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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安全法律部门的三个层面及其关系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即在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11类国家安全领域中的国家安全法律。这些都属于国家安全法律部门。关涉国家安全法律的确与国家安全法律相关,但却不能完全地将之纳入国家安全法律体系,或者使之成为国家安全部门法。如图1可以大致看出国家安全法律体系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部门中的划分。图1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的三个层面以及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中国国家安全法律部门的三个层面及其关系

自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以来,党和国家对国家安全领域的立法高度重视,新设立的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职责之一就是要推进国家安全法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国家安全领域的立法从数量和速度上来看都是空前的。到目前为止,已经形成了以《国家安全法》为纲领,涵盖了《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主义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和《网络安全法》等各细分领域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框架,国家安全法律部门体系已经大体形成。

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国家安全涵盖了11个领域的安全,几乎无所不包。但从功能和地位分析,纳入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的各部法律在性质与地位上各有不同。依据各法体现国家安全相关问题程度的不同,可以将国家安全法律体系划分为核心国家安全法律、领域国家安全法律、关涉国家安全法律三种。

1.核心国家安全法律。即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是国家安全法律体系中其他法律的纲领,起到统领和原则示范效应的作用,同时为其他法律的制定提供了接口。《国家安全法》就是我国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法律,是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和总则。因此,我国的核心国家安全法律即为《国家安全法》。[17]随着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法典化趋势的加强,这种核心性在未来会有更好的体现。

2.领域国家安全法律。即在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11类国家安全领域中的国家安全法律。与核心国家安全法律相比,领域国家安全法律局限在国家安全之下的某一安全领域中;与关涉国家安全法律相比,领域国家安全法律中国家安全占比高,体现明显。自2014年4月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以来,我国颁行了许多重要的国家安全领域法律,譬如:《反间谍法》(2014,政治安全领域),《反恐怖主义法》(2018年修订,社会安全领域),《境外非政府主义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2017年修订,文化政治安全领域),《网络安全法》(2016,科技信息安全领域),《国防交通法》(2016,军事安全领域),《国家情报法》(2018年修订,政治安全领域),等等。(www.xing528.com)

而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以前,我国事实上已经存在了很多领域国家安全法律,如政治安全领域的《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修订)、《戒严法》(1996);国土安全领域的《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反分裂国家法》(2005)、《领海及毗连区法》(1992);军事安全领域的《军事设施保护法》(2014年修订)、《国防法》(2009年修订);经济安全领域的《反垄断法》(2007);社会安全领域的《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等等。这些都属于国家安全法律部门。

3.关涉国家安全法律。与领域国家安全法律类似的是,关涉国家安全法律同样可以纳入某一特定的国家安全领域之中;但从法律的主旨和关涉国家安全的程度上看,与领域国家安全法律相比,此类法律的关涉程度有限。它的一个典型特征是整部法律只有个别一个或若干条款涉及国家安全,且多为排除性适用条款。关涉国家安全法律的确与国家安全法律相关,但却不能完全地将之纳入国家安全法律体系,或者使之成为国家安全部门法。一是其本身可能就属于其他法律部门体系,典型的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典》等;二是关涉国家安全法律立法的主要目的和原则在于特定领域的非国家安全事项,而非纯粹的国家安全立法;三是将关涉国家安全法律设定在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的外围,可以更加灵活地解决国家安全法律部门与其他法律部门的衔接和联系问题,使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和部门划分更加和谐。如图1可以大致看出国家安全法律体系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部门中的划分。

图1 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的三个层面以及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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