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的研究对象,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内容,学科区分的根据是学科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毛泽东在其著作《矛盾论》中说:“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科学的对象。”任何一门学科因其对象的特殊性而与其他学科区别开来成为一门特定的学科。那么,什么是教育原理的研究对象呢?要弄清这一问题,当首先弄清什么是教育学及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什么是教育学?日本的田浦武雄说:“对教育进行学术性研究并综合成一个理论体系,这就是教育学。”法国的贝斯特说:“教育学……既是教育的科学,又是教育的艺术。但是,法国的语言通常不允许用一个词既表示一种艺术又表示与艺术相对应的科学,我们必须在两者之中作出选择。因此,我直接把教育学定义为教育的科学,为什么教育学是一门科学而不是一门艺术?因为……教育学的本质中更多的是理论分析,而不是活动过程本身,教育学通过理论分析来发现、评价和协调这些过程。”前苏联的斯皮库诺夫说:“教育学是关于专门组织的、有目的的和系统的培养人的活动的科学,是关于教育、教养和教学的内容、方式和方法的科学。”美国的亨德森说:“教育学通常被理解为教的科学和艺术。”
从语源上看,教育学(Pedagogy)一词是从希腊语Pedagogue,即教仆派生而来的。古希腊把照料、陪送年幼奴隶主子弟来往于学校,并帮助他们携带学习用品的奴隶称为教仆。可见,教育学就是如何照管儿童的学问。现在,在英语国家中,教育学已由过去使用Pedagogy逐渐转向了使用Education一词,教育(Education)和教育学(Pedagogy)几乎成了同义词,甚至已由Education取代了Pedagogy。不过,在欧洲地区,两词仍区别使用:把“教育”理解为对儿童的培养过程,把“教育学”理解为研究教育儿童的学问。
在中国,无论是教育工具书还是教科书,对教育学的定义几乎是一致的,即教育学(Pedagogy)是研究人类教育现象,揭示教育规律的一门科学。
教育现象指人类各种教育活动的外在表现形式。教育现象有三个规定性:A.教育现象一种可以感知、可以认识的古今中外已经存在或正存在于现实中的存在物;B.教育现象是教育实践的表现物或正从事着的教育实践,它包括各种形式、各种类型、各种模式的教育事实、教育活动、教育问题、教育理论研究等;C.教育现象是以教与学为主体形式的客观存在,不以教与学为主体形式的活动便不能称之为教育活动,与之相应,也就不能称其为教育现象。(www.xing528.com)
人类的教育活动发展至今,有各种各样的外在形式。概括地说,可从两个维度加以说明。从纵向上看,有落后原始的原始教育现象,有以四大文明古国为核心的古代教育现象,1640年英国兴起第一次产业革命之后,人类生产由过去的手工操作飞跃为采用半机械化的形式进行生产,继而便产生了近代社会、近代教育,现代社会、现代教育乃至今天的当代教育现象。从横向上看,其形式有:A.学校教育(School Education),即在学校中进行的各级各类教育。特点是:有固定的场所、专门的教师和一定数量的学生,有一定的培养目标、管理制度和规定的教育内容。B.家庭教育(Family Education),即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教育,通常多指父母或其他年长者对家庭成员进行的教育。家庭教育是社会整个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特点和作用:奠基性,感染性,针对性,长期性;灵活性,社会性。C.社会教育(Social Education),广义的指旨在有意识地培养人、有益于人的身心发展的社会活动。狭义的指家庭和学校以外的社会文化教育机构实施的教育。现代社会教育机构有两大类,一是校外儿童教育机构,二是校外成人文化教育机构。D.自我教育,指人们自我组织的自学活动和设施以及自省、自修行为。E.自然形态的教育,指渗透在生产、生活过程中的口授身传生产、生活经验的现象。
教育规律是教育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及教育现象内部各个要素之间本质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或关系。列宁说:“规律就是关系。……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人类的教育活动不仅有其历史性,而且是遵循着一定的规律进行的。教育中有很多矛盾、很多规律。但从根本上看,贯穿教育活动的基本矛盾、基本规律是:教育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或关系;教育与人的身心发展之间的矛盾或关系。教育中方方面面的矛盾或关系都是由此派生出去,最终又复归到这两个基本规律中的。派生的规律是具体的规律、微观的规律。
人类社会最早诞生的教育学如同人类社会最早诞生的学校教育一样,是以普通中小学教育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的,它集中研究了中小学教育中的学校制度、课程设置、教学过程、教学原则、教学方法、教学形式以及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等。今天,由历史上仅有的教育学发展成的普通教育学依然保持了它既有的研究对象,把普通中小学的教育现象、教育问题、教育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通过其理论自身的深入研究,以指导教师更好地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促进中小学教育符合规律地健康发展。
教育原理是普通教育学理论体系历史发展中渐次形成的分支学科,它以教育中最一般的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或者说是研究教育中最一般性问题的科学。它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对教育基本规律的揭示和阐明上,它的研究任务是为具体学科提供最一般的理论指导,在教育科学体系中处于基本理论学科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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