminondas)[3]最好别睡着了。他说:“我清醒的时候,你们可以安心睡觉去。”人民欢欣鼓舞之时,便是他为城邦利益而深思远虑之刻。亚当堕落之后,所有君王都在犯罪和行不义之事,从而需要法律指导。即使他们成王了,他们依然是人!“全能”置于一人之手,就成了受诅权力。所有圣者据理认为,救恩状态在第二亚当的生存中是不会从神那里失去(non posse deficere)的;这比起在第一亚当的生存——有能力不堕落(posse non deficere)——要好。我们自由意志在天上是不会犯罪的;而在地上,我们有能力犯罪。如在通向天国的途中,即在这世间,我们却有犯罪的权能。因此,神的子民处境优越。《何西阿书》(2:6—7)谈道:“我必用荆棘堵塞她的道,筑墙挡住她,使她找不着路……她必追随所爱的,却追不上。”神在说到以法莲人时说:“以法莲亲近偶像,任凭他吧!”(《何西阿书》4:17)所以,当最高权力握于某个有罪之人手中时,这不可能是一个好的政府。这个人的本性与他人一样倾向于行不义。当他处于这样一个独揽大权的位置时,他就更有可能行不义之事了。就其王者职分而论,他不得对其臣民行任何不义之事。按这些奉承的保皇党理论,君王之为王便可杀乌利亚,也可任意杀百姓,但不可能犯罪。这便是他们眼中世上最好之政府。如果这样,一头不带链子的狮子是最好的统治者;——因为不戴铁链,他才能任意将其爪牙伸向所有的兽类、绵羊与羔羊,以及其他动物;而且,这倚靠的是神之所命。

3.一个不在任何约束之下的人会是什么呢?他是地上的被造之神,在罪恶滔天的壮丽景观中疯狂,在月亮与星云下无恶不作。人本可就自己的选择听取旁人之忠顾;但是,在无法律约束和无章可循的条件下,作为绝对权力的最高拥有者,他便成了一个高高在上、趾高气扬与毫无瑕疵的世间神。同时,与多个统治者在严肃且智慧的法律指导下比起来,这个人此时也更易犯错,更易行残暴的不义之事。与一群拥有更少对抗法律权利的罪人比起来,作为一个有罪之人,他迟早会犯罪,变成尼禄,残暴地杀害无辜百姓,颠覆法律、自由与信仰。就其职分而言,无人能对抗他。于是,他便可无恶不作;比较贵族制中的多人统治,这更具危险性与伤害性。

4.恺撒伟大;但理性与法律更大。因此,他的政府不可能比理性与法律的政府更好。

5.绝对君主制之下的自由民首先是处于被奴役状态的,因为君王享有如此绝对权力,便可任意杀戮而不加控制。对他们而言,除了逃跑、祷告与流泪外,别无他途。试问:暴君有更大权力吗?断乎没有!绝对君主是睡着的狮子,而暴君是醒着并猎食的狮子。这两者的差别只有或然性。

6.这点是教皇主义者的说辞。贝拉明(de pontif .,l.1,c.1)、Sanderus(de visibili Monarchia,1.3,c.3)、图瑞尔(Turrere)(in sum de Eccles.l.2,c.2)等人想证明教会的政府当由绝对君主与教皇共同掌权,因这是最好的政府形式,但麻烦不少。因此,保皇党尽力证明国家必须由绝对君主统治,因这是最好的政府;但律法告诉我们这是违背本性的,即使在某些时候,人民会选立绝对君主。

主张二:君主制就其完整意义(天地人都是其中的公民)上而言,由神在其中直接管理,因而绝对是最好的政府。但是,其他好的或很好的政府,就它们接近这个最好政府而言,则必须证明,天使也有政府并且就是君主制;在鱼、鸟、兽等动物中也有君主制;等等。而且,如果亚当没有犯罪,那在伊甸园里也必定是君主制。我无法想象,那种状态下的政府会是什么样的。我想,最合理的应该是父亲式或母亲式的管理吧!以他们的理论,这世上应该有个天主教的皇帝来统管这世间所有的王。对于世上所有的王来说,除非他们承认天主教皇帝在整个世界的统治,除非他们像奴隶似的匍匐在他们脚下,不然,他们就都是篡位者。如果众王是诸神,且不会犯罪,如大卫即早期的所罗门那样,那么,我要说,这种有限制的君主制比贵族制和民主制都好。理由如下:1.它离不义最远,离和平与属神最近。2.神在他的民中设立了这种政府。3.依据经验,它也不那么拒绝改变,除非有人认为威尼斯模式是最好的。恕我直言,君王与威尼斯公爵是有差别的。

主张三:每种政府都有其强项。君主制在人前尊贵灿烂;贵族制善于纳言;民主制则有自由,也许还利于扩大财富。君主制更便于达到其目标,因为一人掌舵要比多人掌舵更容易让船驶向岸边。服侍一个人,我们也更易表现出惧怕、爱与顺服。并且,这一个人更容易执行法律。

主张四:我认为,受限制的、混合的君主制是最好的政府形式,比如英格兰与苏格兰的政府,国会与君王一道为英伦三岛谋求福利。这种政府从君主制那里继承了荣耀、秩序与统一;而从那最智慧的政府那里则承接了谏言的完全、国家的稳定与强盛;从普通民众的影响那里,它又得到了自由、特权与顺服的敏捷性。

反1:一人比多人有更多的权力,更易受到敬畏,更多地接受爱。

驳:权力不能再大了!恐惧来自罪。当在本性沦于罪这种条件下,君主制是最好的。

反2:一人为主比多人为主更适合本性。

驳:无罪状态下确实如此,就像父亲对众子女的统治一样。

反3:内阁的产生、执行,以及机密的保护方面,君主制明显优于其他政府。

驳:这存在于一些特例中,因为罪给我们带来了黑暗。因此,我们在发明上愚钝,在执行上缓慢;基于愚昧我们还需要沉默。这些都是本性的或然状态。一人命令所有人,不需要任何的顾问,仅相信自己的内心,这就是愚蠢!(www.xing528.com)

反4:君王远离嫉妒,因无人与之平等。

驳:当然如此!在许多事上君主制都有其优势。但是,这与保皇党宣扬的绝对君主制没有丝毫关系。

反5:在民众那里,愚人多于智者,缺点盖过长处。

驳:纯粹的民众不能在贵族制或民主制中行统治。否则,所有人都是统治者,就等于无统治。但是,多双眼睛总比一双眼睛看得多——在特殊情况下,一人可能比百人看得远。不过,这种或然的状态不能进行常态统治。

反6:君主制之所以最完美在于:它与混乱相对,与本性相符。对此,植物、鸟儿、蜜蜂便是很好的例证。

驳:无罪本性之管理并无理性。鸟儿与蜜蜂之社会的运行不会有罪人的政治民事政府的存在,特别没有绝对君主制的存在。蜂王与鹰王都没有绝对王权,如果它们要毁掉它们的族类,那些成群的蜂与鹰将自然地将它们的王杀死。蜂王行事不会倚靠内阁从它蜂臣那里借来权力。君王则必须这么做。他与内阁的交流就削减了权力的绝对性。我不明白,这怎么就比其他政府更离无政府状态或混乱更远了。其本质包括命令与顺服之秩序。“一”并不比“多”更与混乱状态相对。“一”更容易从君王滑向暴君,且不接纳正义的逆耳之言,他也有了违反公正的合法权力。因此,他的绝对权力实则与正义的秩序正好相反。所以,君王因其绝对性,离无秩序与混乱就更近了。

反:国会与君王一样无权否定人民对正义之事的声音,也不能阻挠神的律法。

驳:确实,国会与君王都不能反对律法与理性。但是,一个拥有极度权力的君王则可否决公正,并以此权力行不义。因此,它们都没有绝对权力可言。

反:在过度使用权力的情况下,谁来惩罚和控制国会?

驳:下一届(后面的)国会。

反:下一届国会与民众都是会犯错的。

驳:完全正确!此时,神定会给予纠正!

【注释】

[1]索斯纽斯(Sozenus Junior),causa occurrenti l.2.——原注

[2]Ferdinand.Loazes in suo cons.pro March.de Velez.(p.54,n.65)和Ferd.Vasquez p.1,l.1,c.5,n.17.——原注

[3]Epiminondas应该指的是Epaminondas(伊巴密浓达,',约西元前418—362),古希腊著名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底比斯,Thebes)执政官,与斯巴达伯罗奔尼撒战争后成为希腊霸主)进行对抗,并打败斯巴达,成为希腊新霸主。伊巴密浓达死后,底比斯随即失去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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