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许多关于社会变化的看法,曾从爱米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和卡尔·马克思那里获得灵感。这些看法在对民众抗争所作的基本解释方面有很大影响。涂氏将民众抗争视为社会脱序的一个范例,而这种脱序又是出自剧变中的社会所具有的紧张状况。他对日常与非日常、正常与脱序所作的区分,鼓励人们把抗争视为对常态的突破以及社会没有妥善运作的表现。另一方面,马克思则认为民众抗争应处于阶级斗争的中心,是每一个发生变化的历史时代的主要特征;贯穿于这些变化之中的阶级斗争,其类型不断变化,反映了阶级关系的改变。对于马克思来说,民众抗争是历史变化的推动力量的一个必然要素。
在20世纪60年代欧美兴起的欧洲社会史研究中,民众抗争研究处于中心的地位。一种要发现一般民众生活史的使命感,激励着新的一代学者去探索社会冲突。只有很少的历史活动是既有普通民众参加,又留下了书面的记载的,而社会冲突正属于这类历史活动。新的社会史学尊重大众(间或也包括大众的呼声),并以两种方式把抗争与大规模的社会变化联系起来:第一,小规模的行动代表了民众对世事变化的反应;在整个社会发生变化之时,这些抗争行动的内容也在改变。例如,抗税活动让位于反政府示威,工厂罢工取代抗议食品涨价,等等。在此意义上,民众抗争提醒我们注意:对于由别人所发动的巨大历史变化,普通人是如何作出反应的?第二,抗争本身,也是构成更大规模政治运动的砖石。因此,从本质上来说,17世纪法国的佛隆德(Fronde)运动,是反对王权扩张的一系列抗争活动,而这种王权扩张最清楚地表现为创立新税。同时,法国大革命也包括反对食品价格过高和赋税过重的抗议活动。在社会史向政治学靠拢的趋向中,民众抗争突现了出来,但是这不是帝王的政治,而是工匠、小商人和工厂工人的政治。民众抗争很适合一种根据大理论来评价历史变化方式的分析构架,不论这些大理论是来源于涂尔干、马克思还是韦伯(Max Weber)。
20世纪60和70年代的社会史研究,在80年代受到文化与思想史研究的挑战。后者虽然仍保留着民粹派与左派政治的痕迹,但通常用对个人经历的解释取代了早先的对集体行为的分析。有两组对于历史的解释,即使没有被完全否定,也是受到了有力的挑战。第一,历史变化在其轮廓上,不再被看得很简单。我们不能再声称可以轻易地预见未来的变化。第二,认为理性和目的性是引导人类行为的主要因素的观点,也遭到批评。在对民众抗争的研究方法上的这一转变,表现了在一个具体主题的重点背景中,还有更大的变化在影响着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研究。这是一个由强调客观的状况、过程和事件,向注意从主观方面再现历史真实的转变。人们仍然行动,但是他们行动的理由与感情的关系,通常比与理性的利益的关系更密切。(www.xing528.com)
人类的动机与理解,在20世纪60与70年代的社会经济史研究中显而易见,但在近来文化史与思想史关于民众抗争的研究中则颇不然。例如,在一次工厂罢工中工人争取适当工资的斗争,以往可能被视为单纯的自利行为,而现在其动机的形成则似乎是依据于荣誉感。学者们重新认真阅读文献,更加注意有关文句,将其作为探究动机如何形成以及行动对于参加者有何意义的向导。比较中国与欧洲的抗争与集体行动的形式,会怎样促进我们对这些事件的认识?在考虑此问题之前,我们先简单地看一看关于中国抗争活动的历史记载,而这些记载同欧洲是有所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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