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死问题的追问,是哲学思考的根本问题。人首先作为一种自然物,其生死问题乃是一种自然法则,青年毛泽东在阅读泡尔生的《伦理学原理》时所做的批注中就认为,“人类者,自然物之一也,受自然法则之支配,有生必有死,即自然物有成必有毁之法则”[13]。然而人又是生活在社会之中,生死对于人而言更具社会意义。对死亡问题不同的终极追问,形成了不同的生死观。而毛泽东“为人民利益而死”的生死观的提出,则是综合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新创造。
马克思首先从道义伦理的角度探讨了人的生死。在青年时期,马克思就曾指出,“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作出的牺牲;那时我们所享受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悄然无声地存在下去,但是它会永远发挥作用,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14]。站在解放全人类的高度思考生死问题,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为解放全人类随时准备牺牲,便成为马克思主义生死观独特的理论质点。
马克思主义的生死观还具有理性思维。唯物主义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理解和把握世界的认识工具。在马克思看来,“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15],事物的发展必然存在着生与死两个方面,没有旧事物的灭亡,就没有新事物的产生,“死亡本身已预先包含在生物中”[16]。恩格斯在此基础上作了进一步阐述,他指出,“生命总是和它的必然结局,即总是以萌芽状态存在于生命之中的死亡联系起来加以考虑的。辩证的生命观无非就是如此”[17],只要以辩证思维看待生与死,就能够破除宗教中的生死迷信,“生就意味着死”[18]。毛泽东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生死观,在《矛盾论》中指出生与死是辩证统一的,“没有生,死就不见;没有死,生也不见”[19]。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更是指出,“生与死也是相互转化的,生物转化为死物,死物转化为生物。我主张五十岁以上的人死了以后开庆祝会,因为人是非死不可的,没有死就没有生,这是自然规律”[20]。1964年8月18日,毛泽东发表的《关于哲学问题的讲话》谈道,“没有死,那还了得?如果现在还能见到孔夫子,世界上人挤都挤不开了。赞成庄子的办法,死了人,鼓盆而歌。开庆祝会,庆祝辩证法的胜利,庆祝旧事物的消灭”[21]。
马克思主义的生死观还具有现实关怀的特点。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社会的实践活动构成了人的生命本质形式,从而将人与动物区别开来。通过有意识的实践活动,人类获取了生存和发展所必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扩大了社会交往,从而产生了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使得自己的生命形式更加饱满。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指出,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未来社会,个人的实践活动能够实现个体性与社会性的完美统一:一方面,个人通过劳动实践能够完美地展现出个人的力量、意志和道德情操,呈现了人的本质力量;另一方面,个人的劳动实践成果能够满足社会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又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因此,“在无产者的占有制下,许多生产工具必定归属于每一个个人,而财产则归属于全体个人”[22],从而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在无产阶级的运动中,由于其所争取的是所有人的利益,因此能够实现个人与集体的统一,在无产阶级政党执政的国家政权中,其目标指向就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从而能够实现社会的整合。这是毛泽东“为人民利益而死”的生死观的理论根基。
毛泽东还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生死观的积极因素。儒家对于生死也是采取辩证统一的看法,一方面强调“生”的现实意义,如孔子所说的:“未知生,焉知死?”“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等等,都在强调生命的此在意义。“重现世,轻来世”是儒家生死观的重要特色。另一方面,儒家又非常重视对于“死”的意义追寻,认为一个人可以通过生前的“立德、立功、立言”,在历史的社会时间维度突破生命的自然界限,强调要死得有意义、有价值。如孔子所提倡的“杀身以成仁”,孟子所主张的“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两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等等,这种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生死观也逐渐融为民族精神的一部分,谱写了中华民族优秀子女们为民族大义而斗争不惜牺牲自己的感人事迹。毛泽东汲取了儒家传统生死观的合理因子,并注入了新的元素。他认为,人生的价值包含着生的价值与死的价值,生命是宝贵的,需要珍惜的,需要以乐观向上的态度去对待生命,不为困难所吓倒,不为强权所屈服,要保持昂扬的奋斗姿态,力争做生活的强者。这也正是其在《为人民服务》中所强调的,虽然说“要奋斗就会有牺牲”,但是“我们应当尽量地减少那些不必要的牺牲”,争取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好的结果,才是生命意义的真实展现。(www.xing528.com)
毛泽东始终站在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立场上去思考生死问题,正如其在《为人民服务》中所说的,“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23]。而张思德同志,是为革命工作而牺牲的,是为人民的利益而牺牲的,所以他的死是比泰山还要重的。
在张思德领导的通信班中,班里新调来的小战士认为,干通信就是跑跑路,递递信,不显山不露水的,当不了英雄更立不了头功。张思德语重心长地说道,“做什么工作,都是为党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当兵干工作,干哪一行都是为了革命大厦增砖添瓦,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24]。张思德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张思德每到一个地方,就自觉地和那里的群众打成一片。当部队驻扎在土黄沟烧木炭时,劳动虽然紧张,他还能经常抽出时间,带领全班开展助民劳动,帮助驻地附近的老乡闹秋收。村头的水井年久失修,井口低洼,村民打水不慎就会发生危险,张思德和战士们一起搬来石头,把井口垒高。井底泥沙淤积,他就下井掏泥沙,累得自己直不起腰来,也不肯让井上的战士下来替换自己。下雨天,村头沟里涨水,冲坏了小石桥,张思德就带着战士们去抢修小桥,修成之后比旧桥更坚固踏实。土黄沟的王大娘,儿子参加了八路军,离家多年,杳无音信。张思德经常登门为大娘干活,挑水、扫院、垒墙、推磨、喂猪、打场。调到中央警备团后,张思德更是谨遵毛主席的教导,时时处处为人民着想,为人民谋利益。枣园后沟住着几户农家,家里生活很困难。张思德知道后,只要有空就去给他们帮忙,哪家有农活,他就去干一阵;哪家缺农具了,他就掏出自己有限的津贴去购买;哪家农具坏了,他就绞尽脑汁地帮助修理。这里的乡亲们夸奖张思德是自己的亲人。在组织大家烧炭的时候,张思德也是处处考虑到人民的利益。砍树时,他一再照顾大家,告知他们不要看见树就砍,只砍那些老树枯树,不砍小树壮树,不要一片一片地砍,而是要有间隔地砍,这样也有利于保护森林、保持水土。就是在生前的最后一刻,张思德在修整炭窑窑壁突然崩塌时,他眼疾手快将战友小白推向洞口,而自己却被埋在窑洞内,不幸牺牲。张思德的一生,就是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一生,就是为人民谋利益的一生,体现了站在集体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基础上,为人民利益牺牲一切的高贵精神。
在《为人民服务》中,毛泽东阐述了个人只有在为人民谋利益的事业中,才能够展现出自身的价值,使有限的生命焕发出无限的光辉。正如雷锋在其日记里所言,“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25]也只有这样生命才具有不朽的意义。在远离硝烟弥漫的和平年代,虽然面临的生死考验会有所减少,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共产党员如何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避免“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的窘境,如何继续保持坚定的信念和优良的作风,如何更好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较之革命年代更为不易。正如毛泽东所言,“无数革命先烈为了人民的利益牺牲了他们的生命,使我们每个活着的人想起他们就心里难过,难道我们还有什么个人利益不能牺牲,还有什么错误不能抛弃吗?”[26]进入新时代,更要秉持“为人民利益而死”的牺牲精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生,“为人民利益而死”为价值评判标准,才是真正的“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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