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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中国国家形成的轨迹及欧洲经验的局限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我们思考“近代”中国的政治时,我们通常认为传统是国家近代化的一种障碍。欧洲近代国家的形成,包含着议会制度和民主意识形态的形成。中央集权的国家通过财政征收而不断增强其对社会资源的要求。而在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却与地方自治的观念发生冲突。然而,因为未考虑到中央政府及其与省级和地方级政府的关系,杜氏关于中国国家形成过程的讨论也被大大截短了。

20世纪中国国家形成的轨迹及欧洲经验的局限

学术界对于“近代”中国政治变化的评估,通常集中在西方相应的思想和制度上,这是不足为奇的。这种方法可能是适当的,甚至是不可避免的。“近代”政治变化的命运,很容易与是否成功地采纳了西方的政治意识形态和政府组织形式纠缠在一起。人们可能会有很好的理由,可用来为其政治价值观辩护,并为其所喜欢或不喜欢的统治确立判断的标准。然而我们用以对那些导向不同方向的变化动力进行区分的分析能力,不应当局限于由这些价值观所限定的可能性。当我们思考“近代”中国的政治时,我们通常认为传统是国家近代化的一种障碍。将“近代”与“外国”等同,而将“传统”与“国内”等同——先是政治人物,而后是学者,大家都如是认为。我们可以用这种等同,去解释政治人物所想象出的那些重要难题与所作出的重要决策。但是这种等同仅只是在小范围内可以看到;从大范围来看却是含混模糊,没有多少说服力。

欧洲近代国家的形成,包含着议会制度和民主意识形态的形成。但是民族国家的建立,依靠的是官僚机器的发展和权力的日益集中。中央集权的国家通过财政征收而不断增强其对社会资源的要求。[23]的确,这两个过程既相互补充,又相互冲突。就近代中国的情况而言,在通过建立新的中央集权化官僚机器和军队以取代原有的那些自治性质较强的政治形式方面,中国与欧洲并不相似。欧洲在1300年时,是由上千个独立政治单位组成的大拼盘,到了1900年时才变成一些民族国家。[24]而中国的情况却完全不是这样。明清时期的国家努力执行一种儒家的保障地方秩序的策略,而这种地方秩序对于该农业帝国的不断再生起了一定的作用。促进这种国家和地方社会秩序的意识形态动力和制度动力,明显地与地方自治的观念相互联系在一起。而在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却与地方自治的观念发生冲突。

就中国的地方自治问题而言,20世纪的环境远不同于其前几十年的环境。这时中央政府已经非常虚弱,特别是从执行一种统治全国的策略方面来说,更是如此。中国的中央政府是靠与外国政府的关系来支撑的,因为列强认为一个统一的中国更符合其利益。特别是在1927年以前,真正的权力掌握在地方军阀手中,而这些军阀对地方秩序的重视程度差别很大。在最富庶的地区,军阀希图实现稳定的地方统治,所以他们留心不去破坏地方经济。但是在贫困的边远地区,军阀们却常常采取大肆掠夺的手段,一旦一个地区被榨取干净,他们就离此而去。

杜赞奇(Prasenjit Duara)是一位非常认真地研究中国情况的学者。他从近代国家形成的角度,分析了中国县级和省级政府的许多方面。他关于民国时代政治与社会的观点很受人们注意。但问题是:在他讨论“近代国家”的书里,却未继续分析中央政府。在某种程度上而言,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明清时期的中国国家为“近代”国家发展所提供的起点,与近代早期欧洲的政治发展有着本质的不同。然而,因为未考虑到中央政府及其与省级和地方级政府的关系,杜氏关于中国国家形成过程的讨论也被大大截短了。一般而言,在中国的环境里也存在着许多政治变化的可能性。如果我们对于这些可能性更为敏锐一些的话,我们就不能将我们对中国政治变化的可能性的看法,局限在那些由欧洲经验所提炼出来的可能性之中。(www.xing528.com)

政治学者维维恩·舒(Vivienne Shue)在一篇引起争议的文章《国家之探索》中提出:1949年以来中国农村的地方干部,从功能上来看,是明清时期士绅精英的继承人。她解释说:如同士绅一样,地方党干部面对着本地社区和国家,在政治体系中起到掮客和中介人的作用(舒1988:75~121)。她对明清时期的情况及其与1949年以后的相似性所作的粗略勾画,尚有许多方面可进一步修改完善。例如,“地方”在空间范围方面的差异就非常重要:明清时期中国的地方士绅生活在全国各地,但是他们并未全体一致,也并未以今日地方党干部的方式出现在村子里。干部比起士绅来更加接近本地农民,他们对本地农民所负的责任也大大超过士绅精英。在关于空间规模对晚清山西进入本地政府的精英的种类之重要性的讨论中,罗杰·汤普森(Roger Thompson)指出这个问题清代已经存在(汤普森1988)。然而舒所作的基本比较仍然是有用的,因为她指出了在政治的竖轴线方面的结构相似性。正如地方士绅一样,地方干部在社会上和政治上所占有的地位也甚不明确:他们既是地方社会的一部分,又是中央国家的代表,尽管在1949年以后,国家深入地方的程度远远超过以前。

舒在另一篇文章中还指出了在经济改革时期,中央-地方的政治关系可能会出现什么样的主要变化(舒1988:25~52)。从她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由于转向市场机制,地方干部在资源配置方面的责任减弱了,从而促进了中央政府对地方干部行为的控制能力;换言之,地方干部责任的减弱,使得新型的领导体制成为可能。在这篇文章里,由于舒断言这些变化都是新出现的,所以没有将这些变化与明清时期的情况进行比较。明清时期的政府当然不可能以现今政府所能采取的方式去推进市场机制,但是二者之间的差异并不像我们设想得那么大。首先,地方干部负责管理的活动减少,这种情况更类似于较早时代的情况而非较近时期的情况。因此大致而言,改革使我们回到一种现在与过去之间有更多相似之处的情况。其次,中央政府更加容易以一种明清时期统治者也理解的方式,去引导和操纵地方的领导活动,限制地方官员所负责的活动,以促进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

要理解今天地方干部所负的责任是怎样设想出来和怎样被履行的,就要认识在明清时期这些责任是如何确立和执行的。即使儒家关于地方秩序的策略已不再主导国家的意识形态,但是在那些努力为帝国以后的政治体制设计新方案的人们心中,儒家策略的痕迹仍然可以见到,尽管新方案所用的词语与过去截然不同。[25]因此,尽管儒家思想不再主导现实政治,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已被一套自欧洲发展出来的政治与文化模式所取代。事实上,各种政治演变的可能性,都是建立在其文化结构的基础之上的,甚至是对此结构的一种回应。表达集体利益的市民社会,基本上就是一种欧洲的历史产物。在当代的中国社会中,“非官方”和“不正统”结合的现象依然可见,证明这种自治领域并未出现。[26]对照日本的例子,也有助于我们了解中国政治演变的情况。日本人采纳了与中国相似的儒家统治理念,同时也保留了其固有的传统。不过到了近代,他们远比中国人更能接受西方的统治原则,而关键原因之一是日本在强制性的经济控制和可获得资源的空间范围方面,都比中国更接近欧洲。日本总体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变化,也与欧洲国家有更多的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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