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当进行建筑工程、大宗建筑材料以及建设服务的采购时,采购人或招标人以招标的方式提出招标条件,投标人以竞争方式分别提出投标条件,然后由招标人选择其中的最优者,并与其订立合同的一种市场交易方式。
招标投标法是指调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现行的有关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86号)根据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修正,自2017年12月28日起施行。
(2)《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3)《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自2003年5月1日起实行。已按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第23号令(2013年)修改更新。
(4)《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33号)已经第三十二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5)《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5号),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修正。(www.xing528.com)
(6)《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自2001年7月5日起施行,根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修正。
(7)《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经第九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经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9)《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令第2号)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修正。
(10)《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24号),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于2014年8月27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第1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11)《工程建设工程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27号),自2005年1月18日起施行,于2013年3月11日根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展改革委令第23号)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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