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所创造的世界秩序,为政治行为和政治态度确定了新的概念用语。在这些概念中,很少有像“民族主义”这样难以掌握的。民族认同感所赖以建立的方式,是由传统向近代转变的一个关键内容,而且对个人、社会、国家和国际体系本身都至为重要。在欧洲国家中,建立民族认同感被视为民族国家形成的一部分。当人们形成一种更有强制性,而且与国家相一致的社会结构时,国家就取代家庭而成了个人效忠的主要对象。在非西方的国家中,民族主义的觉醒常常伴有一种深刻的愿望,即希望把自己和自己的人民与西方国家和西方文明区别开来。因此,这种民族主义反映了对殖民主义的反抗,成为反殖斗争的特征之一。这种宣扬民族认同感的努力,其动力是那种拒绝某些贴有西方标签的事物的愿望,辨认西方文化的侵染,引导人们去探索真实。自觉地拒绝欧洲的态度、行动方式或生活方式,也使得人们从自己旧有的传统中,挑选出那些被认为是纯洁的元素,并以此发明创造出新的传统。
对于“民族主义”来说,重点不一定是国家本身,而是由可以感觉到的种族联系、共同拥有的领土等内容所限定的其他一些内容。当民族主义不一定支持现有的国家的时候,社会认同和政治认同的不稳定性就会变得很明显,而且欧洲国家形成的逻辑以及欧洲19世纪民主主义的特定形式,似乎又成了研究其他国家形成过程的指导思想。在中国,少数民族的种族特征早已为人们所察觉。所以中国政府通过传媒所倡导的民族主义,一直是一种多种族的民族主义。以种族为基础的冲突,一直被限制在清朝所创立的“大中华”的范围内。在新疆和西藏,叛乱也只是偶然发生。
明清时期中国认同的文化建构,对我们理解20世纪中国民族主义的性质十分重要。然而这个明清时期的文化建构的背景却往往被某些近代国家形成及民族主义的论点弄得模糊不清。葛尔诺(Ernest Gellner)在其《民族国家与民族主义》一书中,勾画出他所谓的“农业文化政体”(agro-literate polities),这似乎是与世界上最大的政体——中国——的实际经验正好相反。对葛氏而言,文化与政体的结合是近代民族主义的要素,而且这种现象只发生于工业化开始改造农业社会之时。他认为:在农业文化政体的社会中,“几乎所有的事物都反对以文化疆界来定义政治单位”(葛尔诺1983:11)。有些复杂的农业社会试图将人分为不同的群体。例如在南亚社会中,文化并没有扮演社会整合的角色;相反地,它经常把人们水平地或垂直地分裂为不同的文化群体。然而,文化将人们结合起来却是明清中国社会的一个特征。不论是满人征服中国以前或以后,国家和社会精英都根据宋明理学的策略来创造公共秩序。尽管这种儒家的结构并无意要包含所有的民间信仰,农民仍然与精英共享同样的儒家文化秩序。[32]在明清时期所建构出来的“中国人”的文化意义,与政治行为有着密切的关系,也是后来清帝国崩溃的一个直接原因。(www.xing528.com)
这种“中国人”的文化认同的建构,有助于解释何以在20世纪的中国,并未出现较小范围的“民族主义”来与中国民族主义相匹敌。然而,就许多方面来说,明清时期中国认同的文化建构是相当弱的。基本上,“中国”并不是一般人所认同的基础,因为大多数人所认同的乃是地缘或血缘等较小的群体。到了20世纪,中国国家及民族主义的形成,则与列强的入侵和冲突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这与先前的中国认同的文化建构很不一致。在20世纪前十年及20年代,城市居民批评政府向日本借款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对西方列强妥协。报章舆论激起了城市精英及普通百姓的爱国热情,导致城市中大规模的抵制外货和示威抗议等活动。这种民族主义当然是20世纪的现象,而且也符合近代史上所发生的民主主义的类型。但是葛尔诺的民族主义理论,并没有提到明清时期中国的情况及民国以后的变化,更别说提出一套解释了。明清时期国家的确促进了精英与百姓均认同的文化基础,而晚清及民初官员和知识分子所认知的“国家”,基本上是以文化实体来定义的。如果没有这种明清以来通过政治与文化结合所产生的强烈的文化认同,20世纪中国的“国家”观念将会很不一样。按照葛尔诺的定义,20世纪初是中国民族主义的时代。然而事实上,此时并没有他所谓的文化与政治的结合;相反,受西方文化影响日深的城市精英与农村百姓之间的文化差距越来越大。后来的几十年间,国家也越来越无法扮演建构民族国家的角色。当精英越来越习惯于援引西方的方式来面对并解决问题时,他们与百姓的文化差距就越来越大。在20世纪10—20年代,20世纪的“国家”危机的观念并没有被大部分农民所接受。所谓的国家危机,只被中国城市精英所承认。这种新的民族主义,直接挑战了先前中国认同的形式。民族主义的建构,变成是一种以城市为基础、以外国人为反抗对象的运动。因此,“国家”这个抽象的观念,在不同的空间范围内具有不同的具体意义。而救国这一目标的达成,则只是依靠官员和人民在特定地区内的努力。由于缺乏全国性的制度结构,受到驱策而欲救国的官员和精英,只能在较小的空间范围内进行努力了。就省级而言,这种“国家”观念并不意味着其国家建构的努力是为了追求省的独立;相反,这些努力是抱着一种“全国性”的目标的。换言之,不同地区或单位在追求国家建构时,都集中在“国家”印象的塑造上。因此,尽管省、县及中央政府之间并没有实质的制度去联结其对国家建构的努力,然而正是这种对国家的印象使之彼此联结。这种“国家”观念,为中国政治提供了一个新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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