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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法律评论2018卷:以年龄为标准优惠条件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笔者认为,理想的儿童票优惠年龄上限应为18周岁,这与儿童这一群体的界定息息相关。儿童的界定一般都以年龄为标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以及国际公约都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属于儿童。由此可见,国际社会普遍认同将18岁作为儿童年龄的上限。每名成人可以免费携带1名不占用席位的免费儿童;超过1名儿童时,其他儿童应购买儿童票。

浙大法律评论2018卷:以年龄为标准优惠条件

从我国目前的儿童票优惠标准来看,通行的做法是将“身高线”作为主要的衡量标准,与国际相衔接的领域则使用“年龄线”标准,还有一部分则逐渐开始实行融合年龄与身高的双重标准。笔者认为,年龄标准应是理想方案,而第三种方式可作为一种过渡的方案成为日后逐步发展的方向。不以身高而以年龄论,同龄的儿童都能享受到同等待遇,这样才更为公平合理。

笔者认为,理想的儿童票优惠年龄上限应为18周岁,这与儿童这一群体的界定息息相关。儿童的界定一般都以年龄为标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以及国际公约都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属于儿童。《儿童权利公约》第一条规定:“为本公约之目的,儿童系指18周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联合国《保护被剥夺自由少年规则》也在其第十一条规定:“少年系未满18岁者。”由此可见,国际社会普遍认同将18岁作为儿童年龄的上限。同样的,我国法律也是以18岁作为儿童年龄界定的标准,这在许多法律中均有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七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因此,从全面保护儿童人权、使儿童福利平等地惠及每一个个体的角度而言,18周岁无疑是一个理想的年龄上限,然而考虑到经济成本、历史文化等因素,该上限终究只能是一个理想标准。(www.xing528.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5年发布的全国第5次儿童体格调查结果,5岁组男童身高为113.6cm,较10年前增长1.7cm,女童身高为112.5cm,较10年前增长1.8cm。[9]而11岁男童平均身高为132.1cm~152.1cm,11岁女童为133.4cm~153.3cm,与正常成年人的身高已相差无几。因此,据调查资料并结合我国学龄前儿童实际情况,以铁路交通为例,笔者认为可将6岁以下定为儿童免票标准,6~12岁定为儿童票标准。由于一名成人旅客携带多名儿童时较难保证安全和乘车秩序,因而应限定成人携带儿童人数。每名成人可以免费携带1名不占用席位的免费儿童;超过1名儿童时,其他儿童应购买儿童票。6~12岁的儿童不论是否单独占用席位,每名儿童均应购买儿童票,而12岁以上儿童乘车条件与成人相同。[10]至于公共场馆的儿童票标准,也可同样以6岁和12岁为分界线,但对于私人开设的商业性场馆可予以放宽政策,允许营业者自行制定相应标准,给予其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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