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建设工程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规定

建设工程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规定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前述规定的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工程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的文件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如未报送,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须按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1)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2)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对于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建设工程竣工环保验收(www.xing528.com)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版)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前述规定的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违反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4.建设工程节能验收

节约能源法》规定,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主要应按照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执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这一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并按规定划分为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如墙体节能工程、幕墙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采暖节能工程、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等。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建筑项目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