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城市轨道交通法规详解 或 城市轨道交通法规全解析

城市轨道交通法规详解 或 城市轨道交通法规全解析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八条的规定,招标人是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2条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城市轨道交通法规详解
或
城市轨道交通法规全解析

知识点与学习目标

(1)了解工程招标、投标的基本概念

(2)掌握工程招标、投标的基本方式

(3)掌握工程招标投标的基本工作步骤

4.1.1 招投标的概念

招投标,是招标投标的简称。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投标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作用,有组织开展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中,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要求,吸引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项目的中标人的行为过程。其实质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4.1.2 建设工程招标

4.1.2.1 工程招标的概念

建设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就拟建工程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以法定方式吸引承包单位参加竞争,从中择优选定工程承包方的法律行为。招标是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的第一个环节,也是对投标、开标、评标及定标有直接影响的环节。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八条的规定,招标人是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我国,招标人只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指建设单位,任何个人都不能成为招标人。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某些类型的建设工程项目若具备某种属性或达到一定数额的,必须通过招标方式进行发包(又叫强制招标),否则建设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除此之外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以通过招标方式进行发包,也可以直接发包。目前,建设单位采用招标方式发包建设工程项目,已是我国工程建设市场上的主流。

4.1.2.2 工程建设招标的范围

(1)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类型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④《招标投标法》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1)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①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②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③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④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⑤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2)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①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②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2)规模标准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3)不宜招标的类型

《招标投标法》第66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2条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2.3 工程建设招标的方式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也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在指定的媒体上面向全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吸引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可为所有的承包商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机会,建设单位有较大的选择余地,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工期,也可预防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但是,由于参加竞争的承包商较多,存在着招标工作量大、招标周期长、招标费用大等缺点。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或选择性招标,即由招标人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招标竞争的招标方式。

《招标投标法》第十七条规定,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这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且资信良好。

采用邀请招标的优点在于,竞争的投标者人数有限,不用审查投标人资格。 这就减少了工程招标过程及评标的工作量,缩短了招标期限,节省了招标费用等,但邀请招标在价格、竞争的程公平性方面仍存在着不足,也会导致招标过程中腐败的发生。

(3)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

《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www.xing528.com)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4.1.2.4 建设工程招标的程序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招标程序如下:

(1)成立招标组织,由招标人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2)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如果有)

(3)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4)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5)发售招标文件

(6)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7)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8)接受投标书

(9)开标

(10)评标

(11)定标、签发中标通知书

(12)签订合同

4.1.3 建设工程投标

4.1.3.1 建设工程投标的概念

建设工程投标是指经过审查获得投标资格的建设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并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建设工程投标人就是指响应招标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参加投标活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不是所有感兴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参加投标,通常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包括必须有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财力;必须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和相应的工程经验与业绩证明。

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4.1.3.2 建设工程投标的资格要求条件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4.1.3.3 投标联合体

(1)联合投标的含义

联合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大型建设工程项目不是一个企业所能完成的,往往需要两个以上的企业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这就是说,投标人是否组成联合体联合投标,与谁组成联合体,都由投标人自行决定,任何人不得干涉。

(2)投标联合体的法律地位

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订立联合协议组成投标联合体,在参加投标时以一个独立的投标人出现,因此其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要求

《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招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的责任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1.3.4 工程建设投标程序

(1)编制投标文件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函,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报价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内容。

(2)送达投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