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有三大定律。
一是梅特卡夫法则:网络的价值等于其节点数的平方,所以网络上联网的计算机越多,每台电脑的价值就越大,而且呈指数增大。
二是摩尔定律:计算机硅芯片的处理能力每18个月就翻一番,而价格下降50%。
三是达维多定律:进入市场的第一代产品能够自动获得50%的市场份额,所以任何企业在本产业中必须第一个淘汰自己的产品,这实际上就是网络经济中的马太效应。
三大定律决定了数字经济的七大特征:
一是快捷性。互联网把由于客观因素和人为因素分割开来的世界整体连接起来,变成了一个“地球城”;同时,它使得信息的传输时间大大压缩,而且速度之快接近于实时。
二是高渗透性。通信服务业迅速地向第一、第二产业扩张,以至三大产业界限模糊呈现相互融合的趋势。
三是自我膨胀性。数字经济的价值等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由此带来的结果是:网络引发的效益将随着消费人数的增加而呈指数增长,并导致“强者更强,弱者更弱”“强者愈强、富者愈富”和“赢家通吃”的局面。
四是边际效益递增性。数字经济边际成本递减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累积增值效应。
五是外部经济性。每个用户从使用某产品中得到的效用与用户的总数量有关,即用户人数越多每个用户得到的效用就越高。(www.xing528.com)
六是可持续性。能有效杜绝传统工业生产对有形资源和能源的过度消耗以及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问题。
七是直接性。经济组织结构趋向扁平化,网络端点的生产者与消费者进行直接交易,从而减少了层次,并显著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数字经济的上述特征的确有巨大的力量,并显著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但是真正改变世界的力量,还是需要凭借5G及其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的融合应用,来解决带宽、速度、时延、能耗、可靠性等瓶颈问题;在此基础上,物联网才可以应用到生产系统、工业系统,以及社会运行的各个方面,这是因为这个时候的数字经济所利用的数据和信息具有“五全”特征。
数据的“五全”特征是:
一是全空域泛在性。各个角落的数据都能够被采集。
二是全流程持续性。可以不中断地获得每一个时间点的数据和信息。
三是全社会场景性。几乎可以得到全社会每一个人的活动场景的数据和信息。
四是全智能解析性。前面所讲的所有的数据信息都可以被人工智能加工、处理和利用。
五是全价值叠加性。信息资源不像一般的资源用完之后就没了,而是可以为其他目的并为使用者反复使用,反复转换成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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