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1.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工程建设从业单位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
(1)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2)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3)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2.资质许可
(1)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www.xing528.com)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3)施工劳务资质;
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工程建设从业单位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工程建设从业单位资质;申请多项工程建设从业单位资质的,应当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为企业主项资质。
3.法律责任
申请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建设从业单位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由原资质许可机关予以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申请企业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4.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工程建设从业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资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资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有关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和考核或者培训合格证书,有关施工业务的文档,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
(2)进入被检查企业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3)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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