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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环境变化与抗税意识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明清时期,中国各地税率差异极大,这与耕地生产能力不同颇有关系。[31]在此情况下,对于民众关于公平地重新分配赋税负担,根据收成情况减免赋税,或者避免以见不得人的手段增加税收的要求,官员们似乎较少作出回应。叛乱引起的混乱已经相当严重,而新的抗税事件又将加剧之。而事实上是,18世纪与19世纪两个时期的抗税事件的特点和背景,都部分地体现了从18世纪至19世纪中国实际发生的政治变化。

中国政治环境变化与抗税意识

用20世纪的标准来看,明清时期中国的税率很低,赋税对经济的潜在影响也很小,因而征税绝不是民众经常关心的国家主要活动之一。有时几乎所有的人都平静地交纳大部分赋税(即使不是交纳所有赋税的话),而有时官员们干脆就默认并接受部分纳税的事实。在双方对于征收的数量和方法有争议时,通常就通过谈判和妥协来解决。只有当很多老百姓和一些官员之间不能达成一种谅解时,抗税运动才可能发生。

人们抗税,不仅是因为他们认为官员违反了恰当的征税手续,而且是因为他们相信官员会倾听民怨,改变做法。人民通常以三种方式来呼吁公平的原则:第一,人们抗税,是因为他们感到各户之间的赋税负担分配不公;第二,他们拒付,是由于赋税未反映收成情况;第三,他们反对官员使用大斗长尺、不公道的粮食-银两折算率以及过高的铜钱-银两折算率。

各户人家之间的赋税负担分配,是一项十分困难的工作。即使在一个县里,单块耕地的大小和质量差别也颇大;在一个省里就更不用说了。在明清时期,中国各地税率差异极大,这与耕地生产能力不同颇有关系。[21]由于不可能使全国赋税负担一致,所以均税的努力都集中在地方上。在当时有两个问题,使得在邻里之间难以做到公平:第一,在清代前期新垦的耕地,很难确保进行精确的登记。因此,引起1698年湘西抗税的原因,是赋税负担的不平,而不是赋税负担的沉重。[22]第二,因为各户情况实际上并非一致,所以“公平”的定义也并非不证自明。官员通常期望富户多交,号召富户以多作贡献来显示其良行懿德[23],但是富户常常也有办法自我保护。而且,按纳税比例来说,他们所纳的税比其较穷的邻居少。19世纪中期长江下游地区的抗税运动,是在太平军到来的威胁之下展开的。但该地区为交纳税粮而制定的“大户”和“小户”的区别,在此抗税运动中起了重要作用。[24]要求赋税负担应当在县级的纳税比例上平等,这个信念本身可能比税负不平等的事实更令人注目。官员也同样具有并且服从这种信念。因此,当官民之间的争议出现之时,这种信念就会促进抗税活动的发生。

引起抗税的第二个普遍原因是关于税率是否与收成情况相符的争议。为了减轻农民的灾歉之苦,官员减免农民税负,并延迟征收。[25]在歉收之年,农民焦急地等待着官员们审议税负问题。有时官员报告说:人们强烈要求蠲免赋税,甚至不允许县令下乡调查灾情。例如在1731年直隶西南部的邢台县,有从17个村子来的大约34个人,因春旱使得庄稼枯萎而要求免除赋税。当县令同意去调查庄稼情况时,大约有200~ 300人拦住道路,强迫他免除赋税。官方的直接反应是逮捕闹事领袖,而赋税最终收上来否则不详。[26]在另外的事例里,有证据表明在履行所有各方都接受的原则方面,也有争议。1768年的江阴即是一例。该县位于长江三角洲,是个富县。在1758年秋天,在官方已经免除了一些赋税后,有人还坚持要求豁免更多的赋税。后来有120余人因此而被捕。[27]在清代的抗税运动中,未能根据收成的情况来充分调整征税,是一个常见的话题。[28]

反对纳税的第三个原因,是大家相信官方使用长尺大斗或者不合理的折算标准来谋利。19世纪中期有许多例证,都说明官府对于富户和普通人家使用不同的折算标准,从而证实这种怀疑并非没有根据。[29]民众怀疑官吏胡作非为,而官吏则担心纳税者在交纳的税粮中掺劣作弊或交纳成色不足的银子。双方的猜疑,突现出了征税中充满不确定性。(www.xing528.com)

上面所谈到的每一种形式的抗争,起由都是民众相信官吏没有遵循正当的手续和原则,因而抗争本身看起来似乎是合理的。抗争有具体的和有限的目的,并且依赖于下述前提:官吏和抗争者一样,都懂得,甚至具有同样的信念。官吏通常不能容忍有人制造混乱而不受惩罚,但同时他们也接受抗争者所信奉的基本原则。在18世纪,国家很少有紧迫的财政问题,因而这类抗税运动常常能够成功。曾小萍(Madeleine Zelin)对雍正朝的财政改革进行过分析,指出这一改革主要与赋税收入的分配有关,而非与其基础本身有关(曾小萍1984)。到了19世纪,情况发生了变化,官吏不太愿意,也不太能够尊重抗争者的逻辑了。

随着19世纪国家财政需求的增加,抗税活动也变得普遍了。18世纪中央政府财政支出的结余,主要用于镇压白莲教之乱。这是19世纪叛乱所提出的更广泛、更深刻的挑战的先兆。[30]为满足19世纪的军事行动所引起的紧迫财政需要,官员们不得不转向新增商税和扩大卖官鬻爵,这并不足为怪。[31]在此情况下,对于民众关于公平地重新分配赋税负担,根据收成情况减免赋税,或者避免以见不得人的手段增加税收的要求,官员们似乎较少作出回应。处于应付日益加剧的危机的压力之下,为维持摇摇欲坠的社会秩序,他们不得不如此。但这也削弱了中央的权力以及中央在赋税问题上的灵活性,使得那种不惜以一切手段来征税的做法变得更为重要,同时也增强了更多地使用军事手段来维持社会秩序的必要性。对于官员们来说,抗税变成了一个信号,预示着将要发生更为严重的、需要使用武力才能对付的骚乱。

当时的和近代的学者,都把白银贬值与鸦片进口及白银出口联系在一起;并认为白银贬值,加剧了国家财政需要扩大的影响。[32]由于交纳赋税是以白银折算,所以白银贬值意味着农户不得不出卖更多的产品来纳税。市场萧条减少了需求,使得赋税负担变得更为沉重。但是当时的人们通常把19世纪前半期的财政危机,设想为因个人行动不当所致。许多人相信官吏腐败是国家财政困难的根源。[33]这种感觉适用于突出国家所面对的一个根本问题——如何征收新的税收而又不致引起新的抗税事件。叛乱引起的混乱已经相当严重,而新的抗税事件又将加剧之。

19世纪出现的对国家有效统治的挑战,限制着我们对以前情况的了解,使我们难以充分认识此前的几代官员所面临和解决的那些难题,例如抗税问题。而事实上是,18世纪与19世纪两个时期的抗税事件的特点和背景,都部分地体现了从18世纪至19世纪中国实际发生的政治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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