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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操作可行性-浙大法律评论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身高线”作为优惠标准是否合理的问题上,笔者认为还需联系我国当前国情,从而进一步考虑标准的可行性。如果不在期限内缴付罚款,违规者将会被控上法庭,一旦定罪,初犯者罚金最高达1000新元,重犯者则面临最高2000新元的罚款及长达半年的牢狱之灾。然而,随着我国购票实名制的逐渐普及,以年龄购票在技术层面上将逐渐不再成为一个难题。笔者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操作的可行性问题将不再是普及儿童票年龄标准的障碍。

标准的操作可行性-浙大法律评论

以“身高线”作为优惠标准是否合理的问题上,笔者认为还需联系我国当前国情,从而进一步考虑标准的可行性。在国外,之所以能够实现以年龄为优惠标准,一方面是因为其身份证明十分普及,电子信息化建设较为完善,使得身份检验简便易行,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其失信的代价高昂,从而使得社会普遍信用度较高,弄虚作假的情况也相应较少。例如在新加坡,为了遏制近年来有所增长的逃票和滥用优惠车票的行为,新加坡公共交通理事会从2016年起将不按规定缴纳车费者的罚款从20新元(约合94元人民币)提高到50新元(约合235元人民币)。如果不在期限内缴付罚款,违规者将会被控上法庭,一旦定罪,初犯者罚金最高达1000新元(约合4700元人民币),重犯者则面临最高2000新元(约合9400元人民币)的罚款及长达半年的牢狱之灾。

然而,我国目前在普及儿童票“年龄线”上硬件与软件均存在一定的不足。首先,我国的儿童缺少证明年龄的手段。在我国,家长为儿童办理身份证件的行为并不普遍,且户口本也不便于日常随身携带,各学校学生证制式不一、容易伪造,有一些地区的小学生根本没有方便携带的学生证件,更何况还存在幼儿园和辍学的儿童根本就没有学生证的问题。此外,我国的电子信息化建设较为落后,还没有一个全国通行的电子信息识别系统相配套,而且我国的信用制度还没有和身份制度相对接,失信的惩戒制度相当松泛。由此看来,身高标准把儿童票优惠制度直接简化为一根高度线,实际操作中简便、一目了然,无法弄虚作假,同时又节省成本,是符合社会现实的合理选择。

然而,随着我国购票实名制的逐渐普及,以年龄购票在技术层面上将逐渐不再成为一个难题。自铁路实名制购票制度实施以来,铁路部门不断扩大实名制购票的有效证件范围,力求为广大旅客提供便捷的购票环境。其中,不仅购买成人票的证件扩大到身份证、港澳通行证、护照等在内的32种证件,现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未成年学生也可以凭本人学生证购买到实名制车票,这也使家长省去了购票时拿着户口簿到处走的忧心,告别了通过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信和补办临时身份证明的烦心。随着我国购票实名制的迅猛发展,相关的配套制度也逐步完善起来,进一步满足不同层面旅客购票乘车需求,更是持续推出便民、利民的新举措,而这些新举措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同时也在逐步运用到其他公共交通领域中去。笔者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操作的可行性问题将不再是普及儿童票年龄标准的障碍。(www.xing528.com)

结合中国国情,从技术操作的层面上而言,身高标准较之于单纯的年龄标准有可取之处,但是,笔者认为,从未成年人权益的全面保护来看,我国今后理想的方案应该是以年龄为最终标准,而在目前的过渡阶段,可以“以年龄为主,以身高为辅”,逐渐使优惠福利真正惠及每一位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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