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建设工程争议行政复议解决方法

建设工程争议行政复议解决方法

更新时间:2025-01-14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广州市园林局不服市规划局的处理决定,于1992年11月6日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广州新光花园酒家亦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责令广州市园林局和新光花园酒家在复议决定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停止使用酒家门前300m2 的停车场,自行拆除在酒家四周擅自设置的铁围栏并恢复公园绿地。

案例导入10-2

1992年10月24日,广州市规划局认定广州市园林局在改建原数红阁饭店的过程中,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占用公共绿地,违法建设面积为1694.4m2。广州市规划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1992〕穗清发字第374号文对广州市园林局做出《违法建设行政处理决定书》,其内容是:①限其两个月内自行拆除两幢违章建筑物;②对违章建筑的设计、施工单位按违章建筑面积算,各处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各处100元的罚款;③不得在公园内和门口设置酒家的招牌和广告,已设置的应在两星期内拆除;④封闭公园东门机动车出入口;⑤外来车辆不得入园,擅设的停车场限两星期拆除。广州市园林局不服市规划局的处理决定,于1992年11月6日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广州新光花园酒家亦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广州市人民政府受理广州市园林局及新光花园酒家复议申请后,于1993年4月14日作出穗府复决字〔1992〕第20号行政复议决定:

(1)变更广州市规划局〔1992〕穗清发字第374号《违法建设行政处理决定书》第①条决定为:没收西南侧二层雅座建筑面积1024.8m2,作旅游设施使用,不得作饮食业使用;没收东南侧三层附属用房违法建筑面积669.6m2,由市房管局按该地段1992年7月1日后的商品房价格返卖给建设单位使用。

(2)责令广州市园林局和新光花园酒家在复议决定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停止使用酒家门前300m2 的停车场,自行拆除在酒家四周擅自设置的铁围栏并恢复公园绿地。(www.xing528.com)

(3)维持广州市规划局处理决定第④条决定,封闭东广场流花路段的机动车出入口,门口增设步级。除公园管理车辆外,一切车辆不得进入公园内,以保持公园幽静。

(4)维持市规划局处理决定第③条决定,不得在公园门口悬挂和张贴酒家招牌及广告。

(5)变更市规划局处理决定第②条为:对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三方责任人各处以500元的罚款,并不得报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