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表反映医院一个自然年度内(1月—12月)门特大额医疗费业务审核金额、已支付金额、决算拒付金额、考评后预留金扣除、超指标扣除金额、大额救助决算金额。
2.本表各栏内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业务审核金额”项目反映社保部门本年度审核通过的应支付医院的大额医疗费救助费用总人次及总额。本项目人次应根据每月下发的《天津市大额医疗费救助月预付名单》中人次数合计填列;本项目金额应根据每月下发的《天津市大额医疗费救助月预付表》中“申请金额”合计与每月拒付金额之差填列。
(2)“已支付金额”项目反映社保部门本年度已经支付医院的大额医疗费救助费用总额。本项目应根据每月下发的《天津市大额医疗费救助月预付表》中“支付金额”合计填列。
(3)“决算拒付金额”项目反映本年度社保部门对医院进行实地考察后,根据考核不合格的问题对医院进行扣罚的金额。
(4)“考评后预留金扣除”项目反映本年度社保部门对医院进行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扣除医院的考核预留金总额。
(5)“超指标扣除”项目反映社保部扣除医院本年度超过大额医疗费救助的金额。
(6)“其他金额”项目反映本年度社保部门因其他情况扣除医院的大额医疗费救助费用。
(7)“大额救助决算金额”项目反映本年度社保部门补支给医院的大额医疗费救助费用金额。本项目应根据“业务审核金额”与“已支付金额”之差填列。(www.xing528.com)
附表:
天津市大额医疗救助决算支付表
表内钩稽关系:
大额救助决算金额(08)=业务审核金额(01)-已支付金额(02)
表间钩稽关系:
1.业务审核金额(01)=各月《天津市大额医疗费救助月预付表》“申请金额(01)”之和-每月拒付金额
2.已支付金额(02)=各月《天津市大额医疗费救助月预付表》“支付金额(06)”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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