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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法律评论:大数据意义及挑战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要达到这些目的,需要按照事先设定的格式或结构对数据进行收集、整理,这些结构化数据存留在关系数据库内,而数据分析的重点是数据表之间的关联性。传统的结构化数据极大便利了日常活动的管理,但是局限性明显,如诸多数据库之间相对独立,数据信息被拆分在不同的数据库里,数据分析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资源,整个过程容易因数据失真而出现偏差。大数据不仅仅意味着数量上的巨大,而且是对实在世界描述的深刻性和生动性。

浙大法律评论:大数据意义及挑战

根据MBA智库百科的解释,大数据是指无法在一定时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对其内容进行抓取、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数据(data)这个词在拉丁文里是“已知”的意思,也可以理解为“事实”,从词源上可以理解为对事实的一种陈述。笔者认为,大数据(big data)就是海量数据,与传统意义上的数据相比,其来源之广泛、形式之宽泛不可同日而语,或言之,大数据是对实在世界的数字描述,是信息数字化的必然结果。以往的数据和数据库系统侧重数与量的记录,直观体现事物发展的过程,或评估和预测行为结果。要达到这些目的,需要按照事先设定的格式或结构对数据进行收集、整理,这些结构化数据存留在关系数据库内,而数据分析的重点是数据表之间的关联性。传统的结构化数据极大便利了日常活动的管理,但是局限性明显,如诸多数据库之间相对独立,数据信息被拆分在不同的数据库里,数据分析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资源,整个过程容易因数据失真而出现偏差。为克服传统数据的结构化陷阱,大数据充分利用现代计算机高速运算优势,尤其是云计算在计算资源和数据资源方面的集结能力,使巨量的数据在不断产生、收集的同时被提取、处理、分析,分析结果可以是即时的、“可视化[3]的和系统性的。

顾名思义,数据之大首先是信息量大。现代计算机技术、高速网络的发展,使数据信息收集、存储、应用能力空前提高,通过大数据对客观世界进行更深入的解析和干预成为可能。大数据不仅仅意味着数量上的巨大,而且是对实在世界描述的深刻性和生动性。我们从未像今天这样可以从任意角度去观察、解析所处的世界,而在这过程中,大数据扮演着提供无尽资源的角色。“大数据标志着人类在寻求量化和认识世界的道路上前进了一大步,过去不可计量、存储、分析和共享的很多东西,都被数据化了。拥有大量的数据和更多不那么精确的数据,为我们理解世界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4]可以说,大数据产生、存储和运行于计算机与网络,承载的信息将呈几何级增长。谷歌前CEO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曾言:“谷歌每天产生的数据相当于人类文明诞生以来直至2003年积累的数据总和。”如此巨量且急速膨胀的数据,不可能由传统意义上的技术手段产生或解读,现代计算机承担起解析实在世界信息的使命,这就需要在现代计算机和客观世界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数字化。(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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