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所有的欧洲史学家所知,在19世纪与20世纪初,马克思比其他任何一位社会理论家创造出更多的分析语汇及理念架构,来解释国家权力所面临的暴力挑战。也正如所有的中国史学家所发觉到的那样,这个架构已经被沿用至20世纪历史研究中,并产生许多复杂的结果。马克思以宏观的眼光来看欧洲历史变迁,发现政治危机常发生在经济与社会剧烈变化之时,例如随着经济与社会变迁所带来的阶级兴衰,往往使得政治权力易手。在关于中国与法国革命的史学研究中,我们都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分析方法的应用,不断被后来的研究所修正及否定。马克思主义和许多非马克思主义分析的核心,在于社会团体的动员、其政治利益的表达,以及政府对此作出的回应的本质。在20世纪60及70年代的研究中,集体行动者对政治抗争十分重要。他们不同的社会背景及经济利益促成其行为,并决定了他们与其他人的互动情况。政治的权力斗争是特定的社会及经济团体为促进其利益所发动的斗争,革命即标志着某些团体可以成功地击败其对手。
在法国的例子中,资产阶级追求将其日渐提高的经济地位,转化为政治权力。这种企图在1789年推翻君主制时达到最高点——关于这一点的解释,因各种实证研究的挑战而备受攻击。其中一项重要的发现是,在18世纪贵族与资产阶级互相渗透。首先,在大革命前夕,有1/3到1/4的贵族家庭是在过去50年间接受贵族头衔的(萨塞兰德[Sutherland]1986:19);换言之,有些成功的资产阶级家庭已经成为贵族。其次,愈来愈多的贵族投入商业活动,其行为举止亦与未受封的企业家并无二致(福斯特[Foster]1980;德沃尔德[Dewald]1987)。也就是说,某些贵族家庭通过投资商业、农业及房地产而致富。这种贵族与资产阶级互相渗透的情况,意味着他们的知识与文化空间有重叠的部分,而享有共同的领域。在其间,二者得以对政治问题及社会变迁,产生一致或不一致的看法。因此,在社会和政治上并没有明确的“资产阶级”或“贵族阶级”。不论有没有封号头衔的有钱人,都想购买土地,在乡下过豪华的生活。他们缔造地区性联盟,在其共同的思想及社会空间里对抗中央政府。然而,套用一句马克思主义者的话,即使19世纪的观察家对革命过程了解很少,仍然见到了革命的基本结果,即君主和贵族为资产阶级所取代。19世纪的观察家一般都相信,法国大革命是一场资产阶级的革命,它使中产阶级在政治和社会上的地位愈来愈重要。19世纪的分析家把法国大革命放在一个较长时间的历史架构下,认为启蒙运动时期的思想与社会的根源,即在于中古时期自治市内自由民(burghers)的形成(霍布斯鲍姆[Hobs bawm]1990:1~31)。建立于第三共和国时代的民主机制,也可在将近一世纪之前的法国大革命中找到其开端。尽管革命的发生,可以从法国本身脉络中长时期的延续性中找到根源,但它也代表一个重要的转变:在一个更大范围的背景下,它为政治领导人开辟了新的领域,来表达其目标及承诺。法国革命以一种热切而尖锐的方式来提倡政治权力的原则。在19世纪,这些原则经过全部或部分的改造,变成了法国、欧洲其他国家以及美洲各国新政府制度的一部分。作为一种对欧美人民的激发,法国大革命的影响超出了欧洲的界线。法国所创造的意识形态,对其他的欧洲人以及在美洲殖民地的欧洲移民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就其学术内容来说,在过去20年间,法国大革命一直是研究重点之一。傅雷特(Francois Furet)重新把注意力放在旧政权的政治文化中,借此观察大革命的意识形态(傅雷特1981)。以那些强调统一主权的法国政治文献为基础,傅氏认为法国大革命是政治思想中短暂的一刻。若将焦点放在那些言论本身,就会发现:革命的参与者和后来的分析家,都在用他们自己的方式“创造”法国大革命。由于强调精英分子的思想与政治文化层面,这派学者很少讨论主要的社会团体、大众文化、经济变迁及社会经济危机等问题。他们所欠缺的,正是年鉴学派的传统,即通过多方的努力,去追寻“长时段”和“整体史”。然而这也许并不特别令人吃惊。长时段历史的研究方法最能解释的是一种在短期内维持不变的事物;然而它却很难捕捉到戏剧性而巨大的变化,甚至它也可能错过一些细微或边缘的事物。许多制度的问题和可能性以及较大的社会经济环境,法国史学家都已研究过了。真正重要的是国家、精英和人民,在法国大革命后的数十年间如何解决问题。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分析与此并不抵触。政府的确有严重的财政问题;精英分子并不确知如何能应付政府对资源的需求;人民则一直处于粮价与赋税的忧虑之中。在这些情况之下,不同的“解决”之道是可以想见的。18世纪80和90年代所想出的办法就演变成了一场革命。
法国政治文化中的特定因素,可能也有助于形成革命的意识形态。法国大革命很明显地是根植于法国历史之中的。从制度及意识形态上来说,法国革命的结构及情感,在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个人理解问题的方式,决定了他们对解决方案的选择。政治文化的重要性,并不否定财政危机已迫在眉睫,或者对食物骚乱的恐惧已蔓延到各地。相反,这种重要性把这些事件当成其本身并不会“引起”任何特殊政治争论的条件。一般而言,意识形态指导人们如何构想一组问题的相互关系。意识形态也评价人们的作为并解释何者值得去做及为何值得去做。革命的意识形态提供的不仅是以上这些,而且还更多。这些意识形态允诺提出一个新方法来解决目前的问题,同时暗示将有一个更好的社会出现。因此,大规模集体行动与小规模行动可以很不相同——通常后者并没有对统治者发出根本性的挑战。(www.xing528.com)
法国的革命者承认民众骚乱和财政危机。他们相信自己正在讨论那些问题,同时创造新政府的新原则。革命思想能够用新的方式去“解读”小规模冲突的意义。例如,当反对领主的攻击行动不再只是依习惯限于打击领主,而是否认领主权威时,此一行动就有了新的意义。法国政治文化为我们提供了资源,使我们得以对小规模冲突形成新的理解,并从中看到对更大的挑战的重要意义。同时,人们对旧有的地方抗争形式(不论是食物骚乱还是抗税)的承诺,也为他们对革命内容的理解提供了一个参考架构。对于政治抗争运动的领袖而言,一个最主要的挑战就是如何在人们怀有各种不同理由从事大规模反政府行动的情况下,为这些理由的意义创造出一种分类科学。法国革命的领袖在这一点上相当成功,他们根据文化所产生的象征性,用各种方法塑造一种意识形态,来说服人们支持革命。当然法国大革命不仅是一连串政治秩序的说服过程。
革命的情势包括扩大政治机制的失败及群众社会运动的形成。二者的结合,创造了18世纪90年代早期的政治不确定性,同时导致愈来愈强的中央控制,而中央的政治派系纷争引起了流血斗争。革命领袖寻求将权力作为保障社会秩序的手段而大力加以巩固,并为此采取暴力行动。这种暴力与革命意识形态鼓舞人心的道德原则之间的距离愈来愈大,于是恐怖政治就很快地来临。尽管如此,在19世纪期间,对民主共和国的期待不断地升高。在对共和国、君主制以及帝国等各种不同的政治形式作了一个较为完全的比较后,方得以在1871年建立第三共和国。
晚近法国大革命的学者分析革命事件的本身,同时也注意到1789年的历史遗产。一些有名的学者对此革命有两面的评价:一方面认为其使用暴力过度,另一方面则承认它为近代社会留下的历史资产。在中国共产党运动的研究中,我们也可以发现类似的学术趋势:(1)出现了一个研究重点的转移,即过去将革命定位为一种简单的阶级利益冲突,而目前的研究则重新建构共产党革命的实际过程;(2)出现了一种对意识形态及革命过程的代表性的注意;(3)出现了一种对革命所带来的正面成就与历史遗产的质疑,以及对1949年之前及之后数十年中暴力行动的注意。遵循着一种有所不同的史学研究路子,最近学界对中国革命的研究,已不再提出与法国大革命研究相同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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