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红旗渠灌区代表大会:职权行使及历届召开

红旗渠灌区代表大会:职权行使及历届召开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红旗渠灌区代表大会为灌区的最高权力机构。灌区代表大会原则上每两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灌区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它选举产生的灌区管理委员会行使职权,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1966年5月5日至7日,红旗渠灌区第一届代表大会在林县县城举行。出席代表580人,大会主席团45人。从1966年第一届红旗渠灌区代表大会召开到1979年第二届红旗渠灌区代表大会才召开,中间搁置了13年。

红旗渠灌区代表大会:职权行使及历届召开

红旗渠提供的水源具有可减性,一部分用户使用了该水渠的水后,就降低了另一部分用户使用水源的总量。尽管红旗渠是共享的,但用户需要的水源,这就具有很强的竞争性。如果上游的农户大量用水,那就损坏了下游农户的利益,可能会因此发生摩擦与冲突。下游用户对于水渠的再投入就失去积极性。这样,就需要一个权威机构代表全体用户利益,统一管理水源,以保证水渠的正常运行。红旗渠灌区代表大会为灌区的最高权力机构。灌区代表大会原则上每两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灌区代表从县政府、农委、水利局、红旗渠灌区管理局以及受益乡、镇及重点村主管水利的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职工代表、基层管水员和农民中推选产生。灌区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它选举产生的灌区管理委员会行使职权,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设红旗渠灌区管理局处理灌区日常工作。可以这样说,灌区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灌区管理委员会是最高行政管理机构。

灌区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听取和讨论灌区管理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制定和修改灌区管理条例、水费征收办法、工程管理与用水管理细则;审查和批准灌区总体规划设计和建设投资;选举产生灌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灌区管委会行使以下职权:①认真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水利工作的指示,全面执行《林县红旗渠灌区管理条例》,做到依法治水;②积极组织受益单位,逐步完成干、支、斗、农渠配套硬化防渗及现有水库、渠道的维修、抢险,更好地发挥长藤结瓜蓄水工程效益,合理征收水费,加强财务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努力提高水利工程的经济效益;③审查灌区的年度计划并监督其执行;④制定管理局、所、段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负责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级专管和群管人员的工作情况,听取受益户的意见,表彰先进,处理违章用水和损坏工程设施等错误行为;⑤总结本届工作,负责召开下届灌区代表会议

1966年5月5日至7日,红旗渠灌区第一届代表大会在林县县城举行。参加会议的有县、公社和大队干部群众1500人。代表一致通过了《林县红旗渠灌溉管理暂行办法(草案)》。

按可灌面积投工,按投工的多少分配使用权。红旗渠灌区第一届代表大会确定:红旗渠系统是非私有、非公有财物,是地方政府倡导并组织的、用户广泛参与并积极投入的公共资源。在产权上是一种共享财产,属于用户共享,在管理上属于民主治理。每个用户都是红旗渠系统的所有者,都有权享用红旗渠提供的服务。(www.xing528.com)

红旗渠灌区第二届代表大会,于1979年5月3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580人,大会主席团45人。会议总结红旗渠开灌以来灌区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新的加强水利管理工作的措施,讨论通过《林县红旗渠灌区管理办法》,选举产生红旗渠灌区管理委员会,由37人组成。

红旗渠灌区第二届灌区管理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于1983年4月28日在林县县城举行。为适应农村生产责任制变革的需要,讨论修订了《红旗渠灌区管理办法》。

红旗渠是一个跨村落、跨区域的农用灌溉系统,具有不可分割的特性,不可能将它划分为若干自然段,然后归每一段的用户拥有。如果这样的话,位于水渠中下游的用户相比水渠上游的用户就居于劣势,那么他们在修建或维修水渠时,就没有上游的用户更有积极性。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所有用户对水资源共享或者说共同拥有并且统一管理。从1966年第一届红旗渠灌区代表大会召开到1979年第二届红旗渠灌区代表大会才召开,中间搁置了13年。因此,用户直接参与或民主的治理红旗渠的因素很少,主要是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红旗渠管理局行使管理红旗渠的权力。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