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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渠成功修建的主观原因:史学视角研究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红旗渠的成功修建,除了深刻的客观原因之外,其主观原因更必不可少,正是人为的因素才最终使得其成功修建。杨贵敢于据理力争,如实反映林县缺水的情况和修建红旗渠的必要性。但在具体贯彻中,上级提出水利工程一律下马,这给红旗渠工程建设施加很大压力。林县县委领导认为,如果红旗渠工程下马,不仅前功尽弃、劳民伤财,而且以后重新修建的机会不多,林县人民将会留下一个千古遗憾。

红旗渠成功修建的主观原因:史学视角研究

红旗渠的成功修建,除了深刻的客观原因之外,其主观原因更必不可少,正是人为的因素才最终使得其成功修建。“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在共产党领导下,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也可以造出来。”[57]

1.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是成功修建的根本保证。

在中国社会,政府承担着治水工程的重大责任。对此,马克思指出:“在东方,由于文明程度太低,幅员太大,不能产生自愿的联合,所以就迫切需要中央集权的政府来干预。因此,亚洲的一切政府都不能不执行一种经济职能,即举办公共工程的职能。”[58]红旗渠的修建,以林县县委为首的各级党和政府在以下各方面都显示了重要作用。

林县县委把红旗渠作为经济建设的中心工作,“引漳入林”工程动工伊始,专门设立红旗渠工程的各种领导机构,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组成了一个坚强的领导集体。

在红旗渠的十年修建过程中,县委始终把政治思想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每个分指挥部都有人专门抓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要求每个党、团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民工深入开展学习先进典型人物的模范事迹,从思想上找差距,订措施,表决心,见行动。

林县县委强调要以毛泽东思想武装广大干部和群众,各分指挥部、各连部都办起了学习毛泽东著作的夜校,各级领导带头学习。这样,民工掀起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热潮,同时干劲倍增。大家把誓言写成标语,贴在工地墙上,写在太行山的石壁上:“宁愿苦战,不愿苦熬,苦战有头,苦熬无头。”等等。英雄模范人物不断涌现。对此,外国有识之士评价很高。1974年,美联社称:“红旗渠的人工修建是毛泽东意志在红色中国的突出体现。”[59]

另外,县委组织抓检查评比和搞红旗竞赛,也是提高广大民工生产情绪、促进工程进度的有效方法。县委以比质量、比安全、比速度、比干劲、比巧干为条件展开竞赛,经常组织发动段与段、营与营、连与连展开对手赛。还开展“三个五好”活动,根据相关条件,争当“五好”干部、“五好”连队、“五好”民工。全工地形成了你追我赶的施工热潮。

在施工中,干部深入工地与民工“五同”(即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同商量)。大家一起抡锤打钎,装药放炮。特等劳模、红旗渠排险队队长任羊成眼含热泪地回忆:“那时领导和我们一样吃糠吃野菜。”[60]在干活时,“你很难认出他们是党委书记。活,同民工干在一起,话,同民工拉在一起,晴天,是土和汗水,雨天,是汗水和泥。”[61]

林县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还表现在能够顶住各种压力,即使面对撤职罢官也在所不惜。

1961年7月,国务院副总理谭震林在新乡七里营人民公社蹲点,主持纠正“大跃进”以来农村出现的“左”的偏差。当他听到有关红旗渠的歪曲反映后,感到林县问题非常严重,严厉批评林县县委。林县县委组织部长路加林,认为谭副总理批评林县不符合实际,并提出自己的看法。谭震林副总理对此很生气,指示地委撤销了路加林的职务。杨贵敢于据理力争,如实反映林县缺水的情况和修建红旗渠的必要性。由于杨贵讲的都是实话,经过调查,谭副总理指示恢复了路加林的领导职务,林县县委取得了胜利。

林县党和政府在具体政策上还能够灵活执行。1961年1月,我国国民经济严重困难,党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缩小基本建设规模,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在具体贯彻中,上级提出水利工程一律下马,这给红旗渠工程建设施加很大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林县县委领导认为,如果红旗渠工程下马,不仅前功尽弃、劳民伤财,而且以后重新修建的机会不多,林县人民将会留下一个千古遗憾。因此,既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又要坚决维护群众的实际利益,工程不能停,但方法上可以灵活:绝大多数民工回家,留下几百名青壮劳力继续干。

林县县委以其大无畏的精神,力挽狂澜,保证了红旗渠工程继续施工。这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需要很大的魄力和胆略。林县县委的正确领导,得到党中央的高度赞扬。1965年12月18日和1966年4月22日,《人民日报》两次发表社论,宣传介绍林县红旗渠,肯定林县县委在红旗渠建设中所起的领导作用,称赞其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领导核心”。作为党的一级县委,能够获得党中央机关报的如此肯定,是十分难得的赞誉。

然而,就在红旗渠工程建设势如破竹之时,“文化大革命”之火烧到林县,县委领导干部受到很大冲击。1966年12月,林县县委被改组,紧接着,林县掀起了一场以杨贵划线的“罢官潮”,一大批社队干部和修建红旗渠的劳动模范被打成“杨贵黑干将”遭受批斗,红旗渠也受到诬蔑。一直到1968年4月,由于周恩来总理的指示,在河南省革委、省军区的支持下,杨贵等一批领导干部才重新站出来工作。

修建红旗渠的各级干部尽管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批斗,但是他们没有动摇建设林县、改造山河的雄心壮志,决心把“文化大革命”耽误的时间抢回来,将红旗渠建设转入正常轨道。于是,红旗渠支渠配套工程建设全面展开,到1969年,整个红旗渠工程顺利竣工。

2.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是成功的关键

红旗渠工程规模大,又正值国民经济困难时期,物资供应、资金和运输力量都很紧张。广大干部群众自力更生,土法上马,土洋结合。缺少炸药自己造;没有石灰,就地取材烧制;没有水泥,自办水泥厂。同时,总指挥部还办机械厂、荆编厂、车辆修配厂等,“自力更生是个宝,人人献技开了脑。艰苦奋斗力量大,众手浇开幸福花。”[62]

土法施工很有特色。红旗渠建设中,渡槽、涵洞的拱券任务很大,为了克服经济和物料供应的困难,人们充分利用山区石料丰富的自然优势,把大小渡槽、涵洞修建成石拱结构。创造简易拱架法,既解决了缺乏木料问题,又节约了大量资金。渡槽施工,缺少起吊设备和脚手架,民工们就站立在渡槽墩上垒砌,不搭脚手架,创造土吊车代替起重机。(www.xing528.com)

在修建红旗渠的过程中,修渠大军十分注意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身体力行。“书记的办公室真是稀奇,没有房顶,没有墙壁。没有电灯、电话,没有门窗、桌椅。哪里需要就设在哪里,说声走,就能马上转移。”

民工们废物利用,更是感人。荆筐坏了,拾回来荆条当烧石灰引火柴;抬杠、镐把、抬筐、车篓等就地取材自己做;用罢炸药后,装炸药的木箱交公,妥善保管,以改造利用或退还原厂,等等。“五尺钢钎变短钎,短钎变成手把錾。手把寸铁不能丢,送到炉里重新炼。炼把大锤返前线。”在各方面,大家也都养成了这种习惯。

从1960年2月到1966年4月的6年间,“红旗渠总干渠和3条干渠共用水泥6705吨,其中自己制造5170吨,占总用量的77.1%;共用炸药2740吨,自己制造1215吨,占总用量的44.3%,节约投资145.8万元;共用石灰14.5万吨,全由工地民工自己烧制,节约投资232万元;工具坏了自己修,节约投资113.36万元;技术革新节省投资797万元;工地还抽人清除人粪便,不但讲了卫生,还收集起来晒干,卖钱5.76万元用于生产,以上共节约款1293.92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7.9%。”[63]

生活方面,干群节衣缩食。1960年3月,我国正处于严重困难时期,又正值严冬,工地上资金和粮食非常短缺。由于吃不饱饭,任务繁重,很多人得了浮肿病。为此,民工休息时就上山剜野菜替代粮食。有的连队采取做重活吃好一点,做轻活吃差一点,雨天休息喝稀一点。歇班的喝稀的,上班的吃稠的。饭量小的支援饭量大的,女社员支援男社员。

在人民公社时期,普遍存在“生产大呼隆,吃饭打冲锋”的现象,但在红旗渠的修建过程中,这种现象是不存在的。

从1960年10月起,在出工和劳力分配上,总指挥部采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使用劳动定额制与承包制,按受益面积与工程任务包工,以定额工补助生活费用及粮食。对此,杨贵在日记中写道:“各公社按渠道可灌面积投工,民工实行包工定额,把工分介绍回队参加分配;上工地民工自带镢头、铁锹、抬筐,个人没有的生产队负责自备,吃粮食每人暂定一市斤或一市斤半,民工自带口粮,不足部分由集体储备粮补足,蔬菜由生产队统一送到工地。”[64]总指挥部向公社、大队提出明确的工程规格、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各社、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适当安排劳力和工具设备,保证按期完成任务。

这种责任制职责分明,能够激励广大干群的积极性。在经济上,修渠民工不仅得到粮食和生活费补助,还可以回家算工分,比在生产队干活划算多了。而且,他们还明白这是在为自己干活,这就避免了干活“大呼隆”的现象。

3.各方面团结协作是外部条件。

红旗渠是一项跨省域的水利工程,是几万大军分段施工的成果。修建红旗渠,需要多方面的帮助与合作。这一时期,是我国最艰苦的年代。但是人们只讲贡献不大计报酬,只讲求互相帮助和团结协作,不强调个人得失,这大大减少了修建红旗渠的阻力。

首先,红旗渠的总干渠位于山西省平顺县,这就要得到当地的支持和帮助。对此,中共山西省委和平顺县各级党委和政府纷纷提供友谊的援助,同意林县从平顺县侯壁断下引漳河水进入林县。“引漳入林”工程引水点这个关键问题得到解决。

在修渠过程中,平顺县渠道沿线的干部群众也给予大力支持。当地群众腾出房子、让出近千亩耕地、迁移祖坟、毁掉大批果木等,尽最大可能支援林县。1962年8月,林县、平顺县就红旗渠在平顺县境内涉及到的问题,签订了《林县、平顺两县双方商讨确定红旗渠工程使用权的协议书》,明确规定:对在修建红旗渠中毁掉的一切财产给予全部赔偿,对占用平顺县境内的土地,“确保河南省林县人民群众永远使用的权利。”[65]

林县各级领导也十分注意团结协作。经过长期革命和建设锻炼的中共林县县委,逐步成为久经考验的领导班子,有一定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在红旗渠建设中,各级党组织在县委领导下,通力合作,局部服从全局,前方有求,后方必应,率领群众为改变山区面貌而努力。

全县的各行各业都把红旗渠建设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在县委领导下,组织了支援修渠大军。中国人民解放军9890部队和驻豫部队也利用在林县汽车拉练和培训之机,派出30辆汽车运施工物料,为红旗渠的建设做出了贡献。

红旗渠的修建,也得到河南省安阳县群众的帮助。1969年4月,在修建曙光渡槽过程中,与东岗公社丁冶大队相邻的安阳县都里公社东水大队也来支援修建大渡槽。两县群众团结协作,有人出人,有钱出钱,有物出物,为建设渡槽立下汗马功劳。

各方面的大力帮助,是红旗渠成功修建的外部因素。尽管主要不是由于外因而是由于内因,但这些有利条件也是必不可少的。正是内部和外部因素的综合作用,才使红旗渠这个巨大工程得以成功修建。

总而言之,红旗渠是特殊时间、特殊环境下的产物,它的成功建造,是各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当时条件下是一个奇迹,显示了中华民族伟大的创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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