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明确目标,加强管理,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幼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1)“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制。学校校长与园长、园长与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工作落实力度。
(2)园长为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园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安全工作小组开展工作,检查落实各部门安全工作情况。
(3)副园长为安全分管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应管理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所负责的工作负领导责任。
(4)后勤主任为所管部门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采取各种措施管理好本部门安全工作。如因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得力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后勤主任责任。
(5)年段长为本年段的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本年段的安全工作,应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配合学校等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本年段安全事故,直接追究年段长责任。
(6)班主任为本班幼儿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利用每日活动进行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如因班主任组织或管理不妥等导致事故的,将追究班主任责任。(www.xing528.com)
(7)副班主任与保育员为所任班级教学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带班期间不得脱岗。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或向有关领导汇报。带班期间发生的问题由带班教师负责。
(8)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对幼儿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或变相体罚引发的安全问题,幼儿园将追究其责任并由本人承担一切可能的后果。
(9)后勤部门要定期对幼儿园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立即解决。及时处理相关部门反映的设施设备安全问题,如因未能及时解决设施设备问题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0)教师集体办公室的安全防范工作由各年段长总负责,教师办公设备及教师本人自己放置在办公室的贵重物品等的安全防范由使用者负责。
(11)对排查、监督不力,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而酿成安全事故的,漏报、瞒报事故隐患的,发现安全事故后未积极采取防范措施、不积极整改的,给予行政处理;不积极整改安全事故隐患导致严重安全事故发生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12)如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园领导,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对由于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财产损失,败坏幼儿园形象的,本年度不得评优选先、晋级晋职,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