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对教学目标的分类
关于教学目标分类理论的研究,在我国尚属薄弱环节。教育学和教学论著作中关于“教学任务”的陈述、可算是对教学目标的初步分类,它包括三方面:1.使学生掌握系统的文化科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2.发展学生的智力、创造力和体力;3.为培养学生科学世界观奠定基础,养成优良的品德。
(二)前苏联关于教学目标的分类
前苏联教育理论界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关于教学目标分类的术语,但在事实上,他们对教学任务或教学职能的分析,就是对教学目标的一种分类。例如,巴班斯基主编的《教育学》指出:“从苏联学校总的目的来看,教学必须执行三种职能:教养职能、教育职能和发展职能。”这种对教学功能的分析,其实就是把教学目标分解为:教养目标(关于掌握知识、技能的要求);教育目标(关于道德、劳动、审美和伦理的观念、观点和信念以及理想、态度和需要系统以及锻炼体格等方面的要求);发展目标(关于智力、情感、意志、动机等方面发展的要求)。巴班斯基的这种目标分类,反映了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前苏联教学论众多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
以上两种分类,主要以教育内容的不同组成部分为逻辑起点,以表示学生内部心理过程的术语来陈述目标。由于缺乏质与量的规定,目标空泛、抽象、笼统、含糊,人们在理解上弹性较大,不易操作,难以度量。但是,它有助于人们从总体上把握目标,有利于教育内容的合理组织。
(三)布卢姆的教学目标分类
美国芝加哥大学心理学教授布卢姆和他的同行们,以学生的外显行为作为分类的统一基础,以行为的复杂程度作为分类的依据,将教学目标分为三个部分,即“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动作技能领域”,其研究成果集中体现在《教育目标分类学》中,全书共分三册,原著由纽约David Mmkay的公司出版(中译本于1989年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由布卢姆主编的第一分册《认知领域》,于1956年出版,该领域共分为以下依次排列的六个层次:
知识(识记),是指能回忆所学过的内容,包括具体的知识、处理具体事物方式方法的知识、学科领域中普遍原理和抽象概念的知识等;
领会,指初步理解学习内容的由来及特征。可分为转换、解释和推断三级水平;
运用,指能用所学过的概念、原理、方法、规则等方面的内容解决新情境中的简单问题;
分析,指能将事物的整体分解成各组成要素或组成部分,并了解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包括要素分析、关系分析和组织原理分析;
综合,指能将各要素组成新的整体或新概念体系,解决较为复杂的问题、包括进行独特的信息交流、制定计划或操作步骤、推导出一套抽象关系;
评价,是指能按特定的目标,对材料和方法的价值作出判断。包括依据内在证据来判断和依据外部准则来判断两方面。
整个认知领域都是按层级依次排列,前一层次是后一层次的基础,后一层次是前一层次的发展,除“知识”外,其他五个层次均属于智力技能。
第二分册《情感领域》由布卢姆、克拉斯沃尔于1964年公布,分为依次发展的五个层级:
接受,分为察觉、积极接受和有控制的或有选择的注意三个层次;
反应,分为默认反应、愿意反应和满意反应三个层次;
形成价值观念,分为价值的接受、对价值的偏好和信奉三个层次;
组织价值体系,分为价值的概念化和价值体系的组织;
价值体系性格化,分为泛化心向和性格化(指人生观、社会观和价值观的形成)。
第三分册《动作技能领域》由哈罗等人于1972年公布,分为反射动作、基本基础动作、知觉动作、体能、技巧动作、有意沟通六个层级。这一领域的目标还有不同的分类,有的学者将它分为六级:领悟、接触、模仿、操作、熟练和创造。有的分为七级:知觉、准备、在指导之下的反应、机械化、复杂的外在反应、适应、创作。(www.xing528.com)
为了进一步了解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系统的特点及描述教学目标的方法,现提供台湾李吟关于卢姆教学目标分类及应用说明表于下
表2-1 教学目标分类及应用说明表
表2-2 情感教学目标分类及应用说明表
表2—3 动作技能的目标
由上可知,布卢姆等人提出的目标分类,将学生学习结果转换成要直接观察、能度量的外显行为,便于教师操作运用,有利于目标的层层落实,也便于教学效果的检查与评定。但是由于目标分类过细、层次繁多,往往导致教师对细小目标的追求,而影响对目标的整体把握,同时这只重视外显的行为目标,而忽略了学生内部心理活动的过程,目标的片面性显而易见。世界上一些专家对布卢姆的目标分类进行过检讨,认为认知领域的前三个目标其信度、效度较高,其他三个目标属于更高一级的心理过程,其信度和效度则不明显。为克服这种目标分类的局限,许多国家的教育家根据本国的国情作了不同程度的改造。我国教育工作者对此也进行了改造,例如,我国现行生物学教学大纲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将认知领域的教学目标划分为了解、理解、掌握三级水平;有的将语文认知领域的目标分为识记、理解、运用、评价四级水平,其他学科也有类似的划分。
(四)罗米斯佐斯基的人际关系技能
继布卢姆对教学目标划分为三个领域后,近年来,罗米斯佐斯基率先提出人际关系技能的学习目标,受到职业教育界的关注。这种学习目标分为六类:
1.寻求与提供信息。指能从他人那里获取有关事实、听取意见、取得解释能力,别人提供事实、发表意见、解释问题的能力。
2.提议。指提出一个新观念、建议或行动方案的能力。
3.支持或扩充。指对他人的提议、想法作进一步的发展的能力。
4.引导和阻止发言。指在讨论或谈话时能启发或停止他人讲话的能力。
5.异议。指能表达不同意见或对他人进行批评的能力。
6.概括。指能以简洁的形式,总结前面所讨论内容要点的能力。
该领域学习目标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在运用该成果时,应结合本学科的特点,不断总结经验,推动该领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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