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形成始于城镇职工,20世纪末在“两江试点”的基础上完善并在2000年开始正式实施。同时组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执行经办职能。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职能包括:制订全国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管理、技术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基金征缴和支出计划建议方案,制订计划考核评估体系,并组织实施;制订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费用征缴,财务核算,权益记录,稽核检查,关系建立、终止和转移、接续,待遇审核、支付等经办规程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补充养老保险方案;承担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导各地编制社会保险基金年度报告;负责监测全国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参与制订中央财政社会保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制订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指导全国社会保险经办系统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编制汇总全国社会保险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表,指导全国社会保险经办系统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全国社会保险运行情况分析制度,指导各地开展运行分析;负责社会保险精算工作,指导全国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对社会保险基金中长期财务风险进行测算分析,建立年度精算报告制度;受部委托,负责全国社会保险统计数据的采集汇总、整理分析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险统计指标体系,指导全国社会保险经办系统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和开展统计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制订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业务需求,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业务指标体系;负责数据规范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社会保险数据整理、整合工作,组织全国联网数据上报;建立数据分析应用体系,指导各地开展分析应用工作;参与金保工程总体规划的制订与实施;制订社会保险稽核、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清理欠缴社会保险费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国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开展社会保险咨询和个人账户基金查询服务工作;拟订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伤残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药店管理规范,制订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谈判机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国社会保险经办系统管理定点服务机构;制订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规范,指导全国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地方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制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设置规范、工作人员任职资格标准、业务培训规划、考核规范和内部自律制度并指导实施;承办社会保险经办事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及中外社会保险协议的具体实施。(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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