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美的产生是人类社会发展、社会实践深入的结果。自然科学告诉我们,远在人类出现之前,自然界就存在了。那时候,自然物的色彩、形状等形式特征也早就有了,但是由于没有人类从观赏的角度去评价,自然物本身也就无所谓美与不美。科学家最近测定出,山顶洞人文化年代距今2.7万年,人类学家由此推断早在2.5万年前,中国人的祖先已经能缝衣御寒,用穿孔的贝壳来满足已出现的审美要求。但是狩猎时期的原始人并不把他们住地周围的鲜花作为审美对象,而是用动物的皮、爪、牙和飞禽的翎毛等作装饰品。这些东西最初也并不完全是为了满足审美需要,而是同时包含着勇敢、有力等其他的意义。只有当人类进入了农耕社会,植物同人类生活发生了密切联系,即能满足人们的吃、穿、住的需要,对人们有了实用价值时,人们才开始对花卉发生兴趣,同时期的陶器的装饰中才开始出现了植物的图案。由此可见,对自然美的欣赏是实用价值先于审美价值。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展开,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增强了,自然界中被“人化”的自然越来越多,人化的程度也越来越高。这时,人在自然中观赏着自身的形象,也越来越光辉,自然美也越来越丰富。由此可见,人们对自然美的欣赏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就我国来说,经历了致用、比德、畅神三个阶段。
人类社会初期,人们对自然物的喜爱,是从实用、功利的观点出发,美和善是统一的,有用即美。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不断推进,人们的审美世界由物质层面的“致用”阶段进入到精神层面的“比德”阶段。所谓“比德”,就是以自然景物的某些特征来比附、象征人的道德情操,自然景物本身与人并无直接的功利关系,它反映了这一社会里人们的道德价值观念。殷周以后,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人们不再以简单的“致用”作为评判美丑的标准,而是把自然物与人们的精神生活、道德观念联系了起来。例如孔子对水的赞美:“它滋润万物而无所私,似德。它所到之处给万物带来生机,似仁。它由高向低流,舒缓湍急皆循其理,似义。它奔腾澎湃,冲过千山万壑之间,似勇。它有深有浅,浅可流行,深不可测,似智。”虽然孔子对水所体现的美德有夸大之处,但他认为自然美可以成为人类道德观念的象征,这种观点对后世影响很大。“比德”的审美观比之于“致用”,功利性色彩有很大程度的淡化,因此被认为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图3-1-1)。(www.xing528.com)
自然之美不仅可以形容人的某种美德,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对自然之美的“畅神”的审美观开始流行起来。“畅神”指自然物本身的美可以使欣赏者心旷神怡,神情舒畅,甚至达到情畅意酣,使审美者进入审美的最佳境界,从中发现自由的生命活力,获得一种精神畅快,进一步起到陶冶人们的性情,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的作用。致用—比德—畅神三者紧密联系,交互为用,往往可以收到相得益彰的审美效果。
可以说,自然美的产生既有自然属性的根据,又有社会历史的原因,人们对自然美的发现、感受和欣赏都联系着自然和社会两个方面。换言之,自然美是大自然与人类生活相关联的积极生活内容的赏心悦目的形象展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