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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安全法教程:海外利益安全的概念与实施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海外利益安全即是指保护海外中国公民、组织和机构的安全和正当权益、国家的海外利益不受威胁和侵害,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其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1.承载海外利益的主体具多样性。我国国家海外利益保护的利益主体包括中国公民、组织和机构。保护海外利益有可能涉及国家主权之间的冲突,国际合作保护和共同利益保护是主要保护手段。

中国国家安全法教程:海外利益安全的概念与实施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海外利益进行不同的分类。根据国家战略标准,海外利益可以分为核心海外利益、重要海外利益和边缘海外利益;[12]根据内容标准,海外利益可以分为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文化利益;根据维护标准,海外利益可以分为安全利益、发展利益和认同利益;等等。

海外利益的范围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海外利益,是指国家利益的海外延伸,国家的海外利益是指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在海外的利益。广义的海外利益,包括中国海外利益和国家海外利益,中国海外利益比国家利益中的海外部分有更宽的范畴[13]中国海外利益包含了从社会各个层面即官方和民间、机构和个人各种视角所关注的各种局部利益的总和。国家的海外利益是从国家层面,即中央政府视角所关注的关系到国家总体利益方面的具体利益,范围包括国有资产、国家秘密、国家形象、国家软实力、国家在国际上的权益等等。《国家安全法》采取广义的海外利益概念。海外利益安全即是指保护海外中国公民、组织和机构的安全和正当权益、国家的海外利益不受威胁和侵害,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其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承载海外利益的主体具多样性。我国国家海外利益保护的利益主体包括中国公民、组织和机构。中国公民是指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不包括已经取得住在国国籍的华裔。从法律的角度讲,国家保护的是中国公民的人身安全,以及中国公民、组织、机构和国家在海外的正当权益和公正待遇。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或是中国资本背景投资或收购经营进行相应商业活动的企业和组织,承载着中国经济利益、文化利益,中国政府应确保中国企业和组织机构在海外得到公正待遇。

2.保护海外利益安全的诉求具正当性。中国公民、组织和机构位于他国领土之上,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受所在国法律支配,这是符合国家主权原则要求的。《宪法》第5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这里对于华侨采用了正当的权利和利益的表述,对于归侨和侨眷表述为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原因在于保护主体的所在地域不同,合法性与正当性的范围可能有所区别。归侨和侨眷作为中国公民,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范围内,理所应当遵守中国法律,只有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才能得到保护。华侨作为中国公民,又长期定居国外,所在国法律规定可能与中国的法律规定并不一致,有的行为在所在国是合法的,但是在我国可能属于非法;有的行为在所在国是非法的,但是在我国可能又是合法行为。更为极端的情况是,有的所在国的法律本身就存在威胁我国国家安全,或者对中国公民、组织存在歧视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国家是否给予保护,就不能简单地考虑行为是否符合所在国法律规定,而需要考虑到正当性。

3.保护海外利益安全的地域具特殊性。海外利益是存在于其他主权国家管辖范围内的利益,其中包括了公民、企业、组织等非国家机构进行的基于金融和非金融类投资、企业股份交易,外交官及本国公民因旅游、商务等需求而在当地产生的保护问题等方面。从海外公民的情况来看,根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我国出国旅游人数超过1.29亿人次。根据教育部最新的统计,在整个2017年中,中国出国留学生人数第一次突破了60万人次,也是目前世界出国留学生最多的国家。商务部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对外劳务合作派出各类劳务人员52.2万人,较上年同期增加2.8万人。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截至2017年,我国累计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达55 786亿元人民币,约合8491亿美元。(www.xing528.com)

4.保障海外利益安全的方式具综合性。传统上,保护一国海外利益主要依靠外交和军事力量,以军事力量为依托,以外交谈判和磋商为主要方式。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多样化,海外利益的存在方式增多,保护不能再依靠传统方式,尤其是军事保护方式不应该成为主要保护方式。保护一国的海外利益应主要依靠法律手段进行,采用企业指南等软法和对外投资法等硬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海外利益保护。

5.保护海外利益安全的方案具国际性。保护海外利益有可能涉及国家主权之间的冲突,国际合作保护和共同利益保护是主要保护手段。在利益相互冲突的情况下,海外利益存在的前提是合乎所在国法律或者国际法,为便于国际合作的开展,需要得到东道国的法律或者国际法的保护。

6.保护的海外利益具共同性。我国海外利益保护是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多层次的,是与东道国发展共同利益的保护。①中国应在对外援助法的框架下,加大在文化教育方面的投入,援助当地学校、科研机构、医院等。②积极参与反恐、维和、救援等国际公共物品提供,使东道国和国际社会认同中国参与国际社会建设的善意。我国依法保障自身的海外利益,一定要建立在尊重别国主权和司法独立的前提之上,合理保护合法利益,而非片面地追求“保护”,这样反而会对我国海外利益的保护产生巨大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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