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无论采取何种预防控制措施,在课堂上,部分学生还会出现各种不同程度的违纪行为,扰乱课堂教学秩序,影响教学活动的开展,需要教师及时处理。
(一)提问法
如果教师正在讲课,发现某学生正低头做其他事情,或者与邻座讲小话,或者伏桌睡觉等等,此时教师既可以向不听讲的学生单独提问,也可以向全班学生提问,然后让不听讲的学生回答。教师所提的问题应该与正在进行的教学活动相关。尽量避免“你干啥”一类招供式问题,或“你为什么不注意听讲”一类难于获得真正答案的问题。提问法的目的就是通过提问来引起学生关注教学内容,放弃有违教学正常进行的杂念和行为,指向教师期望的教学目标。
(二)安排工作法
有规律的作息有助于减少违纪行为,教导学生如何安排课中余暇可以阻止违纪行为的滋生。例如,教师在布置练习题之前,应吩咐清楚,先做完练习的学生可以先写家庭作业,或可以阅览图书,或可以预习下一单元课程,使这部分学生无暇干扰其他学生或者借故游荡,打发时间。
(三)正面提醒法
教师对学生在课堂上的错误行为,如果采取训斥、辱骂等方式,往往会对错误行为本身起强化作用。因此,处理违纪行为的一种好方法,就是对违纪学生不予过分理睬,而是正确友好地提醒学生注意当前的学习,告诉他应当做什么。去追问学生为什么要违反纪律,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学生不回答只能形成僵局,反过来,又会增加教师的焦虑与气愤。大多数学生不喜欢总是责备没完没了的教师。
(四)幽默诙谐法
教师针对某一违纪行为用适当的幽默手段,化解课堂矛盾,活跃课堂气氛,使学生在快乐中接受教育,顺利进行教学活动。幽默诙谐不像讽刺那样泼辣,也不同于滑稽,故弄玄虚。它是一种从容冷静,一种恰如其分的批评,一种不丧失原则的宽容,它采用含蓄、委婉、温和而不使人生气的语言去批评某人某事,使其易于接受且耐人寻味。
(五)暗示控制法
教师可以用目光、手势、表情、姿态等非言语处理违纪行为。采用暗示方法处理违纪行为,其方式和强度取决于违纪学生的敏感性和师生之间熟悉了解的程度。例如,使用暗示信号制止课堂违纪行为于开始阶段。这些信号主要有:走近学生、摇头示意,叹息或假意咳嗽一声、突然停止讲课、凝视学生、轻拍其肩等。暗示控制法的最大优点就是教师制止学生违纪行为时,其他学生难以察觉,可以不中断正常的教学活动。
(六)个别谈话法
教师发现违纪行为,在完成讲课任务,转向学生练习时,教师可与学生进行个别谈话。由于许多违纪行为来自个别性问题,因此,个别谈话能对违纪行为作深入的了解,而且容易为违纪学生接受。在课堂上进行个别谈话的一个根本前提就是不干扰其他学生的学习。所以选择好时机和地点是关键。
(七)“舞台情境”法
“舞台情境”是美国教育心理学家林格伦提出来的,意指教室的情境安排,例如教室的座位安排。实验证明,学生的课堂行为受他们在教室中座位的影响,而学生的座位也影响教师和同学对他的看法,为了减少课堂的混乱,教师在分配座位时尽量将有问题行为的学生分开,使他坐到一个“恰当”的地方:最后一排,或者靠近教师的第一排,或夹在两个守纪律的同学中间。这样有利于同学之间相互督促,也有利于教师的监控。
(八)循序渐进法
学生的课堂行为距离教师的要求太大,无论怎样努力,他都无法一蹴而就,其结果是学生觉得无法达到目标而感到失望,也不愿努力了。循序渐进法就是教师对学生提出一系列要求,通过连续不断地鼓励,使其逐步达到目标,从而克服违纪行为,根据目标行为的性质,有两种循序渐进的方式:
第一,行为频率的循序渐进。例如对于上课爱讲小话的同学,要求他把讲小话的次数从一节课的五次,逐渐减为四次、三次、两次、一次,最后达到不讲小话的目标。
第二,行为准确性的循序渐进。循序渐进法的优点在于整个程序中的每个目标都是学生力所能及的。教师要热情鼓励学生在课堂上朝目标渐进的每一步。这一点很重要,它确保学生有不断取得进步而获得成功的体验,而且也使教师容易依此来衡量学生课堂违纪行为纠正的程度。教师在实施循序渐进法过程中,有必要谨慎地计划步子的大小,步子太大,学生实现不了,步子太小,浪费宝贵的时间。
(九)制订合同法
对于经常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教师可以与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上写明必须纠正的违纪行为及其地点、时间和方式,规定如果学生遵守了合同,就给予何种鼓励,如果背信弃义,就要受到何种惩罚。合同由教师和学生签字,有时也可请家长签字。合同法举例如下:
违纪行为纠正合同
一、王兵每天早晨8点准时到校,上学路上不得随意玩耍。
二、课间休息结束,要和班上同学一起回教室上课。
三、如果达到上述要求,李老师允许王兵同学放学后给学校的小动物喂养食物,否则不准接近小动物。(www.xing528.com)
四、该合同5月12日生效,每周五下午检查。
签名 王 兵
李老师
为避免可能的失误,在拟定合同时应遵循以下几条规则:
第一,合同用语简单,易懂。实践证明,如果用语恰当,合同法用于中学生可以获得成功,对小学高年级学生也毫无困难。
第二,合同上的条件必须清楚,无产生误解或歧义的余地。
第三,条件应当公平、肯定并经过充分协商。
第四,合同必须既有奖励条款,又有违约惩罚条款。
第五,合同应写明起止日期。
第六,合同的制订应该使学生行为不断接近理想目标。
第七,合同规定的奖惩措施都要及时执行,不宜拖延。
(十)反应损失法
这是个使用较普遍的制裁方法。教师和家长常常以不理睬,不赞许,不给优待等等作为对学生课堂违纪行为的反应,这样做的目的是减少学生以后继续这种违纪行为的可能性。教师在处理课堂违纪行为时,要有效地运用这种方法,以下几点需要考虑:
1.要有积极的鼓励,否则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取消。
2.使用反应损失法不要太突然,制裁的方式必须事先确定,让学生知道他是否遵守课堂纪律时会得到或会失去什么。
3.要避免让损失太大而鼓励太小,不然学生会觉得要获得一点奖励都是很困难的,而失去一切则太容易。这样易造成激发过度反应和怨恨的危险,学生会感到大错小错都一样受罚,干脆任性蛮干。
4.如果要损失的东西被视为珍宝,在他失去这种珍贵的东西之前,先逐步给予警告是有意义的。这种做法会增加学生发展自我控制能力的可能性。
(十一)劝离现场法
课堂上学生发生冲突,且矛盾激化,严重干扰教师上课而又劝阻无效时,教师可以劝违纪学生离开教室,以消散其怒气,平息爆炸性情绪,至于谁对谁错的问题,则等下课后另行了解评判和解决。
(十二)复述常规法
课堂常规是维护课堂秩序与人际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合乎学生发展心理原则的常规易于被学生接纳。但是,由于影响行为的因素众多而复杂,学生不一定时刻牢记这些常规,甚至一些学生对某些新异刺激更有兴趣,因而忽略常规的价值。在学生违反课堂常规时,不论学生违规的动机何在,及时提醒学生,注意应遵守的常规,可使学生立即改正其行为。例如,教师见到学生未举手便急于抢着发言,使课堂秩序发生混乱时,教师可立刻向学生说:“我们大家都同意过,先举手后发言。”
(十三)停止学习法
学习是学生的权力和义务。停止学习如同收回权力,使学生无法享受其学习的权力。这是对学生严重违反课堂纪律而又屡教不改的迫不得已的一种处理方法。停止学习多依据学生违规的严重性而有长短之别——停一节课、一天课、一周课、退学等。通常停止学生学习的考虑,多由于学生的不良行为严重阻碍、干扰了学校的教学进程,或威胁到其他学生的身心安全。教师决定停止学生学习前必须征得学校行政部门的批准,并且应与家长联系与洽商,以便取得家长的谅解与合作。否则,突然强迫学生回家,会使家长顿感羞辱,反而产生不良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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