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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变迁及欧洲经验的局限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主要的抗税事件发生在长江中游的几个县。它们的所作所为有助于阻止而非促进抗税。非正统团体组织的抗税,对于正统当局来说是一种挑战行动。团练单位自身,可能作为组织工具而卷入抗税。因此,19世纪的抗税运动反映了地方精英对本地政府事务参与程度的扩大。19世纪中期的抗税运动,标志着在国家权威和国家控制方面,开始出现根本的不确定性。

中国历史变迁及欧洲经验的局限

长江中游地区,19世纪40和50年代都是不安定的时期。在太平军离开广西北上通过湖南之前,抗税就像抗租和抢米一样,已经成为一个问题。[34]我们认为:官方对这些小规模的冲突的反应,常常被太平天国叛乱的出现以及国家对此的反应所遮蔽。从孔飞力(Philip Kuhn)和其他人的研究中,我们已经得知官吏和地方精英联合起来,以建立保卫地方的民团以及地方军队,正是这种地方军队追赶并最终战胜了太平军(孔飞力1970)。

主要的抗税事件发生在长江中游的几个县。湖北省的冲突基本上是在武昌府,包括1842年崇阳县和1853年铜山、同城和嘉鱼三县的骚动以及黄州府广济县所发生的事变。湖南省的抗税运动发生于耒阳县(1844年)和安化县(1853—1854年)。白银昂贵以及收成不稳定为这些冲突提供了条件。湖南爆发抗税运动的这两个县,都特别容易遭受灾害,并且都依赖织布(耒阳)和种茶(安化)所得来购买粮食。但是,抗税并不是人们对这些困难所作出的一种简单的和直接的反应。具体地说,他们是反对官吏使用不同的银钱折换率来过量征收(浮收)。这种折换率有利于士绅之家而有损于平民的利益(小岛晋治1978:96~103,奥崎裕司1983:563~567)。

从孔飞力的研究中我们得知:就组织方式而言,农村社会军事化过程和征税工作以两种不同的方式相联系。首先,孔氏指出了军事单位(团)能够变成征税的组织工具。他认为这是一个有助于延缓抗税的变动,因为比起单个的家庭来说,军事单位更加能够抵抗官方的要求(孔飞力1970:100)。他也举了一个“榔”的例子。这个“榔”管理征税而毋庸政府干预,因而在事实上,人们也承认它是一种保甲单位。如同团练一样,它也在本地人民与征税官吏之间起到了一种缓冲作用(孔飞力1970:127~129)。那些孔氏所谓的“正统”组织,将征税作为这个军事化过程的一个部分来进行。它们的所作所为有助于阻止而非促进抗税。

孔氏指出军事化和赋税之间的第二种联系,即是抵制纳税。进行这种抵制的是“堂”,而这种非正统的“堂”在许多方面又与团练一致(孔飞力1970:170~172)。孔氏未将抗税作为其研究的重点,但是他关于征税与抗税的讨论,很符合他关于正统组织与非正统组织的大观点。非正统团体组织的抗税,对于正统当局来说是一种挑战行动。

日本杰出的太平天国研究专家小岛晋治发现:有一些抗税的例子跨越了正统组织与非正统组织的界线。这些维护秩序的团练和类似团练的单位(如民团、练桩会)的领导者们,也进行抗税活动。他提供了湖南的例子,并且谈到了其他学者研究过的河南、山东和浙江的有关情况(小岛晋治1978:96~103)。团练领袖从事抗税,反映了情况的复杂。正因情况复杂,所以正统组织与非正统组织之间的界线被弄得混淆不清。要弄清这些情况,就要对团练领袖参与抗税的问题采取灵活的看法。在一些事例中(例如安化),似乎是团练领袖领导抗税,以保护地方共同体免受外来榨取,情况与人们期待团练保护本地人民免遭外来杀戮的威胁相似(小岛晋治1978:102)。当然,应当注意:这些外来威胁有的来自政府,也有的来自叛乱者。这个差别十分重要。(www.xing528.com)

团练单位自身,可能作为组织工具而卷入抗税。在山东,正如我们下面所见的那样,在取代地方政府的更大挑战中,抗税运动起了重大作用。以团练为基础的征税活动,是否会变成抗税行动,较少取决于团练的所作所为,而较多依赖于官方的反应。抗税的原因,通常是官员不同意以团练为基础来征税,因为这样他们就失去了对征税活动的控制。在另外一些事例中,团练与官吏之间的关系很密切,足以允许征税以团练为基础,而不会引起可以称得上抗税事件的摩擦。

乡居地主和低级功名所有者(主要即生员——译者)参加抗税的合适形式,也成为这些抗税事件中的一个题目。小岛晋治认为有许多这类事件,是由有监生或秀才功名的乡居地主领导的。有证据表明:卷入抗税的,在耒阳有“富户”,而在崇阳则是“有名的行善富户”。在另外的事例中,抗税领袖是生员。这些人很少是希图以暴力推翻国家的反叛者。他们就像其先辈那样,反对官方的某些举措。但是,与18世纪的事例不同,19世纪的抗税事件中的乡居地主和生员,通常企图在征税过程中发挥一种更大的作用。因此,19世纪的抗税运动反映了地方精英对本地政府事务参与程度的扩大。这种扩大有时颇令人感到不安,因为地方精英在征税运动中取代了官吏,而且没有与行政机构合为一体。在此意义上来说,地方政府被架空并受到损害,它虽然未被推翻,但很明显地被削弱了。然而,与此同时,地方精英的征税能力,却补偿了政府的上述局限性。地方精英在征税中的这种复杂的角色,直到同治中兴以后和民国时期,都还是有争议的。19世纪中期的抗税运动,标志着在国家权威和国家控制方面,开始出现根本的不确定性。

抗税也表现了社会关系方面的变化。例如,重田德在其对湖南两个县的研究中指出:抗税似乎是出现在经济上较为落后地区的一种冲突形式;在这些地区,乡居地主和有低级功名的士绅都生活在民众之中。在经济上较为繁荣、地主城居的地方,主要的冲突来自地主与佃农之间,民众抗争集中于押租和租率(重田德1984:66~81)。重田德的基本观点是颇具说服力的:对于一个地方来说是有代表性的小规模冲突,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该地社会结构的特征。抗租表现了阶级对抗,而抗税则导致地方社团参与反对外来的要求。阶级和社团为冲突提供了两条不同的社会轴线,使得小规模的集体行动能够沿着这些轴线组织起来。但是社会结构中的各种总体差异本身,就是各种可能的集体行动的一个粗略标志。重田德在湖南所看到的在抗税与抗租两个方面之间存在的鲜明对比,在中国其他地方并不存在(例如下面要谈到的江南的情况就将表明这一点)。不仅如此,发生在一个小区域内的不同种类的小规模冲突,也有可能会相互联系起来。例如,小岛晋治已非常清楚地指出:安化抗租运动与各种围绕食物问题的斗争相联系(小岛晋治1978:117 ~ 122)。一个地方社会组织的特殊性,可以使得某些种类的小规模集体行动,比起另一些种类的小规模集体行动来,更可能发生。但是有些形式的集体行动(包括抗税和围绕食物问题的冲突),可以出现在不同的社会环境里。虽然存在空间差异,但是抗税事件并不完全由地方的社会结构的特殊性所决定。

19世纪中期的小规模抗争运动,比18世纪更为频繁,在空间上差异也更大。在政治权威减弱的地方,抗争也常常加强,这并不令人奇怪。但是抗争加强,并非简单地出于政府变得软弱这个明显的理由。虚弱的政府也难以发挥其作为冲突的调解者或中间人的作用。这是否意味着小规模冲突的增加,等同于大规模的叛乱呢?小岛晋治认为并非如此。他超越出小规模冲突的相互联系之外,从更加广泛的方面,来看小规模冲突和太平天国叛乱之间的关系。他指出:二者之间最清楚的关系,是一种由国家起中介作用的关系。换言之,太平军的胜利和小规模冲突的爆发,正反映了国家的虚弱。事实上,我们迄今对于抗税和叛乱的直接关系,所知甚少。即使是那些相信有这样一种关系存在的学者,也对此谈得不多(至少是在长江中游地区)。但是,我们将看到:在长江下游地区,存在一种较为直接的关系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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