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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安全法教程:法律责任承担方式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的行为,应当根据行为危害性程度、情节轻重等,分别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二)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相当严重,造成重大损失,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所应当追究的法律责任,此时,不能以行政处分代替刑事处罚。

中国国家安全法教程:法律责任承担方式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的行为,应当根据行为危害性程度、情节轻重等,分别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主要是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行为,情节比较轻微,危害性不大,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违纪行为,可视情节的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对所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违纪行为给予的一种惩戒。《公务员法》第59条规定了公务员的禁止行为,其中与《国家安全法》相呼应的规定有:“①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③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⑩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⑪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⑫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第61条规定,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公务员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第62条规定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有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分应当依照《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以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的权限、程序等进行。

(二)刑事责任(www.xing528.com)

刑事责任,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相当严重,造成重大损失,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所应当追究的法律责任,此时,不能以行政处分代替刑事处罚。《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刑法》在其第九章除了规定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即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以外,还针对特定部门工作人员,特定领域、特定活动规定了特殊的渎职罪。也就是说,《刑法》第397条所规定的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可以说是渎职罪的普通规定、一般条款,同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根据《刑法》第397条的规定,当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同其他渎职犯罪发生竞合的,适用的原则是特殊条款优先的规则,即按其他渎职罪定罪量刑。因此,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其他渎职类犯罪的,应该按照其具体行为触犯的罪名来定罪量刑,而不再以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刑法》第398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就不再定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罪,而是直接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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