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要求
(1)消毒供应中心应在院长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将消毒供应中心工作管理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保障医疗安全,防止发生院内感染。
(2)医院应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消毒供应中心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进行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3)内镜、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可以依据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理,也可集中由消毒供应中心统一清洗、消毒。外来医疗器械应按照WS 310.2—2016的规定由消毒供应中心统一进行清洗、消毒、灭菌。
(4)清洗间应建立健全消毒隔离、质量管理、监测、职业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和突发医院感染事件的应急预案。推荐建立质量管理追溯制度,保存质量控制过程的相关记录。追溯记录至少保存3年,可及时追溯各个医疗器械的处理过程。
(5)定期进行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培训,了解常见的医院感染及原因,掌握使用后器械处理要点,如遇特殊感染器械应按各操作流程进行处理,防止发生院内感染暴发。
(6)质量持续改进。每月召开科室质量管理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定期检查改进效果,不断提高清洗质量,以达到质量持续改进目的。
(二)人员要求
(1)医院管理部门会同人事管理部门,根据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量合理调配工作人员。
(2)消毒供应中心应建立并落实对科室人员的岗位培训制度,将消毒供应专业知识、医院感染相关预防与控制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消毒供应中心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并为其学习、交流创造条件。工作人员应正确掌握以下知识与技能:
1)各类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毒的知识与技能。(www.xing528.com)
2)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和方法。
3)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知识。
(三)工作区域要求
(1)空气流向由洁到污;采用机械通风的,去污区保持相对负压。
(2)环境保持干燥、通风,工作环境每日进行清洁、消毒。
(3)工作区域中化学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1的要求(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中使用的消毒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对器械腐蚀性较低,使用有卫生部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安全、低毒、高效的消毒剂。
(四)清洗间操作要求
(1)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检测工作应符合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的规定。
(2)被朊毒体或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消毒供应中心规范WS 310.2—2016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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