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和平终于降临欧洲,但却使中欧帝国陷入了最为严重的困境。当征服者的压力似乎依然无所不在时,奥地利的特殊问题淹没在共同的危险中,但是从此以后每个国家都将遭遇自己的挑战和特殊的困难。然而奥地利是欧洲大陆上唯一能够不需做出承诺就进入和平时期的国家。在全欧洲都梦想着改造人类时,只有它保持清醒,它坚持每一步都必须能够以具体的政治语言来表述,这都正好与其外交大臣的观点相互照应,他坚信所有社会目标都应该是被动的:不是通过反对革命,而是通过坚持合法性来从混乱中挽救责任感并击败革命。梅特涅微妙迂回的外交手腕反映了一种根本的信念:自由与权威不可分离,自由是秩序的属性。梅特涅领导下的奥地利只有在保留了道德实质的情况下才会对改革感兴趣,只有保存了其价值观,才会对变化感兴趣。梅特涅写道,“世界服从两种影响,社会的和政治的……政治因素是可以操纵的;而社会因素是不可操纵的,绝不应该放弃其根本。”[1]因此在目前开始的这个和平阶段,一切都有赖于这位奥地利外交大臣所持有的关于社会根基本质的观念。
革命时期的保守派总是多少有点反常。假使责任的模式依然是自发性的,那就没有人会想到要做一个保守派,因为认真地改变现有结构是不可想象的,但是一旦存在着一个举足轻重的革命政党,或者更有甚者,一旦革命果真胜利了,就会有两个彼此相关的问题需要回答,这两个问题的出现本身比任何可能给出的答案都具有象征性:权威的意义是什么?自由的性质是什么?从此稳定和改革,自由和权威似乎彼此对立;竞争变成了原则性的,变化这个问题采取了攻击现存秩序的形式,而非就具体问题进行争论。这与政党的标签没有关系。有一些社会,例如十九世纪的美国和英国,曾经基本上是保守的,因此现存的政党可以被视为既保守也进步。还有另外一些社会,例如法国在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内,因为存在着根本的社会分歧,所有问题都基本上是革命的,无论那些政党如何看待自己。
但是保守派在革命的局势里能做些什么呢?一个稳定的社会秩序拥有希望持久的直觉,反对持久则或者遭到忽视或者被试图化解。伏尔泰在十八世纪被视为“时髦”,并非那是一个革命时期,而是因为当时革命是不可想象的。另一方面,革命时期的特征则是其自我意识,因为一旦现存的责任模式遭到挑战,政治生活就会失去自发性。稳定秩序的动力是职责的观念——强调社会准则的不言而喻——行动的其他方向不是遭到否定,而是根本就不可想象。革命时期的动力是忠诚的观念,要控制意志需要象征性的,甚至仪式上的意义,因为似乎总存在其他选择。职责的伦理原则需要责任感,通过意志的导向来判断行为。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动机的伦理原则才竭力将个人准则与道德标准等同起来,而该道德准则无论如何严格,都必须为个人接受才能变得有意义。忠诚的伦理原则涉及正统概念,因为它是完成群体认同的手段,它不排除将个人准则与社会准则等同起来,但只是不需要这样做。“无论对错,都是我的国家”——这是忠诚的语言。“如此行为,让你的行为因意志而成为自然的普遍规律”——这是职责的语言。职责表达的是普遍性,而忠诚表达的是偶然性。
因此,当保守派在政治上为人处世时,哪怕不情愿,也还是会成为革命时期的象征。他的根本立场涉及否认有关权威性质问题的有效性;但是因为该问题要求回答,本身就表明了一种有效性。对于革命者来说,保守派的立场因而也成为一种回答,是一种胜利,即使当下的斗争最后失利。保守派在一场意志斗争中成为胜利者,能得到什么好处呢?他的斗争不是个人的,而是社会的,他的理由不是个人的,而是历史性的。在革命竞争中,保守派的立场由反动的——反革命的——一派势力占据主导地位,这并非偶然,这个群体按照意志和忠诚原则来争斗。真正的保守派并不擅长社会斗争,他会试图避免不可弥补的分歧,因为他知道稳定的社会结构得以繁荣的原因,不在战胜对手,而在与对手和解。
那么保守派怎么使自己的立场免受互相冲突的诉求之偶然性的影响呢?那么既成事实如何起到劝服作用,当它的不言自明已经消失?保守派典型的回答是,尽量匿名争斗,使得如果一定要给出答案时,答案将超越意志,使得竞争至少在超越个人的层次上发生,使得责任成为职责,而非忠诚。以历史力量的名义来为保守主义进行斗争,否定革命问题的有效性,因为它否认社会和社会契约的暂时性——这是柏克的回答。以理性的名义来与革命进行斗争,根据认识论来否认问题的有效性,因为它有悖于宇宙的结构——这是梅特涅的回答。
这两种保守立场具有根本的差异。在柏克看来,社会责任的终极准则是历史;在梅特涅看来是理性。柏克认为历史是一个民族精神的表达;梅特涅认为历史是一种需要应对的“力量”,比大部分社会力量都更重要,但并没有更大的道德有效性。柏克否定了革命家有关理性为社会责任提供了充分基础的假设,因此他的挑战注定不会立刻起到作用。梅特涅接受了这种假设,但是从中得出了与对手截然相反的结论,因此他面临的是道德上的挑战。柏克认为革命是冒犯社会道德观,违背一个国家历史构造的神圣契约。梅特涅认为革命违背了管辖社会生活的普遍法则,要与之斗争,并非因为它有悖道德,而是因为它将带来灾难。历史保守主义憎恶革命,认为它损害了一个民族传统的个体表达,理性保守主义与其斗争,是为了防止实施普遍的社会准则。
正是保守主义的这种理性主义概念使得梅特涅采取了刻板的政策,并且刻板地诠释自由的性质和权威的意义等相关问题。西方拿出了两个基本答案:自由是无拘无束,自由是自愿接受权威。前者认为自由处于权威的范畴之外;后者认为自由是权威的特征之一。自由的负面形式是一种超越了其政治架构的社会的表达,在洛克看来,这种社会存在于国家之先,其政治结构像一个为了达到既定目标而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这样的社会中,保守主义反对改革似乎是一个强调重点在哪里的问题,有关具体形式和内容等改变多还是少的问题。既然重要的活动场所在政权范畴之外,那么政治具有功利作用,而非伦理作用;有用处,但无关道德。基于洛克的自由概念的社会总是保守的,无论其政治竞争采取什么形式。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就无法运作一个体系,这个体系的力量在于社会凝聚力,在于“不言而喻”的事情。因为这个原因,柏克对保守主义的辩护不适用于英国国内的情况,却旨在针对外国人对它的误解。
但是欧洲大陆从来无法接受盎格鲁-撒克逊的自由观。在法国革命前,是因为洛克的观念成为一种完成了的革命的哲学,一种妥协的教义,缺乏呼吁行动的逻辑严密性。到后来,是因为法国大革命与英国革命不同,它产生了根本的社会分歧。团结一致的社会能够通过表明争议只是边缘性的的习俗来进行自我调节,包含根本分歧的社会则必须依赖法律这种对必要关系的定义。因此,是康德和卢梭,而非洛克,代表了欧洲大陆的自由观,即寻求将意志与普遍利益等同起来,认为政府在公正管辖,而非最少管辖时,是最自由的政府。在英国保守主义者看来,社会问题就是调整的问题:以及时的政治让步来保护社会范畴。但是对于欧洲大陆的保守主义者来说,这是实实在在的保存问题,因为在他看来,政治让步等同于社会投降,因为人们只能对某些事情让步。当国家与社会是不同的主体时,这不成问题,但是当两者等同起来时,让步就是承认失败,承认不可逾越的社会分歧。因此,甚至在梅特涅生命将要结束之时,在他的时代早已过去之后,他仍然反对英国皮尔派成员詹姆斯·格雷厄姆勋爵的发言,后者认为政治家的智慧在于知道应该在何时作出让步,梅特涅却说:“我对政治家的观念完全不同。一位政治家的真正美德……在于管辖,以避免必须作出让步的情形。”[2]
这并不意味着保守政治家必须反对一切变化。梅特涅写道,身为保守派,既不需要回到从前的年代,也不需要反动,只需要经过精心谋划的改革。[3]真正的保守主义意味着积极的政策,[4]但是改革必须是秩序而非意志的产物;必须强调法则的普遍性,而非权力的偶然性。梅特涅在其政治遗言中写道:“在我看来,自由这个词从来都不具有起点的特征,而只有目标的特征。起点是秩序,单凭这一点就能产生自由。没有秩序,对自由的诉求只不过是某个政党在追求自己的特定目的,这在实际上总是会导致暴政。因为我是倡导秩序的人,我的努力总是为了达到真正的,而非欺骗性的自由……我总是认为任何形式的专制都是软弱的表现。它在哪里出现,就会在哪里宣告自己有罪;最令人难以忍受的是以促进自由事业的面目出现。”[5]
但是如果这些断言仅仅代表了个人的信念,那意义何在呢?它们只不过将构成一种“体系”,只是又一种其竞争干扰了整整一代欧洲人的结构。这种困境使得梅特涅一直坚持反对以他的名字来命名他的时代。“梅特涅体系”这个称呼如果正确的话,原本会标志着这位保守政治家的失败和革命的胜利。梅特涅拼命反对,不是以个人的名义,而是以理性的名义,不是因为个人持反对意见,而是为了普遍性的缘故。因此,他强调自己代表了永恒的原则而非一个体系;他也强调自己比别人更了解国家的真正基础是什么;[6]他摆出医生救治“患病的”社会有机体的姿态,将革命视为一种疾病,视保守主义为真理。在掌握权势三十九年之后,梅特涅仍然能够以爱恨交加和无可奈何的心情看待这个摇摇欲坠的世界,同时掺杂着对自己对手的怜悯,他们对真正社会力量的无知将会导致可怕的大屠杀:“三十九年来我一直扮演着岩石的角色,阻挡波浪翻滚……直到最后波浪淹没了岩石。波浪并没有从此平静下来,因为使它们动荡不平的不是岩石,而是它们内在的不安。消除障碍并不能改变这种情形,从来不能……我想要对引起社会动荡的代表们呼吁:‘世界的公民们,你们只是在做梦,什么都没有改变。三月十四日,[7]什么都没有发生,只不过少了一个人而已。’”[8]
就这样,启蒙运动直到十九世纪中期还保留了其最后一位捍卫者,他根据“真实性”而非是否成功来判断行动,他在哲学唯物主义的时代倡导理性,他从来没有放弃自己的信念,即道德可以获知,美德可以传授。他于一八二二年写道:“这些信条证明是对的,(政策)基于历史,而非小说;基于知识,而非忠诚。”[9]当另一位拿破仑在他伟大的前任被打败三十五年之后出现时,梅特涅认为这不是他个人的失败,而是表明了一种哲学上的洞见:“成百万张投给路易·拿破仑·波拿巴的选票只不过表达了一种直觉,即没有秩序,就没有社会生活,而没有权威,也就没有秩序。今天这一真理自称路易·波拿巴;这个世界已经变得如此古老,以至于真理必须冠以个人的名字,因为所有其他的道路都封死了。”[10]真理必须冠以个人的名字——这是理性主义保守派的悲剧,正如历史冠以个人的名字是历史保守派的悲剧。而匿名的真理也是启蒙运动的悖论:当真理理直气壮时,其基础是忠诚,哪怕仅仅在知识论上是如此。如果真理遭到挑战,就会成为一种教条。
但是只有愤世嫉俗的时代才能有这样的洞见,这在与康德和伏尔泰同一时代的这位智者是不可能的,他为自己头脑清醒感到骄傲,这只不过与哲学准则是不言而喻的这种信念正好相互对应而已,当人们要求他题赠自己的画像时,他的题词是:“总而言之不悲天悯人。”梅特涅直到老年也一直对自然科学深感兴趣,与科学家,尤其是实验科学家保持长久的通信。当沙皇试图将其宗教狂热应用到社会领域里时,梅特涅于一八一七年给他写了这样一封信:“世界患上了一种非常特殊的疾病,一种神秘主义疾病,它像所有传染病一样,都会过去……现在要想告诉患病之人,上帝需要的奉献不是杀戮以及没有人能够裁断其他人的良心,那还不如重温隐修士彼得的训诫更容易些。”[11]这不仅是保守派在抵制任何形式的群体运动,也是启蒙运动对浪漫主义的谴责。
[1] N.P.,Ⅷ,p.340.
[2] N.P.,Ⅷ,p.562.
[3] N.P.,Ⅲ,p.415.
[4] N.P.,Ⅷ,p.288.
[5] N.P.,Ⅶ,p.633f.
[6] N.P.,Ⅷ,p.236.
[7] 1848年3月14日,梅特涅辞去首相职务。
[8] N.P.,Ⅷ,p.232.
[9] N.P.,Ⅲ,p.542.
[10] N.P.,Ⅷ,p.197.
[11] N.P.,Ⅲ,p.52f.
那么梅特涅的准则给予他什么启示呢?它们表明了宇宙由法则统辖,不是在对事件加以诠释这个现代意义上,而是作为其属性。无视这个法则及其和谐与均势等规则,并非是道德上的错误,而是具有实际上的灾难性。正如在政治世界中,均势反映了侵略力量和抵抗力量之间的平衡,社会秩序也显示出任何社会主体中保守与毁灭趋势之间固有的紧张关系。政治家的任务是要区分这种竞争的形式与内容,要建立秩序的道德基础,在其之上,只有时间才能赋予自发性。这又导致另一种区分,理性主义者经常认为它是问题的解决方案,而非定义:人只能制定宪章,它具有纲领性宣言的价值;而只有时间才能制定宪法。[1]
因此梅特涅反对他的同时代人为制定理想的宪法而努力,这有两个原因。他们忽视了“时间”的因素,这里时间并非柏克所指的几乎是空洞的主体,而是最为强大的社会力量之一。他们不现实,因为整个关于宪法的讨论都不着边际。任何存在物都服从法则,而政治世界中对法则的表述就是宪法:“没有宪法的国家是抽象概念,正如一个人没有相应的精神。”[2]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它与试图通过宪法保障来获得自由是矛盾的。在梅特涅看来,“权利”不能被创造出来,而是固有的存在,它们是否得到确认只是偶然的、技术性的问题,与自由没有关系。没有人能够超越法律,即使国王也不行,这种概念使人想起格劳秀斯的名言:哪怕是上帝也不能使二加二等于五。因此,要保障权利本身就是个悖论;这是给本来只能是事实的陈述套上权力的语言,让具有永恒有效性的东西成为一种任意的存在:“本来是不言而喻的事情,如果以武断声明的面目出现,就会失去力量……疯狂地制定法律是肆虐世界六十二年的疾病的症状……自然的、道德的或者物质的力量不是人类法规的对象。人们该怎么形容与人权一起表现出万有引力定律的宪章呢?……错误地让事物被迫服从法规只会造成想要它加以保障的事物的有限性,即使不是使其完全失效的话。”[3]
这就是理性主义者关于权利是宇宙属性的信念,是贵族关于权力和义务不可分割的观念,是启蒙运动有关秩序和自由之间关系的信念。它强调“权利”的存在超越一切人类的建构,的确,人类的建构只能有损于它,但它也强调了民主理论的一个根本矛盾:一种人性观坚持认为人有自治能力,而另一种人性观却限制了这种自治的范畴,这两者都结合在同一种理论中。如果人能意识到专横的压迫,那为什么人会去压迫别人呢?为什么必须保障普遍权利?当然这在盎格鲁-撒克逊国家从来就不是个问题,那里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具有法律的而非道德的基础。在这种情况下,宪法保障的价值在于区分对政府是显性还是隐性限制,而政府总之都被视为是受到限制的。但是在一个“讲究伦理的国家”,对政府的显性限制是毫无意义的,如果国家视道德性,而非用途为自己存在的理由,那就不存在它可以提出诉求的法庭了。如果德治而非法治,那限制只能出于自制,而非出于宪法保障。
这是保守政治家对其自由主义对手的挑战:如果保守派被迫定义权威的性质,因而成为革命时期一个不情愿的象征,那么自由派则因为回答了自己关于自由性质的问题,从而显得自相矛盾。的确,梅特涅对有关自由的问题并没有自己的答案,因为他认为这个问题与权威的概念不可分割。但是,同样,他的对手也并没有真正回应权威的问题,他们认为在定义自由时已经穷尽了这个问题。然而他们比自己意识到的要更近了一步:如果有人问梅特涅权威的有限性的问题,问他的对手自由的有限性的问题,两者都会用一个词来回答他们的问题。这表明在他们看来,问题根本就毫无意义:这个词就是理性,它不言自明,至高无上,其概念本身就证明了适用性,它会追溯自由以及必要性的界限。绝对命令可以有不同诠释,这在康德是不可想象的;王权应该以武力替代法律,这对于梅特涅却并非不可想象,但是他认为这是自寻短见,因此不大可能。正是这一点使得梅特涅与自由派之间的争议具有内战式的怨气,至少在“民主”的层面上。梅特涅是这样一位对手,他以自由主义声称自己具有普遍性的名义与自由主义抗争,他的辩论方式对于他的对手来说代表了一种挑战,正如对手的存在对他来说也意味着挑战。的确,理性主义哲学很难应对这种情况:同样的假设可以导致两种截然相反的结论。
[1] N.P.,Ⅶ,p.636; Ⅷ,p.525.
[2] N.P.,Ⅶ,p.635.
[3] N.P.,Ⅷ,p.557f.
如果梅特涅认为寻求制定正式宪法是异想天开的话,那么他认为革命则是实实在在的灾难。世界的特征是保存的力量与毁灭的力量之间的平衡,在这样一个世界上,革命注定会倾向于毁灭,扰乱平衡。但是既然平衡是“天然的”状况,革命也只不过是导致一种错位,最终趋向于新的融合。因此,伴随革命而来的失序是过渡时期的症候,暴力则反映了倡导革命者的无知:“革命是国家生命中暂时的动荡……秩序最后总是会恢复;国家不会像个人那样死去,而只是改变自己。政治家的任务……就是要指导这种转变,监督其方向。”[1]保守秩序与革命秩序之间的区别不是变化这个事实,而是变化的方式:“自由精神常常不考虑……国家生命中,如同个人生命中那样,有条不紊的前进与大跃进之间的区别。在前者,情况按照自然法则的顺序发展;而后者则扰乱了这种联系……自然就是发展,是现象的有序延续;只有这样的过程才能除恶扬善。但是跳跃式变革要求全新的创造——而人类并没有能力从无中创造出有来。”[2]因此,文明反映了变化“自然地”发生的程度,反映了毁灭力量与保存力量之间的张力被责任的自发性模式掩盖的程度。因此,真正的文明只是随着基督教的出现才到来,基督教使得权威不可侵犯,服从高于一切,自我克制是神圣的[3]——这是理性主义对宗教的功能性诠释。
梅特涅关于权威性质的陈述是老生常谈——因为保守派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而关于自由的陈述是肤浅的——因为他认为这个问题毫无意义,这表明了保守派的困境。但是他关于革命性质的分析却清晰有力。一八二〇年,在安排一系列意在击退革命攻势的会议时,梅特涅撰写了一份“信仰告白”,将有关革命性质的分析与历史哲学结合在一起。[4]梅特涅认为,直到十六世纪,保存与毁灭的力量一直处于越来越具自发性的平衡状态中,但是后来发生了三个事件,使得文明被暴力取代,秩序被混乱取代;这就是印刷和火药的发明以及美洲的发现。印刷使得观念交流变得容易,因而流于庸俗;火药的发明改变了进攻与防御武器之间的平衡;发现美洲在物质和心理上改变了局势。贵金属的大量流入使地产价值发生了突然的变化,而地产是保守秩序的基础,一夜暴富的前景催生了冒险的精神以及对现状的不满。最后,宗教改革颠覆了道德世界,使人类超越历史力量,从而完成了这个过程。
所有这些导致了一种类型的个人出现,他们象征着革命的时代:自命不凡的人,这是人类精神向貌似完美迅速奋进而产生的自然结果:“宗教、道德、法律、经济、政治、管理,一切似乎都成为大家共同的财产,唾手可得。科学似乎可凭直觉获知,经验对于自命不凡者来说没有价值;信仰一钱不值,他以个人信念取而代之,然而形成个人信念时,他放弃了分析或研究,因为这些似乎是过于循规蹈矩的活动,他自诩能一口气掌握所有的问题。法律对他也没有价值,因为他并没有参与立法,以他的素质,不能屈尊承认可以追溯至无知和粗鲁年代的那种有限性。力量就在于他自身;为什么要服从只对于那些失去了……洞察力的人才有用的事情呢?适用于一个软弱时代的事物不再适用于理性的时代……(所有这些)都倾向于一种将构成社会的所有因素都个人化的事物的秩序……”很难找到比这更悲观的陈述。本意在讽刺——揭露假装与事实之间的不相称——结果却只不过是描绘了对手的目的。梅特涅相信他只需揭露就能使其沦为荒谬的事情,他的对手却认为只需确认,就能使其生效。这是不可避免的革命性的误解,不情愿承认“真理”不一定是不言自明的。当梅特涅急切地试图保护“现实”以抵御其敌人时,问题越来越成为有关现实的性质以及“真理”性质的辩论。如果“现实”仍然是一目了然,他就用不着确证它,但他越来越强调要进行确证,结果却证明它已经瓦解。
接下来梅特涅根据类别和来源区分自命不凡的人,他们包括平均主义者和理论家:前者是意志刚强、富有决断的人;后者是活在自己世界中的抽象理论家。但无论自命不凡有什么样的伪装,都是源自中产阶级。革命的贵族是迷失的灵魂,注定要成为革命的牺牲品,或者被迫对比他地位低下者俯首听命。公众总是不相信变化,渴望法律的平等保护,只是为了追随自己艰辛的命运的召唤。但是中产阶级、律师、作家、官僚和略受过一点教育的人,拥有交流的手段,有野心,但没有目标,心怀不满但又无法提供其他出路,这些人才是革命的真正动力。梅特涅得出结论说,难怪革命发生在欧洲最富有的国家,而不是最穷的国家;不在最落后的国家,而在最先进的国家,它完全丧失了斗志,“甚至当还没有发动群众之前,革命就已经在国王的宫廷和城镇的住宅里大获全胜”。
本来革命是不会成功的,如果不是政府过于软弱,如果不是因为人们相信了某种神话,将这种神话——可以将英国的制度照搬到欧洲大陆上来——付诸实践的结果是毁灭性的。梅特涅在晚年写道——与他的信仰告白同时:“今天欧洲特有的极端混乱源自将英国的制度照搬到欧洲大陆来,这些制度与欧洲现有的条件完全冲突,其应用或者是一种幻觉,或者是遭到扭曲。所谓‘不列颠学派’是法国革命的起因,革命具有如此强的反英倾向,结果现在使欧洲遭到了蹂躏。自由和秩序的概念在英国人的头脑中是不可分离的,马夫会当面嘲笑改革派,如果他们在马夫面前高谈什么自由的话。”[5]法国大革命的战争将这些原则传遍欧洲,对波拿巴的憎恨只是暂时延缓了其有害的影响,而且这还是因为误解而造成的。国王们与拿破仑进行战争,部分也是人民与他们自己的主人进行战争,希望借此使得法国大革命承诺得以兑现。一八一四年缔结的明智的和平本来可能会开启一个平静的时期,但是拿破仑从厄尔巴岛回来,仅用一百天就摧毁了波拿巴统治十四年所取得的反革命的成就。拿破仑再次在法国发动革命,使欧洲暴露在无休止的社会纷争中。[6]
[1] N.P.,Ⅷ,p.468.
[2] N.P.,Ⅶ,p.638.
[3] N.P.,Ⅷ,p.242.
[4] N.P.,Ⅲ,p.400f.
[5] N.P.,Ⅷ,p.218.
[6] N.P.,Ⅲ,p.409.(www.xing528.com)
梅特涅深刻地分析了横扫欧洲的动荡不安的起因,但是分析的深刻之处又恰恰是其不当之处。如果革命精神如此广泛传播,那如何能够抵挡呢?如果革命的起因如此具有根本性,可以回溯至久远的历史,那还有什么可能的补救办法呢?如果中产阶级如此强大,那应该如何对付它呢?柏克等历史保守派的代表可能会回答说,通过逐渐的融合,通过学会温和主义和了解适应的必要性。甚至卡斯尔雷也仍然可以告诉路易十八,革命者“在政府里最不值得害怕,因为他们与其他事情混在一起。暴君或许会去毒死一个令人讨厌的人物,但是一位立宪君主唯一能约束他的办法就是任用他”。[1]但是梅特涅这位理性主义保守派认为,这种解决办法是一种危险的逃避。对于他这个启蒙主义的产物来说,政治问题必须具有逻辑悖论的精确性,因此他强调了分歧,而不是将其抹平。如果毁灭的力量变得猖獗,保守派的任务就是要加强秩序的力量;如果普遍要求改革的话,那就更应该以权威的名义进行抵制。
于是,自由=自愿服从秩序这一等式实际上成为死气沉沉的定义,以普通的准则来为无所作为进行辩解。因此梅特涅不厌其烦地将对公众热情让步比作挥霍资产;因此提出了他的基本准则:“处于激动狂热的情绪中,人们不能思考改革;在这种情况下,智慧独善其身。”[2]因此,他越来越固执地反对任何变化,因为变化意味着有可能对压力让步:“当一切都摇摇欲坠时,最重要的是必须有无论如何都坚持不变的事情,使得失落者可以找到联系,迷途者可以找到避难所。”[3]这解释了他为何喜欢拿破仑胜过波旁家族,尽管后者具有“合法性”;在梅特涅看来,合法性本身并非终点,而是一种工具,当它与稳定的需求发生冲突时,就必须让步。因此,吊诡的是,梅特涅成了维护现有体制的人,无论他对其会有多大的遗憾,但是颠覆它只会意味着更大的危险。在一八二〇年的恐慌中,巴登大公提出取消宪法,梅特涅回答说:“每一种合法建立的秩序本身都包含着一种更佳体系的原则……总而言之,宪章并非宪法。必须由政府来区分好与坏,加强公共权威,保护国家的安宁和幸福不受敌人侵犯。”[4]
正当革命时期,却竭力试图通过秩序带来变化,将秩序与安宁等同起来,这是一种徒劳的竞争,一种导致自我毁灭的绝技表演。尽管竭力否认,这其实是力求重获失去的天真,追求责任出于自发的那个时期,是视政权为相互履行职责的贵族观念。“梅特涅体系”回答了革命成因的问题,但却没有指出一旦发生革命,应该如何应对。它抽象地谈论准备改革,却从不讨论什么是恰当的具体措施。直至一八五一年,梅特涅给他的继任施瓦岑贝格最好的忠告依然是加强拥有土地的贵族阶层的力量,好像仍然可以摧毁中产阶级似的。说什么革命总是政府的过错,只有采取行动才能起到保存作用,这些都是寻常话语,但是付诸实践则会导致恶性循环,因为梅特涅尽管在原则上不反对改革,却想让它成为秩序的化身,而他的对手以变化的名义想要的是同样的事情。结果是陷入僵局,形式战胜了实质。
就这样,梅特涅永不停歇地追求一时的安宁,追求哪怕是暂停生活的波动,使得已经发生的——或许是不可避免的——事情能呈现为一种普遍的原则,而非意愿和不确定性的表现。如同一位物理学家无法精确测量电子的位置和速度,于是集中所有的能量来使电子静止,哪怕是一瞬间,因为这样他才能为后来者永远描绘出电子的运动轨迹。或者像一位驾车人在陡峭的山路上失控地朝某个不可知的方向前行,不顾一切地想要把握住方向盘;因为假使他能够做到这一点的话,那么他不可避免的下行代表的就是秩序,而非混乱。同样,梅特涅无论拥有如何强大的洞察力,也都变得越来越武断固执。虽然他断言那些从没有过去的人不可能拥有未来,但是那些曾拥有过去的人也可能因为想要在未来寻找过去而遭遇厄运。
在所有这些执迷不悟中有着一种宏伟的因素。梅特涅对事情可能的发展不抱幻想;他认为自己的任务是缓和其不可避免的后果:“现存的社会每况愈下,没有什么会静止不前……社会已经达到了顶峰,在这样的情况下,前进就意味着下行……在同时代的人看来,这样的时期似乎是无止境的,但是对于历史长河来说,两三百年算什么?……我生活在可怕的年代,我出生得太早或太晚……早一点,我可能会享受生活,晚一点,我或许能帮助重建。现在我却把时间花在想办法支撑起倾颓的房屋上。”[5]他反对革命,并非因为它不可能,而是因为它“不正常”。他抵抗民主,因为“权威是永久权力的代名词;虽然在(议会政权)中,权力似乎是短暂的……我理解心胸狭隘的人为何喜欢自诩为权力的代表,但同样无疑的是,所有反对权威的人都喜欢看见它被降低至个人的层面上,因为这会使得他们很容易扫除它……”[6]因为他认为秩序是均势的表现,而均势是世界格局的反映,他确信国家的“基本利益”最终会自我恢复。但是他预测革命者将会被他们自己创造的世界所吓倒。[7]错位越大,新旧交替过渡时期的混乱就越狂暴。梅特涅认为专制政权并非缺乏有保障的权利,而是没有普遍准则的政权。暴政并非革命的起因,而是革命可能的结果。毁灭的力量越是成功地损害了社会秩序,权威——社会必然的表现形式——就越是会具有个人的形态,即保守派对武断专横的看法。
梅特涅正是如此摆出了保守派的挑战:需要超越意愿的绝对有效性和需要限制权力的诉求。这是对谦恭的经典理论表达的重新定义,“愿您的旨意奉行”,只不过这次是理性取代了上帝。这代表了如何努力应对最为根本的政治问题:不是控制邪恶,而是限制正义。“惩”恶是相对容易的事情,因为那只是简单地表达了公众道德观,而要限制正义权力的行使则更加困难,因为这是强调正义既存在于时间,也存在于空间;强调意愿无论如何高贵,都会受到超越意志的力量的限制;强调达到自我限制是社会秩序的终极挑战。关于这个问题,梅特涅认为任何一方面的过度都是扰乱社会。个人意志是偶然的,因为人是超越自身的力量的一个方面:是社会及其历史表达,即国家的一个方面,而国家像人类自己一样的确是自然的产物,因为它反映了人对公正和秩序的基本需求。因为国家也是“自然的”,所以也像人类一样有生命周期,只不过它不能达到人类的终极慰藉:国家不会死亡,它必须为自己所有的罪过付出代价。[8]
因此,恰如其分地,这位保守政治家的最后一个举动具有象征性意义也即请求匿名,只有这样才能为他的准则作出辩解。一八四八年,有一个获得革命胜利的代表团称他的辞职为“慷慨大度”,年事已高的梅特涅回答说:“我严正抗议使用这个词。只有君王才能做到慷慨;我的行为出自我的正义感和我的职责观念。”于是,这位“治疗革命疾病的医生”最后的姿态是最后一次急切地强调秩序,强调权利高于意志,即使在奋斗了半个世纪之后遭遇失败也是如此。当一个代表坚持要使用“慷慨”这个词时,梅特涅回答道:“我在辞职时已经预见到了还有另一种说法,即声称我带走了君主政体,但事实并非如此。没有哪位个人有足够强壮的肩膀承担起整个帝国;如果国家消失了,那是因为它们失去了对自己的信念。”[9]这也是保守派困境的最后象征:保守派的任务不是击败革命,而是阻碍革命;如果一个社会不能防止革命——革命这一事实就表明了其价值观的分崩离析——那么也不能以保守的手段击败革命;秩序一旦被破坏,就只能经历混乱才能恢复。
[1] Webster,Ⅰ,p.547 (Appendix).
[2] N.P.,Ⅲ,p.415.
[3] Srbik,Ⅰ. p.354.
[4] N.P.,Ⅲ,p.375.
[5] N.P.,Ⅲ,p.347f.
[6] N.P.,Ⅷ,p.467.他没有这样看待英国,他认为“英王陛下政府”这个词表达了权威的永恒性。
[7] N.P.,Ⅷ,p.235.
[8] N.P.,Ⅰ,p.334.
[9] N.P.,Ⅶ,p.626; Ⅷ,p.212.
然而,梅特涅的准则如此刻板,还有另外一个原因;的确,其刻板性在很多方面只不过反映了他所代表的帝国的体制而已。每个时期都有一些不合时宜的国家,在有些人看来,这些国家貌似在倒退,甚至衰退,但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面对的是一个分崩离析的世界秩序里最顽强的幸存者。然而,那些使它们幸存的顽强的特质同样也限制了其适应性。面对一个不再能理解它们的世界时,刻板成了它们对瓦解社会的力量本能的反应。
这就是奥地利帝国在十九世纪的情形。该帝国由同一个王朝孜孜不倦地建造,逐渐变得强大有力,成为欧洲对付东方的坚强堡垒,帝国的疆土包含了通晓最多种语言的民族和最多层次的文明,团结在同一个皇帝之下。在中世纪所有大型封建体制中,奥地利是唯一得以留存进入现代的帝国,将其维系在一起的仍然是相互忠诚、一系列复杂的观念以及不言而喻的必要性。梅特涅写道:“奥地利是在法律上统一,但是行政上多样化的国家。它的多样性并非是意志的行为,而有其根本的原因,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具有不同的民族性……因此帝国的基础是必须维护帝国内各组成部分的不同法典;这是我们唯一的抵御手段,能够防止我们这个时期特有的各种观念变得整齐划一。”[1]
但是在一个中央集权和民族主义的时代,一个理性化执政和成文法规的时代,王权国家能做些什么呢?现代性对于一个如此复杂,确切说来,如此微妙的结构具有瓦解作用。各种关系如此错综复杂,企图定义它们结果却只能加深分歧,那么如何能使有机体制理性化呢?法国高度中央集权化的政府取得了成效,而另一个国家如果试图集权化,却很有可能将所有的精力消耗在内部纷争上,那么,法国的经验对后者有什么适用性呢?奥地利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皇帝约瑟夫曾经尝试采用启蒙运动的经验,结果差点搞垮整个帝国。如果说奥地利帝国学习新事物很慢的话,但它从不会忘记一次教训,而它的记忆也像它的拘谨刻板那样,给它带来了毁灭。
因此梅特涅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突出的实践方面都与自由主义对抗,他认为奥地利自由主义者追求现代中央集权化的国家是异想天开,因为那是基于一种不适用于奥地利的政权概念。在一八四八年的自由主义革命企图将奥地利转变为中央集权制国家之后,梅特涅写道:“维也纳不是巴黎,不是消耗整个帝国生命的城市,不是因此可以随意制定法律的城市。它只不过是帝国的心脏恰好位于其中的外壳……它是整个王国集合体的首都,只不过因为皇帝恰好居住在此,只是出于实际的原因,因为它地处中央……构成帝国的所有部分都听命于皇帝——他是帝国真正的和可见的首脑。有人会听命于一个只代表其自身的内阁吗?匈牙利会服从它的命令吗?的确,怎么会呢,难道是内阁佩戴着圣斯蒂芬王冠吗?……皇帝就是一切,而维也纳什么都不是。”[2]这是对困境的又一次重要分析,但再次没有提供任何补救措施,因为奥地利的悲剧恰好是个人忠诚的合法理由已经不再充足,十九世纪日益将政权削弱至抽象的概念,该政权每一次行动的根据都是它所采取措施的合理性,而非其统治者的历史“事实性”。
梅特涅对奥地利帝国结构的分析导致他否认内阁的责任,并非因为他相信皇帝拥有绝对的权力,而是因为他的责任观适用于与他对手不同的话语领域。梅特涅认为,责任意味着一种法律概念,因为这个原因,在议会制国家,议会是最高法院。但是奥地利却没有能力建立中央代议制,因为其维系纽带是王朝的,而非民族的。责任内阁意味着主权在民,但是主权在民则关乎奥地利的解体。[3]在帝国各区域建立立法机构也不能改变这种情形,因为虽然王权可以统辖好几个民族,主权在民却是不可分割的。不同民族组成的议会的等级制安排也不是解决办法,正如大不列颠和爱尔兰的经验所证明。因此呼吁建立责任政府相当于要求完全不负责任。因为不存在奥地利民族,内阁只能对自己负责。奥地利是历史和王朝观念的产物,只能在其君主的准则中寻求责任,在它自身形象的唯一代表——皇帝那里寻求责任。
这又是一个绝妙的悖论。但是在一个民族主义的世纪,君主应该如何统治呢?梅特涅回答说,通过增强政权,通过分散行政,使它能够真正起到管辖作用。这个多语言的帝国只有通过展示中央权威的有力作用以及它与文化多样性的适应性,才能生存下去。这是梅特涅为奥地利帝国的根本弊病——将政治家的作用与行政混为一谈——开出的处方。随着十九世纪向前推进,这个不合时宜的帝国越来越寻求精确的谋划,这更易见于官场规则的运用上,而非见于根据变化的条件进行的调整。行政会造成“自我管理”的错觉;消化庸常杂务的方式是常规工作,这在外人看来却是成功的条件。官僚政治的动机是追求安全;它以避免犯错而非达到目的来衡量成功;它自诩客观,其实是否定伟大构想的必要性——所有这些特征对于一个分崩离析的结构来说,或许象征着从迫近的混乱中挽救确定性的方法。可以理解,即使结果会是灾难性的,奥地利也还是日益将纯粹的行政考虑用于解决其复杂的国内问题。虽然奥地利要想从王朝转变为中央集权制国家,的确不可能不遭遇分崩离析,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必须将十八世纪或者更早的治理国家的方式移植到现代。奥地利政治家的作用已经僵化,表现在将国内合法化问题的性质与其官僚体制混为一谈,过时的行政方式因此遭遇迅速大量增加的工业化、民族主义和自由主义等问题。于是,奥地利帝国君主制失去了以实际表现来为自己辩护的机会,使得反对派能在原则分歧之外,还加上了效率不高的指控。
行政体系几乎就是延续了封建时期义务的等级形式。皇帝不仅在法律上是权威的唯一来源,而且还是政策和行政的实际中心。治理国家不是通过内阁各部,而是通过帝国宫廷的各部门,其首脑不是部长,而是“枢密官”,是各部门的终身长官。几乎有十年的时间,梅特涅是唯一拥有“部长”头衔的人,他后来为这种显赫的地位付出了代价,因受人忌妒而被罢黜了国内所有的权力。除了皇帝之外,至少还有三个机构负责协调各部门;但这些实际上都是跨部门委员会,由各相关部门官员组成,这些部门的结构和功能混乱,以至于一八八四年一位杰出的奥地利历史学家都无法确切地将其描述出来。[4]总而言之,皇帝可以随意召集他们,他们也只考虑皇帝愿意让他们讨论的事情。有人将奥地利政权描述为一种新奇装置,轮盘转动时只顾发出声音,却寸步不动。难怪梅特涅晚年说,他曾经治理过欧洲,但从来没有治理过奥地利。
梅特涅任职外交部后的最初几个举动之一就是提议重组外交部,但这只是徒劳,接着他又马上递交了一份计划,想要引进一个Reichsrat,即帝国议会来协调和制定基本政策,[5]结果也是徒劳。所有这些努力,如同其他许多努力一样,都因皇帝的固执己见而无疾而终。弗兰茨皇帝是一个庸人,他相信经验教训存在于机械的记忆。他认为成功就是失败的对立面,因果关系是时间前后相继。因为他的前任约瑟夫二世倾向于中央集权制,结果导致国内纷争,于是他尽量避免一切改革。因为一八〇九年召集民众的尝试并没有取得胜利,于是他就绝不再依靠公众的支持。他固执多疑,迂腐且缺乏想象力,他经历过诸多变故,以至于认为坚持具有一种道德价值。他最突出的特征是装模作样地刻意吃苦耐劳,其实反映了他的麻木不仁。他的伯伯、伟大的约瑟夫二世曾经说:“他讨厌思考,从不表达自己的想法,因为他害怕知道真相……因为他已经知道固执……会使得他的环境容易对付,他利用固执,因为这样一来他就可以感到诸事顺心……威胁会影响到他,这是令他最为不快的事情,因为这会揭示出他麻木不仁的个性,那就是害怕麻烦。这使得他心胸狭窄,好说话,随意作出允诺,但又固执己见,自以为是地为他的出身感到自豪。”[6]
此人统治了奥地利整整一代人,那或许还是奥地利历史上最关键的时期。他心地狭隘,却自以为能亲自解决一切问题,因为对于平庸的人来说,所有问题都是一样地困难——也一样地简单。一连串的灾难只教会了他变化是变革的原因,而非表现。因此他不惜一切代价,不择手段地要避免它。他的警察监视体系臭名远扬,哪怕是最无足轻重的警察报告,他读起来也津津有味。他把自己的特权看得很紧,小心翼翼地将权势分给臣属,以避免任何人大权在握。即使是梅特涅,尽管在外交事务上卓有成就,也觉得在探讨任何国内问题时有必要恭顺地声明一下这些事情与外交政策的关系。[7]难怪他这样的人要求助于官僚规则的确定性,干涉行政的每一个细节,没有他的恩准,甚至最微不足道的决定也无法通过。他勤奋无比,但勤奋只不过是平庸之人良心上的自我安慰而已。梅特涅有次难得地气急败坏,说“他处事像一把钻子,一直深入下去,直到突然惊讶地发现自己在某个地方冒出头来,结果只不过是在备忘录上打了一个洞而已”。[8]
在这种情况下,梅特涅谨慎地运筹帷幄,就是可以理解的了。除非不动声色地让皇帝作出一个决定,让他能幻想稳定会伴随变化,否则他肯定会拒绝。梅特涅曾经悻悻地说:“我们有一位升天的圣人,因为很多年来他都是一只脚站立在柱头上……他的美德就在于采取了这种尴尬的姿势;我的姿势也好不到哪里去。”[9]他的话不无道理。但是皇帝的个性在国内的影响甚至更为有害,梅特涅再次为我们留下了最为精炼的描述:“我想要政府起到治理作用,我的同事却只想按照既定规则来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新的法令在下属各部门兜了一大圈之后,才会提请我注意。各部门最后定稿,只有在急切需要作出决定时才会来找我,这其实使得我除了同意行政提议之外,没有其他办法……奥地利帝国最大的错误……就是政府要去过问应该由行政体系解决的问题,这彻底妨碍了治理机制,用琐碎小事淹没了最高层,却让最底层摆脱了责任。我是否应该强迫行政改变方向呢?但我并没有足够的权力。我是否应该摧毁这种机制呢?那只会导致瘫痪。我的任务既非治理也非行政管理,而是对外代表奥地利帝国。”[10]
于是,当一八一五年这位保守政治家审视国际秩序问题时,他的任务是:在国外代表自己的国家,掩饰它的弱点,尽量延迟不可避免的事情的到来。在完成这项任务时,他具有非凡的外交手腕,在一段时间内,使得弱点转变为外交资本,使他成为帝国的保守主义良知。梅特涅试图将奥地利国内事务的合法化与国际秩序的合法化等同起来,这并非刻板的表现,或许只是他在一种只能既来之则安之的国内体制中唯一可能采取的策略。因此这是卓越的外交才能,纯粹的操纵局势,而之所以没能达到最高境界,既因为梅特涅缺乏创造性,也是环境使然。梅特涅在他的政治遗言中写道:“我生活在什么样的时代?让任何人看看一八〇九年到一八四八年之间奥地利与全欧洲的局势,再让他问问是否仅凭一个人的洞察力就能够化险为夷。我自认为认清了局势,但也深知不可能在我们的帝国内建立一种新的体制……因为这个原因,我所有的关注都集中于保存现有的体制。”[11]
这位保守派政治家的墓志铭是:历史大于个人,但是尽管历史的确与人教训,它却不会让人在此生领会这一点。这种说法也表明了梅特涅的能力有限。评判政治家不仅要看其作为,也要看他们对其他选择的看法。那些最终成就伟大事业的政治家之所以成功,并非通过妥协,无论妥协有什么充足的理由。他们注定不仅要维持完满的秩序,而且还要有力量去面对混乱,找出创造新事物的材料。
[1] N.P.,Ⅷ,p.474.
[2] N.P.,Ⅷ,p.424f.
[3] N.P.,Ⅷ,pp.427,465,471等。
[4] Springer,Ⅰ,p.120.
[5] N.P.,Ⅱ,pp.315,444f.
[6] Springer,Ⅰ,p.110.
[7] 参见N.P.,Ⅱ,p.432。
[8] Srbik,Ⅰ,p.447.
[9] N.P.,Ⅲ,p.333.
[10] N.P.,Ⅶ,p.619.
[11] N.P.,Ⅶ,p.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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