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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故事诗集》序-探寻1700年经典中的经典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弥尔顿已经不止一次地向世人宣称,他是乔叟死后两百年后的再生,他身体中有着乔叟的灵魂。而众所周知的是,沃勒也公开承认过自己的诗歌韵律是借鉴于费尔法克斯先生翻译的《布永的戈弗雷》。因此,我决定拿他们的优点来作为评判的标准,通过将《坎特伯雷故事集》中部分内容翻译成英语来比较两者。据了解,薄伽丘创造了八行体的韵律形式,从此这个模式一直被所有意大利作家在书写英雄体诗歌中所沿用。以上为序言的第一部分。

《古今故事诗集》序-探寻1700年经典中的经典

有些时候,诗人也会与建筑师们在某些地方不谋而合。当他们计划投入成本时,首先会得出一个非常精确的预算。但是通常来说,可能会出现一些常见的偏差,例如计划的预算在实施的过程中不够了。因此,随着进度的深入,相应的开支也会根据各种情况进行不同的调整,因为这么做会提高效率,虽然从理论上讲是增加了这样或那样的额外付出。类似的经历我也体验过,我所写就的这本书就好比建造一座房子,尽管这本书被我“建造”得像是一个草屋,但它仍然是有着我自己的特点的房子,比起那位贵族[2]来,这座房子似乎要成功得多,因为那位贵族并没有在离世之时完成他的宏伟巨作。

我首先从翻译荷马的《伊利昂纪》(我本打算凭借这部译作来换得一份工作)开始,到翻译奥维德的《变形记》的第十二卷,因为它包含着特洛伊战争的起因、经过以及结局。按常理来说,我完成以上工作之后应该就此搁笔,但当我读到《变形记》第十五卷,也堪称本书的精华部分之时,我深深地被书中的埃涅阿斯尤利西斯的故事所吸引,其中精彩的部分仿佛沿途的风景,我根本无法将其忽略,所以我便将此部分译成了英文,并怡然自乐于此。之后我便发现,这已然译成的部分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容且完全可以独立成书,兴趣盎然的我便翻阅了《变形记》的前几卷,找到了“猎猪记”“基尼拉斯和密拉”,以及“博西斯和腓利门”等故事,并把它们逐一翻译成英语,加入之前翻译的行列之中。我希望所完成的译著是贴近原著并能反映诗歌美的。说到这一点,从不涉及功利的方面来讲,并不是每个诗人都有我此番天赋的。毫不夸张地说,在过去的百年之中,能达到此种高度的人无不是才高八斗、文采飞扬之士。对于在伊丽莎白女王统治时期的两位活跃的诗人斯宾塞费尔法克斯来说,可以称他们为语言大师,他们也理所应当获此称号,他们对于诗歌的理解比那些追随者们还要深刻。对于不同流派来说,每个派别都有其直系和旁系的继承人,弥尔顿属于斯宾塞诗歌的后继,沃勒则继承了费尔法克斯的衣钵。弥尔顿已经不止一次地向世人宣称,他是乔叟死后两百年后的再生,他身体中有着乔叟的灵魂。弥尔顿也向我表示过:斯宾塞是其创作的源泉。而众所周知的是,沃勒也公开承认过自己的诗歌韵律是借鉴于费尔法克斯先生翻译的《布永的戈弗雷》。

但话说回来,通过这次翻译奥维德的作品,我想起了我们的英国诗人乔叟,两人旗鼓相当,并没有什么高低之分,我竭尽全力地想要对他们进行比较,发现他们和我一样,一直都是在努力地歌颂我们祖国的荣誉。因此,我决定拿他们的优点来作为评判的标准,通过将《坎特伯雷故事集》中部分内容翻译成英语来比较两者。这意味着,这两个诗人,虽然拥有相似程度的智慧和语言表达方式,但通过比较,读者可以自行做出判断,而非受我影响。如若我过分偏袒我的同胞、我的前辈、桂冠诗人乔叟的话,那奥维德的支持者们定然不会同意,这其中不乏泛泛之辈,或许也有博闻强识者。或许我所列出的证据显得过于主观、狭隘,但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按照霍布斯的理论进行下去——思想总是具有连贯性的,我通过乔叟想到了薄伽丘,两人不仅生活的时期一致,就连创作的类型都属于散文小说、诗歌。据了解,薄伽丘创造了八行体的韵律形式,从此这个模式一直被所有意大利作家在书写英雄体诗歌中所沿用。两者的另外一个相同点就是他们都专注于精炼、完善自己的母语。但不同的是,但丁在薄伽丘之前就已经着手完善意大利语的工作了。而散文的改革完全是由薄伽丘本人倡导的,他从自己的老师彼特拉克身上得到了诸多帮助。时至今日,他仍是意大利语的一个标准,尽管他所使用的词语都已经过时了,但这也是难免之事。正如博学的赖默先生所言,乔叟是首个将苍白单调的英文进行完善之人,他从当时最为优美的普罗旺斯语中取经,进而将英文加以丰富。就此点而言,当时伟大的评论家已给出肯定,而作为同胞的我还需进行评论吗?出于时代的原因,乔叟与薄伽丘的相似之处使得我决定将两者置于书中进行比较。与此同时,该书还收录了我的一些其他文章,这些文章是否可以与我的诗歌相媲美,这一点还是让读者去评论吧。当然我希望他们不会太过于苛责我的这些文章,但如果他们真的那样做的话,我将引用一个老绅士的故事来进行辩解——他在女士面前行动迟缓地爬上了马背,他希望人们在评判他的所作所为之前考虑一下他88岁的高龄。感谢仁慈的上帝,还有不到20年我也将要如此,现在的我已经能够感觉到我的四肢是如此的虚弱,但是否能说我的心智也随着年龄而衰老,这就要由读者来亲自确定了。在我看来,在一定程度上我的心智并没有怎么衰老,它仍然如往昔一般充满活力,只是我的记性大不如从前,不过也没有退化到可怕的境地,即便是再糟糕一些,我也没有任何理由去抱怨。岁月的沉淀非但没有让我的判断力衰减,反倒是在与日俱增,各种想法每日都会源源不断地涌入我的大脑中,对我而言,唯一的困难就是我是选择接受还是拒绝这些想法;到底是运用诗的方式,还是运用完美的散文方式来将其表达出来呢?简而言之,我已经进行了这么长时间的学习和实践,它们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虽然我仍然可以用那个跟老绅士相同的理由,但我会留到实在需要时再用。我不会用它来敷衍我的读者,而是请求原谅我因人性的弱点而滋生出的种种问题。我不会向读者抱怨说,我在写这本书的过程中遭遇了疾病的困扰从而显得有些仓促,我也不会向读者苦诉我数次想要放弃的念头。那些喜欢自我宣扬的人会花费时间在前言中表述自己在写书过程中用时之短,并且中途遇到诸多难事。但是读者当然也会这样问一些问题:为什么他们不花费时间来让他们的作品更完美?为什么他们笔下的文辞枯槁,读起来毫无乐趣可言,就像写的时候没有打过草稿一样?难道读者就该读到一部不尽完善的作品吗?难道读者的鉴赏能力就该被鄙视吗?

以上为序言的第一部分。我将第一部分总结为:这是我整个成书的全部过程。而我的第二部分将会表明:我并没有写什么伤风败俗或亵渎神灵的内容。至少我心中并未生发出此种写作念头。如果你们在书中碰巧发现了不敬的词句或者极度荒唐的想法,那么请您将其视为我的疏忽,并予以销毁及忘却。另一方面,我尽量选择一些有深刻寓意的古今寓言进行翻译,其中一些有着教育意义,在这些寓言中,有的来自古代,有的来自现代。我本可以在前言中将其详述,但此种方法又显得过于乏味,如若直接表述,读者的兴趣将会大打折扣。就我完成的那部分而言,我相信在创作之时是十分谨慎的。对我来说,诗歌并不都是美好的和令人愉悦的,有时它也会与传统的习俗或者宗教发生冲突,或是像贺拉斯所说的空有辞藻的堆砌而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句子——言之无物的诗句,虽动听但无意义。如果有人指责我说,我的诗歌曲解世俗道德或是亵渎神灵,我希望我能够为自己辩护。那些经常自诩为宗教律师[3]的人,无不是披着法律的外衣,行使着诬告之事,他们颠倒黑白,对那些持有不同意见者诽谤中伤。

我们先退回到我所翻译的《伊利昂纪》的第一部分,我之前就表示,翻译荷马的作品要比翻译维吉尔的作品愉快得多。就我个人而言,相比较于翻译拉丁诗人的作品,我更愿意去翻译希腊人的作品。从两人的作品中,可以窥探其各自的风格与品格。维吉尔是一个性情安静的人,而荷马是一个热情奔放的人。维吉尔的主要才能表现在他常规的想法和精雕细琢式的语言上,而荷马的才能主要体现在他丰富的韵律,以及天马行空的想法上,荷马的语言能力堪称那个时代的巅峰。同时,荷马作品中所表现出的创造性更为丰富,而维吉尔相对来说则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果没有荷马在文学上所铺设的道路,维吉尔是不会去创作英雄史诗的,这可以从维吉尔的作品中略知一二。维吉尔所创作的英雄史诗其实是《伊利昂纪》的续写,很多人物都极其相似——埃涅阿斯其实是《伊利昂纪》中赫克托[4]的进一步完善的人物。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的前六卷其实就是仿造了《奥德修斯》中尤利西斯的冒险故事,虽然具体的故事内容不同,但故事所发生的地点是相同的,尤其是埃涅阿斯和奥德修斯流浪的海域的名字也是相同的,作品中黛朵[5]和卡吕普索[6]也类似于此。并且戴尔也拒绝成为诗中的海中女神的女儿。维吉尔诗歌的后六卷是《伊利昂纪》的浓缩版,两部作品都讲述了因一个女人所引发的战争以及一座城池的沦陷。我如此表述并非要诋毁维吉尔,毕竟他笔下的故事都源于其原创,不管是故事的内容还是写作的手法,都具有独特的标志性,即便故事的原型源于荷马。从这一点上不得不说,是荷马教会了维吉尔文学上的创作。如果原创性是史诗作者的标签的话,那么拉丁史诗只能位列第二。

霍布斯先生是以简单引用的方式来修饰完善《伊利亚特》的,对于霍布斯先生来说,当他完成这一整部作品的时候,同时也开始发自内心地赞扬起荷马先生来。他告诉我们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怎样领略史诗作品的美妙,其方法在于如何品鉴典故的来由,以及细节的处理。首先在语言上运用的是充满色彩的语言,然后考虑的是语句之间的自然。整体的构思、角色的性格以及习惯都在这篇文章未完成时按作者的描写试图模仿出诗人所定义的人类生活。的确,华丽的语言像耀眼的色彩夺人眼球,同时最绝妙的是路过并捕捉到这一刻风景的人。但是如果从草稿就开始出现错误,举例毫无说服力,人物性格也与之不相符,其间规律不一致、想法不自然的话,就算是语言的色彩再美好,最终也只是一个不尽如人意的残次品。维吉尔和荷马在以前的创作中都不存在类似这样看起来美好却致命的缺陷。但在另一方面,如果是罗马诗人,至少可以胜任希腊的一些学者所不能胜任的,我在别处了解并传播悦耳的音乐与不屈的品质,以补充他们在语言方面对辞藻的匮乏。但是话说回来,我们的两位伟大的诗人居然能在性情方面如此的不同,一个易怒乐观,一个冷漠忧郁。这也使他们可以通过各自的特点而擅长某一方面的写作,比如,阿喀琉斯是充满热情的、焦躁的、深藏仇恨的人。我之所以会得出这样的推论,主要是根据作者的脾性,我认为荷马维吉尔更充满激情,得出这种结论令读者十分认同。一个温文尔雅的学者,在另一方面却是激烈火热的,永不中断他的热情。这样的差异,使得朗吉弩斯会受塔利和德摩斯梯尼口才的影响。另一方面,当你读荷马时觉得没意思,甚至心思都不在书中的时候,可以得出的结论是,那本书其实能是取代激烈游戏的一个新的事物。从那里可以看出,你的思维需要非常迅速地进行应对,并且得出结果。我得承认,荷马的这种激烈更符合我的脾气,所以我觉得他这整本书比维吉尔的作品更有乐趣。持续着的紧张神经必须需要一个释放,不论是在怎样的法则下,以及包括时间方面的话,都要停下来休息一下并储备下一次所需的能量。

我认为需要在此说说荷马。我对奥维德和乔叟二人关系的评价,是对两者深思熟虑之后才得出的。从乔叟式的单一英语语言使用开始,他便与奥维德结束了整个罗马文学的黄金时期。诗人们的表达方式开始不尽相同;然后是两人的教养、本性、性情、自由度,至少在作品中还可以在他们的生活或是哲学语言学方面表现出部分一致性。他们两个都了解天文学,奥维德的关于罗马节日的书和理论论述的星盘,确实是足够让人信服的。而乔叟也是一个占星家,维吉尔、贺拉斯,以及马尼吕斯也一样。

薄伽丘的《十日谈》是首次出版的,从那本书中,我们英国人提供给他《坎特伯雷故事集》作为素材。然而,我应当证明一下:一些意大利诗人所著的内容也可能被包括在内。故事是彼特拉克整理的,由他送到薄伽丘那里。参考《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伦巴德人史》使得对英文的翻译进一步的美化,我们的同胞以及其中的天才们发明创造了具有我们特色的诗歌。我发现序言的本质其实都是漫谈,这并不罕见。这是我从诚实的法国作家蒙田的身上学到的,同时我也很荣幸地结交了奥维德和乔叟,他们两个都是我无比敬佩的人,他们二人的成功都是建立在别人的发明之上的。到现在,乔叟也有了自己的作品,如《巴斯妻子的故事》《公鸡和狐狸》,这些都是我曾经翻译过的作品,也被别的作家翻译过。尽管我并不全部记得关于奥维德的事情。他们俩都理解礼节,在这个字眼下就是我所理解的他们两人的激情,从更大的意义上说,主要集中在对人类的描述和他们特有的生活习惯上面。比如,在我看来,《腓利门书》整本都堪称完美,好像是古代的画家亲手绘制的一样。在《坎特伯雷故事集》中所有的教徒,他们的幽默、他们的特点和他们特有的服装都让人感到十分清晰,似曾相识一样。但是我觉得乔叟描绘的事物却非常生动逼真,他总是能够选取一个很好的有光的角度来进行描绘。不过在这个问题上,我并没有多少时间去证明,在此,我想告诉读者,我心中的确对两位诗人没有什么成见,我的这些想法和评论都是有待考虑的,我也是借助于奥维德或者乔叟的英语语言来进行会话创作,乔叟身处语言的曙光之中,因此,我认为没有什么能够超越他。按照艾妮乌斯所言,奥维德和乔叟所用的语言机制同我们现在使用的英语一样。在我们的诗中不用修饰被视为保守的行为,而他们的初衷则是强化现代艺术。当他们自然地对别人进行描述时,针对的也就是这个场景或那个场景。如果是庸俗的法官,十个人中会有九个向别人炫耀他们的高傲和机智。在我看来,相对于罗马人来说,我更喜欢英国人。我感觉,罗马人非但不诙谐机智,反而是令人作呕的那种,因为他们并不真诚。有为了爱情的将死之人把他的这份情感描述为水仙花的吗?如果这个算作是机智聪明的话,穷人不都是喜欢在痛苦中死去的吗?这就像是约翰·利特尔维特的《巴塞洛缪集市》一样,他有一种悲惨的境遇,同时也有一种可怜的高贵。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应该努力提高怜悯的限度,而不是这样——通过对奥维德作品的阅读大声笑出来。维吉尔从来不利用这些手段,当他想要让你去同情帝舵的死时,他不会破坏它原来想要给人的想法。乔叟让爱西特在他的爱中变得蛮横,进行不公平与不懈的追求。他会让他死得合情合理,对他的爱从不感到懊悔,因为那是他选择的人物。但是对于知道进程中的不公平并且放弃去帕拉门的埃米尔来说,奥维德会在这种情况下做什么呢?他一定会让爱思特在临终之时变得富有智慧。

乔叟在保持着自我思维的情况下选择了拒绝。尽管出发点相同,但他们都喜欢卢侃和奥维德。至于句式方面的运用,奥维德是优于别的诗人的,就算有时会出错,有时会突兀。但是正如强烈的感情总是稍纵即逝的,激情也是需要慎重而严肃地对待的,并且不允许有任何的儿戏。法国人对他有一个很高的评价。但是乔叟此人其实是很简单的,他很亲近自然和生活,而不是单纯地去“利用”身边的素材完成写作而已。所以我觉得最出色的还应该算是乔叟。

首先,因为乔叟是英国诗歌之父,因这一点我对他抱有同希腊学家霍默和罗马维吉尔同等程度的尊敬。他是那种能够给人一种好的感觉的人,他学习过几乎所有的科学,因此他在所有学科上都得心应手,正如他知道怎样去说话一样,他也知道何时运用实用的例证。几乎没有什么古代人可以像他这样,我想,或许维吉尔和贺瑞斯可以如他一般。后来之所以伟大的十四位诗人之一的尊贵名声消沉殆尽,就是因为他从不忘记任何以他自己的方式思考出来的想法。这里会有各种类别、各种充满品味的东西,整个金字塔形的果脯堆都是为孩子和妇女准备的,很少有针对男士的实物。这个主张不是说他想要任何的知识,而是辨别的能力,不是他想要证明对美丽的事物有洞察力,也不是要发现指责其他诗人的错误,但是只要当他沉浸在自己的写作盛宴中时,写作带来的变幻就可以让读者不会发现任何的错误。也是出于这个原因,他一直被认为是伟大的诗人,而非最好的作家。对于他的功绩来说,连续数年的工作使得他的著作堆积如山,就像罗德·罗切斯特所说的那样:不要选择他成为上帝,他真的承受不起。

无论何时何地,乔叟都坚持追随自然的态度。他从未想过无所畏惧地去超越它,他深知在个人与自然之间有很大的差别,如果我们相信卡图鲁斯,就像在谦逊的行为和无比的讨喜之间做出选择。乔叟的诗文,我承认,有一些对我们来说是相对不和谐的,但是他的口才应该得到肯定。他们与他生活在一起,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他们竟然认为这是可以接受的,这出乎我们的判断。如果将里德盖特与高尔比较的话,就像他同时期的人,有非常令人怜爱的,也有非常自然、让人感觉愉悦的,可是这些人也并不全是完美的。对于这样一个常识,一定是可以让读者信服的。它是一件很容易去实现和发展的事情,包括那些无法言说的也是如此。我们只能说,可惜他生活在诗歌的初期,在那个什么都不完善、不成熟的时期。当然,在我们成为大人之前,我们也都是孩子,对吧?首先要说的是艾妮乌斯,以及在发展的后续出现的路利西斯和卢克莱修,他们都在维吉尔和何瑞德之前;在乔叟之后还有斯宾塞、费尔法克斯等人。他被雇佣在船上,被爱德华三世、理查德二世和亨利四世宠爱。我认为,他们几个都是这样的人。在理查德时代,我怀疑,普遍的叛乱都是有影响的,作为他的姐夫,也难怪他的命运是和他的家族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他在亨利三世、四世的时候被罢免,并不是因为受赏识,而应该说是因为他是一个富有智慧并且英勇无比的贵族。我想说,伟大的政治家应该为在他的那个时代里出现了最伟大的智慧感到高兴,他们应该将其赞美。奥古斯都曾以他为例。他建议维吉尔和贺拉斯去赞美他。在他活着的时候,他自然是受欢迎的;而在他死后,他所留给后人的就显得更加弥足珍贵了。至于宗教诗人,他似乎对威克利夫有点偏见,具体表现在《农夫皮尔斯的故事》上。但我不责怪他在那个时代激烈地反对神职人员的恶行:他们的骄傲、他们的野心、他们的盛况、他们的贪婪、他们眼中世俗的利益,值得他去抨击他们。就是在《坎特伯雷故事集》中他也都没有放过他们。乔叟笔下的修道士、教会,都没有表现出正面的特征。一个讽刺诗人对坏祭司进行了声讨。我们仅仅关注着,我们是不是一齐被谴责裁定有罪或无罪。好的东西过了头也会变得不好,腐败的当然就是坏的。当一个牧师被鞭打时,他的声望也会在第一时间陨落在地。但如果他被证实是冤枉的,他的所有行动是遭到诽谤的,那么他的尊严则会保存下来。如果他违反了法律,那么他就成了诗人口中的危险之物。但他们会告诉我们,所有的讽刺语句,尽管从来没有摆在明面上,但带来的全是背地里的遭人蔑视。然后是英国的贵族,他们有时也会因为叛逆而遭到折磨。如果他们诋毁权贵是罪犯,那么他们就是犯了诽谤的罪行。他们只关心自己是否被诗人抨击,而不去关心他们所要做的。这时他们就会说:他们关注的是每个成员的荣誉。我可以更为深远地提出我的意见,我敢肯定这一性质所引起的纠纷已经成为有关英国国王和坎特伯雷大主教的恶作剧:一方面是支持他的土地法律以及其他拥有荣誉的教会;另一方面是部分高级教士被谋杀,并且在陛下的鞭打之后成为他赎罪的支柱。我必须说,我不会再给这样的牧师任何的机会,除非他是一个慈善的基督徒,这样我才能原谅他。到目前为止,我的不满并没有造成什么不对的迹象,我已经跟随着乔叟,将我自己的性格同这位神圣的人大胆地划起等号来。如果我要想适应以后的生活,这一主题就会给我增添不少的人生乐趣,同时我也将保留自己的权利。同时,在我离开乔叟之时,我学会了他身上的优点。我认为他一定是个最完美的综合体,因为他是一个真正的观察家。在《坎特伯雷故事集》里,他表现出了那个年代里英国所有民族的各式各样的利益取向和幽默。这不仅仅是一个单一的角色。他的所有崇拜者都可以各自区分成不同的国家来看,不仅从他们的爱好倾向里,还可以从他们的心理和样貌上进行区分。各种研讨会都没有很好地描述清楚他们的本质,而是需要通过诗人留给他们的标记才能了解到。他们的关于利益的故事,以及他们的讲述,都是为了适应他们不同的教育、幽默和欲望,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会分为以下几类:他们的论述都是符合自身的年龄、职业和社会地位的,他们仅仅是他们而已。有一些角色是罪恶的,有一些是善良的,有一些是被人认知的。即使是猥亵的话,从不同卑贱的角色中说出来也是不同的:城镇长官、磨坊主和厨师是几种不同的人,有各自的特点,还有装腔作势的女修道院院长以及巴斯那肥硕的、牙齿有缺口的妻子。但是通过这些,就像是在我面前出现各式各样的游戏一样,在我的决定中我是主宰者,而不是去他人的跟随者,这充分地证明,根据这些格言来看,这其实是上帝的旨意。我们的祖先指引着我们,他们在乔叟那里找到了证据。这些普通的角色也就这么被人们铭记。其实在英国,他们被叫作修道士、女修道院院长和修女。人类在某一方面总是不尽相同的。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违背自然的。但其实也有许多事情已经被更改了,我可以在司法的角度上背离自己的本意吗——我的敌人或对手可能并不存在,现在距离我被承认是一个好诗人已经相去甚远,他们不会允许我成为一个基督教徒或者一个品行端正的人。我可以离开,去通知我的读者我已经克制住了自己对于乔叟之诗的享受。如果我放缓语气去请求而不是去强硬地命令,里夫斯、米勒、西普曼曼斯特、萨姆那和巴斯的妻子,在他实际的序言里,即便他们是镇上的花花公子或者名媛,他们也会获得许多朋友和读者的支持。但是我不会选择再冒犯礼仪,我是明智的,我认为应当这样,对于我的那篇拙作,感谢公众理解。对于有关自然的任何事情,比如渎神这件事,实际上我也是浅尝辄止的,我离大胆地说出那些惊世骇俗的字眼还相距甚远。乔叟在他的完满的26卷书稿中,有进行道歉,薄伽丘也是这样,但是我不会在这点上追随他们。有位我们的同胞,在他这个角色的末期,在《坎特伯雷故事集》面前,用微笑的言语进行道歉,这在书中尚有提到:

第一次我祈祷你的恩惠,

那些被捕者还不够书写我的奸谋,

其实我明白地说明了经过

告诉你,她的28个字:

我尽可能准确地复述她的话,

和我一样,

在那个人之后,我不知道谁将会给我讲这个故事,

他预演着他曾经做的:

他负责的每段词,

他从没那么粗鲁地大肆宣扬。

他述说着他虚假的故事,

或是讲述着善的东西,或是创作新的篇章:(www.xing528.com)

他可能不会吝惜,就像是他的兄弟,

他也同其他人说的一样。

基督徒说他自己在圣经前很富有。

同时,没有一丝一毫的奸谋之心。

主会选择谁可以得到他的劝告,

这所有的话,在兄弟姐妹间流传。

现在如果有人询问薄伽丘或者乔叟他们会怎样介绍这个角色的话,比如,下流的词汇怎么适当地从他们的嘴里说出来,听起来不会很下流,我知道这不会有答案。这样的故事也不应该告诉我。单单看乔叟的文章原稿的话,给人的感觉是让人无法理解的荒芜,而关于他这一生所经历的坎坷,也像是音节一样拼进了他所讲述的语句文章,不曾超过我们现在的英语范畴。

我也整理了许多关于乔叟的工作,关于我现在工作项目的描述有一点小问题,我发现一些人尝试把这些诗变成现代英语,因为他们认为那样会尊重我的付出,因此他们也会把乔叟看成是枯燥无味的、过时的,我还听说考利自己就有类似的观点,把这看成是对上帝的请求。我不敢抒发我的观点而反对这么伟大的作者,但是我认为他这样做注定失败。然而回到大众观点来说,考利也说不清自己的理论,因为他从没有深刻感受过。我承认,乔叟像是一块坚硬的金刚石,必须擦亮它才能让其发光。我不否认,他几乎没写过什么现代的诗,但就像有时重要的事情中难免会混杂着琐碎的东西,尽管有时这样,也有更多的、更好的作家超过乔叟,其实所谓成功,无非就是他们失败的积累。一个作家就算不能写出他的全部思想,但也要有个梗概成熟于胸。我没有受困于自己平庸的翻译,但经常会省略那些不重要的词句,有时,我会更进一步地探索其中的意思,我也会在一些原文中表达得晦涩的地方增加一些自己所理解的东西,我如此大胆,是因为我找到了其中的灵魂。我已经熟悉了它,这就像一首诗,一个年代,它带来的是不同以往的自由,这就像乔叟想表达的感受一样。举个这样的例子,你或许就会理解了——在帕勒门和阿赛特的故事中,你会发现在作家身上会体现出各种版本的戴安娜:戴恩看见我转向树后,我的意思不是说女神黛安,而是维纳斯的女儿,那个也被称为戴恩的人。这也是经过思考之后向你们解释的,我知道被改编后的这种感觉,达芙妮是河神珀纽斯的女儿,她被变成一棵树。我并不是说奥维德很会扯谎,我想说的是,他是不同于我的作者,因为我还没有理解他、读懂他,但经过其他的判断,我认为我应该尊重原著,不应该将自己模棱两可的东西也翻译成英文。出于相反的观点,并基于以前的语言,他们期望能有一个稳定的信仰,能够改变更多的渎神者。古老的话听起来有意义是因为它的久远,对于上古时代,我一直秉承着一颗尊重之心,但话说回来,也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话语不仅仅是一条因暴行就会轻易改变的界线,风俗是会慢慢改变的,旧的社会地位等级也会被废除。合理合法的事情一定是那些忠于最初制定的法律的,基于此种观点,是否可以认为语言的创新是源于争论、辩论呢?我想,争辩可能会使语言失去它原始的美。也许正是因为“失去才懂得珍惜”这种古老而简单的原因,争辩才从来不会被理解。我承认在语言灌输的过程中有丢失的现象,在所有的翻译中,符合翻译者感觉的部分会有所保留,其他的则可能会遗失殆尽,当它因遗落太多而缺乏理解时,还有多少人能说读懂它了呢?

如果通过牺牲自己的娱乐时间并且不求利益的方式会使它更加完美,我想我应该能接受这些,让读者们忽视我的存在,因为他们不需要与原文思路不同的存在,是因为它才能有我的成功,理解它的感觉和其中的诗意,当它的含义和感觉融入语言中,他们就能够理解,而我也将继续,并且敢于去进一步增加砝码,就像是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可能更偏爱于我自己的决定,让读者们去判断,并且让读者们选择信服与接受,我认为我有机会向他们解释,因为他们理解它。总的来说,他们本该尊敬无比的那个人应该是他而不是我,我已经完成了翻译工作,大概在我的一生中这份经历令人难忘,至少这是对他的话的一种复原,翻译了它也使我变得更好,与此同时,我得承认我在翻译时已经这样做了。在翻译期间,它被翻译成现代法语,我那时已经知道它已经被翻译成普罗旺斯语过,事实的确是这样的,这使我想到命运,在特定的时期之后,当他身在英法两国之时,名誉和过去被重新评判,其实对他来说,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而我却不敢要求太多。

薄伽丘是最后一个被认为和他年龄相同、有着相同的天赋和相同的写作能力的人,两个人都写小说,同时他们都对母语精通至极,这两个著名作家在生活方式和冒险的方式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在这一点上,我只是蜻蜓点水般地略过了,因为我没有翻译过薄伽丘的文章。在诗歌方面,优势完全在乔叟那一方,因为英国人已经从意大利“借了”许多传说来。但是乔叟已经将从薄伽丘处舶来之物进行了纠正。当我不要求读者与我的思想保持一致时,思想就变得更加自由,表达也变得更加简单了。我们国家的人一直在负重竞赛,并以劣势赢得了比赛。我要做的是把对同一对象的两种想法同时展示出来,每个人都会在这两者之间做出选择。我最先选择翻译的是乔叟,在剩下的作品当中包括《巴斯妇的故事》(《巴斯妻子的故事》),在翻译前言的时候,我不太敢发挥自己的想法,我担心这太过于肆意妄为:乔叟讲的是一位出身卑微的老妇人嫁给了一个具有贵族血统的骑士,最后被抛弃的故事。在新婚之夜,当她躺在他的身边,发现他十分厌恶她,她便想尽办法去对他进行说教。老妇人告诉他,什么才是真正的男人,什么才算是高贵的绅士,告诉他贫穷和丑陋的种种好处、娶个丑女的诸多优越和娶个美妻的各种危险。最后老妇人让骑士做出选择:是要又老又丑的妻子,但换来的是对他永远的忠贞,永远地取悦于他;还是要又年轻又漂亮的妻子,但换来的是随时随地利用一切机会招蜂引蝶,给他戴绿帽子。骑士实在没有办法,一声叹息,无可奈何地对妻子说:你随便选吧,对我都是一样的,只要你高兴,我就高兴。这时妻子说:这就是说,选择权在我了,我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来做决定。骑士说:当然了。于是妻子说:那我选择又漂亮又对你忠贞,我要不是世界上最漂亮、最忠贞的妻子,任由你发落,撩起帘子来看一看吧。骑士打开帘子,妻子果然倾国倾城。他激动无比地把她紧抱在怀中。从此只要能博取丈夫的满足和欢心,妻子就尽力而为。巴斯妇人的故事是这样结束的。当我认为已经竭尽全力接近乔叟的思想时,我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奥维德的思想上来,此时也已全然忘记了《巴斯妇的故事》。当我重拾薄伽丘时,并没有注意到我已经更加注重人物的道德和美德,而非贵族的血统。举个例子来说吧——就是《西格斯蒙德的故事》,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是避免这两方面的一致的。如果他们认为我偏袒乔叟而非鄙薄薄伽丘的话,就让读者自己来衡量两者孰轻孰重吧。

相比于他的其他故事,我更欣赏我们国家的一些故事,《帕拉蒙与阿尔茜特》就是这一类的,可能相比《伊里亚特》或是《埃尼斯》来说还显得低了一个等级,但故事的情节比照两者来说更为有趣,形式也堪称完美,格式也更趋于诗歌的类型,可学习性之深、之广,包括艺术形式也较为完善。但是亚里士多德并不赞同故事情节的持续性,这样就很轻易地使得《帕拉蒙与阿尔茜特》狭隘化。我想更加敬重我们的民族,它的特点是极其特别的,故事也是英国化的,基本可以说是完全源于乔叟的,我并没有受薄伽丘的影响。随便看了一眼《第七日》的结尾,我发现了狄俄涅和弗拉梅塔所说的话。实际上这个故事与薄伽丘还算有些渊源的。故事的原作者早已无从记载,乔叟则变成了这个故事的作者。所以说,故事在流传的过程中会生发出不一样的光彩。除了这个传说,这里还有另一个他自己的发明,在普罗旺斯人的方法之后,命名花和树叶的方法,发现律法政治和道德原则都会使我特别高兴,以至于我不能阻止自己去听取读者的意见。

作为一篇序言的结尾,我不得不对其他人也保持公平,一小部分应归功于我自己。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有一些人写一些粗俗的话来攻击我。一个在这里的人,假装在其他人之中与我发生口角,说我曾十分堕落地违反祭祀的规则:如果我有过,我只会请求神父的宽恕。为了让他感到满意,他将不会强迫自己成为我的敌人。他的作品通过维吉尔之笔所进行的翻译回答了他对我的批评。对比我的译本,他最喜欢的是欧格雷布的译本:他在每一个欧格雷布下面都写下了他对此非常认同的观点:可能,你会说要做到这样是非常不容易的,但是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呢?然而,当我和他同处一个时代的时候,我很满意,我并不会被认为是那个时代最坏的诗人。看起来我曾希望他写一些不好的言论来反对我,但是说实话,我没有收买他来为我服务,并且在他的小册子上我是完全无辜的。如果我说服他继续他的事业并且写一些其他的关于我的文章的评论,我会很高兴:因为我发现他能很好地感动读者,让他们激发出更好的观点。当他谴责我的任何一首诗的时候,他也会与我的读者发生冲突。他在我的诗歌上面会受到挫折,但是没有人会被说服站在他的一边。如果我来到教堂(跟他断言的一样,但是我从没考虑过),我会有很多想法,如果没有更多的恩泽,是不会把我从诽谤圣职的作家中解放出来的。但是他的有关我的礼仪和原则的记述与他对我的诗所挑剔的意见是一致的,由此我也是和他永远地拴在了一起。

作为一个城市诗人,或者说是一名骑士医生,我和他曾因为我是《押沙龙和亚希多弗》的作者而争吵。但是我会更谦恭地对待他的两首诗,因为没有东西比死亡更坏,因此他的阿瑟王就意味着和平。我只会说那不仅仅是一个高贵的骑士,而且还是一部关于阿瑟王的史诗。我可以少说一些克里尔先生的事,因为在很多方面他让我肩负着公平的重担。我曾经为所有思想的过错辩论过,并且也表达过我可以反驳淫秽不敬的观点。如果他是我的敌人,就让他取得胜利;如果他是我的朋友,我会在非私人的场合向他表达我的忏悔。我想证明的是,若要粉饰太平其实不难,并且我可以通过那些亵渎神明的话来证明他们没有犯罪。此外,他有很多的恶作剧,同时在战斗中,他也像一个独裁者。我不会说他很热情,但我可以确定那已经融入他良好的修养中了。有些人或许会有疑问,这些问题都集中在他的不拘小节上面:或许是他把古代和现代的戏剧当成垃圾。一个牧师会更好地缓解他们的痛苦,因而可能导致他缺少同情心地去了解他们。他们用诗歌来表达观点、抒发评论,或者说,如果没有霍勒斯、朱韦纳尔、马蒂亚等人去解释一些恶习,没有他们的翻译,现代的我们将不会理解个中种种,同时我们也不会对之前的时代做出公正的评价。

这是弗莱彻的剧本一个充满污秽的地方,被称为城市的风俗。在我的记忆中,这里经常有舞台表演。可以根据他们现在的状况来推断二十五年前是什么样的。如果是那样的,我很庆幸我们的道德准则已然被修改了。但是我对研究的事并没有成见,只不过是我放弃了抵抗:他们有他们自己的答案,并且不论他们还是我都认为科利尔先生是强大的,我们需要回避与他为敌。在某一天结束的时候,他失去了光辉,他的思想太过遥远,就像康德王子在瑟内夫的战斗:从无所不能到孤身一人。但是在正义面前我只能屈膝。至于剩下的那些写反对言论的人,苍天有眼,使他们获得应有的惩罚。

【注释】

[1]约翰·德莱顿(1631-1700),十七世纪后叶伟大的戏剧学家和文学评论家,他所翻译的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被收录在哈佛文学经典中。他在散文方面的创作不逊于诗歌。他所做的此篇序来自一部关于乔叟的叙事诗。通过他温和而尖锐的批判,读者可以看出其智慧的品质,在他身上也可以看出其所生活的时代的特征。德莱顿被誉为英国评论界第一人,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现代散文体也被后人称颂。

[2]此处的贵族暗指白金汉公爵。

[3]《简论英国戏剧的不道德和亵渎》(1689),柯里尔·杰瑞木著。

[4]《伊利昂纪》中的勇士。

[5]《埃涅阿斯纪》中的迦太基女王。

[6]《奥德修斯》中的海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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