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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宜居环境规定:新建设施需符合无障碍标准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等章主要是对老年人宜居环境中“软件”方面作了规定。本章共3条,侧重从“硬件”角度,对优化老年宜居环境作了规定。第五十三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无障碍设施的所有人和管理人负责对无障碍设施进行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

老年宜居环境规定:新建设施需符合无障碍标准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是随着进入老龄化社会而日益凸显出来的一项新的时代任务。从某种意义上说,老年人权益保障均涉及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内容。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的宜居环境,是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基础条件。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等章主要是对老年人宜居环境中“软件”方面作了规定。本章共3条,侧重从“硬件”角度,对优化老年宜居环境作了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本市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应当适应老龄化社会的需求,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通过制定老年宜居社区标准,推进宜居社区建设。

条文简介

本条是关于宜居社区建设的方向性规定。随着城市社区老年人口的增加,安全、便利和舒适是老年人对环境宜居性的基本要求,也是城市对老年人友好程度的集中体现。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建设老年宜居社区是应对老龄化社会转型的迫切要求。为此,要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环节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原则,更加重视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切实保障和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小贴士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全球老年友好城市指南》,2015年,上海制定发布了《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导则》地方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户外环境和设施、公共交通和出行、住房建设和安全、社会保障和援助、社会服务和健康、文化教育和体育、社会参与、社会尊重等八个部分。《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导则》不仅仅是一个标准,更是老龄化大都市对老年人友好的一种发展方向,是城市在物质环境层面、经济社会环境层面和社会服务环境层面的发展理念,并使这种理念始终贯穿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之中。近年来,上海还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这是推动老年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方面和具体实践。

第五十三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各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优先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

无障碍设施的所有人和管理人负责对无障碍设施进行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www.xing528.com)

条文简介

本条是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的规定。无障碍环境建设对于老年人,特别是残疾、失能老年人具有重要意义。无障碍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推动设施建设、改造与维护,为老年人出行提供更为通畅、更具人性的“绿色通道”。

第五十四条老年公寓等专门为老年人设计的居住建筑,应当符合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满足老年人对居住场所的安全、卫生、便利、舒适等基本要求。

本市支持居民开展既有居住建筑适老性改造,方便老年人生活和出行。

本市推动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进行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的,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条文简介

本条是关于宜居住宅建设、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的规定。设计和建设老年宜居住宅的主要目的是使老年人的居住亲情化、环境友好化,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质。 目前,国内关于老年宜居住宅的研究和实践起步较晚,一些研究者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老年建筑设计的整体性要求,即应当遵循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适应性等原则。同时,要推动既有居住建筑的适老性改造,对其中的贫困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可研究制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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