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恐怖主义已成为世界公敌,国际恐怖势力刻意制造大规模恐怖袭击,其轰动效应向全球扩散的特征日益凸显,全球反恐局势已进入崭新的历史阶段。受国际恐怖活动高发、境内外“东突”势力渗透煽动的影响,我国国内面临的恐怖主义威胁亦愈发突出。对经济与和平研究所(IEP)每年发布的《全球恐怖主义指数报告》(Global Terrorism Index)进行分析可知,2002年~2011年这10年时间里,我国的恐怖主义指数从2.72上升为4.99,受恐怖主义影响严重程度的全球国家评级排名由第43位上升至23位。最新的《Global Terrorism Index 2017》显示,在过去15年间,亚太地区恐袭事件由106起增至870起;自2002年以来,亚太地区约85%的恐怖主义遇难者身处菲律宾、中国和泰国。由此可见,我国受恐怖主义影响十分严重。近年来,我国的恐怖袭击事件虽有所减少,但形势依然严峻——恐怖主义指数仍在不断攀升(2014年为5.21,2016年为6.108),2014年排名为25位,2016年为23位。2017年中国恐怖主义指教虽然有所下降,但始终排在俄罗斯、美国等国家之前。
与之相一致,我国的恐怖活动也一改往日低频率、小规模、对象单一的态势,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①我国的恐怖活动范围不断扩大,从南疆的重点地区扩展到北疆,从新疆扩展到全国;从小城镇向县、市扩展,进而“处处开花”;有些恐怖活动人员甚至直接偷渡出境参加“圣战”,或者在境外接受训练,然后再潜回国内从事恐怖活动,恐怖分子“回流”“派遣”形势严峻。②从恐怖活动犯罪组织形式看,恐怖活动呈现规模化趋势,表现出人数众多、结伙造势、多点袭击、对抗激烈等特点。③从恐怖活动的手段看,表现出残忍性、多样性等特点,除了较常见的暴力砍杀、暗杀、投毒、纵火等手段外,还出现了大量的新型犯罪手段,如劫持、爆炸、自杀性袭击、车辆碾压等;网络恐怖活动犯罪也逐渐开始显现。④从恐怖活动袭击目标看,从警察与政府机构逐渐转向平民和软目标;恐怖活动对象表现出无差别性,不论男女老少,民族属性如何,都可能成为恐怖活动侵害的对象。⑤从恐怖活动主体来看,我国早期的恐怖活动中,成年男性起绝对的主导作用,而近年来,未成年人和女性参与比例大幅上升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呈现年龄低、文化素质低、网络化程度高的“两低一高”新特征。可以说,我国当前正处于暴力恐怖活动活跃期、反分裂斗争激烈期、干预治疗阵痛期的“三期叠加”时期。恐怖活动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对我国的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已经成为影响我国边疆民族地区稳定与发展,甚至全国的稳定与发展的一个重要不稳定因素。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十分重视对恐怖主义的防范和处置,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在国际层面,自2001年签署《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开始,我国签署了12个关于制止和打击恐怖主义的国际公约或条约。在国内层面,201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在《反恐怖主义法》通过后,该决定现已失效)。该决定规定,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坚决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严密防范、严厉惩治恐怖活动。该决定还对恐怖活动的定义、国家反恐工作机构、恐怖组织和人员的认定、与恐怖活动相关资金资产的冻结、反恐国际合作等作出规定。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也明确提出,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信息、国防等安全。201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共有9条涉及对恐怖主义的防范和处罚。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反恐怖主义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分为10章,对我国反恐怖主义总的原则、工作机制、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反恐安全防范、反恐情报信息、反恐调查、应对处置、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www.xing528.com)
《反恐怖主义法》是根据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总结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而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法律,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我国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体制、机制、手段措施,为我国依法打击恐怖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障;是对《国家安全法》第28条国家防范和处置恐怖主义、极端主义规定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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