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应该与证券、保险、信托、财务公司、担保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众多非银行机构开展全方位合作,开发交叉产品,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1.银证合作
(1)搭桥贷款。对于一些准备发行股票的公司或者准备配股的上市公司,因为其项目已经立项,开工在即,但是通过证券市场募集到的资金没有到位,这时,券商为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尤其是作为股票的承销商或者推荐人,以自身作为担保,向清算资金的清算银行提出向拟上市公司或者拟配股、增发新股公司发放搭桥贷款,银行为了稳定清算业务、同券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加上此类贷款有券商担保或者投资银行用自有资金也提供融资服务,风险较小,所以也愿意发放此类贷款,但其用途仅限于项目的前期投入和资产重组。投资银行是高杠杆金融机构,搭桥贷款可以有效解决券商在拓展投资银行业务中的资金需求。
(2)拓展杠杆融资。在券商的指导下,可以探索收购公司以购并后的资产及其收益作为抵押,从银行取得贷款来筹集购并所需的资金。商业银行可以和投资银行合作,开展项目融资、企业财务顾问、资产重组等投资银行业务。商业银行通过投资银行拓展项目融资,根据项目的建设周期,分阶段、分批为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能源、交通、市政设施提供融资。
(3)推进资产证券化。国际银行业发展的一个趋势是银行开始主动经营资产负债表,因为银行核心存款增长的速度远远低于资产市场发展的需要,银行就通过转移表内资产或者主动负债,通过资产或者负债的出售与购买来主动地经营资产负债表,改变资产负债结构,通过资产证券化转移表内资产,已经成为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重要工具,金融衍生工具品种越来越多,银行信贷资产也逐步走向证券化,使得银行贷款、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联结并交叉在一起。我国资产证券化也在逐步启动,可以积极探索以消费贷款和房地产、大型成套设备等贷款抵押品及其收益作为担保,进入直接融资市场发行证券,降低风险,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一是住房贷款证券化。这是其发展到一定规模的必然要求。因为个人住房贷款期限长达15~30年,而目前我国储蓄存款30多万亿元,可大部分是5年期以下的存款,银行资金来源的短期性和房贷长期性之间矛盾突出,根据国外经验,当该项贷款余额占银行信贷总资产的比重超过25%时,银行将面临流动性风险,而证券化是提高个人住房贷款流动性的最佳途径。目前我国没有信贷二级市场,贷款在银行之间的转让很困难,随着我国房改的深入,个人住房贷款必将迅速增长,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将面临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商业银行可以和证券公司合作,积极探索以抵押担保证券、抵押转支付证券和资产担保证券等方式把抵押贷款标准化、证券化,以证券交易方式转让贷款债权,借以增强个人住房贷款的流动性。二是不良资产证券化。券商可以发挥其投资银行功能,充当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财务顾问,协助商业银行做好信用增级等前期准备工作,帮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资产证券化设计。
(4)通过资本市场补充和充实银行资本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一是发行普通股、优先股,弥补资本金不足问题;二是发行长期资本债券,增加附属资本,改善资本金构成;三是发行短期债券,解决流动资金不足问题;四是银行委托证券机构承销大额定期存单,推进存款证券化。这样通过主动负债,主动经营资产负债表,供求、资产负债的数量与期限可以有效匹配,削弱资金来源的波动性和支付压力,降低经营风险。
(5)积极探索与风险投资基金的合作;与期货商合作,积极开拓面向期货商的代理和融资;以获得证券承销资格、具有资本市场业务权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桥梁,银证在债转股、股权转让、拍卖、上市等方面进行合作。
2.银保合作
(1)银行可以充分利用商业银行信誉、人才、技术、网点和资金优势以及广泛的客户资源和业务资源,积极与保险公司合作,发展代理保险等业务,提供代售保险、代收保费、代付保险金等业务和服务,拓展表外业务。银行通过开展保险代理业务,能从保险公司赚取佣金,随着代理业务的不断扩大,佣金将有可能成为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使银行能大量回收网点建设成本。银行通过与保险业开展合作,能扩大并稳定银行自身的客户群,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可以起到提高竞争力与扩大发展空间和领域、支持核心主业发展的作用。同时,双方在消费信贷等领域的合作,使保险成为银行化解一部分贷款风险的有效手段。在将来我国放松混业经营限制后,为银行发展自营保险业务提供人才、业务和制度等方面的储备。
(2)商业银行通过与保险公司在资金拆借、推出保险贷款新产品等方面的合作,可以优化资产结构,开拓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空间,大幅度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和经营效益。
(3)商业银行可以扩大代理保险业务的品种,把企财险和储蓄保障型、投资保障型寿险列为发展重点;继续加强为保险公司和客户的服务,在代收保费的基础上,把服务项目扩大到代付保险金、子女教育婚嫁保险金等;开发信用联结型代理保险产品,比如,可以与寿险公司合作,推出寿险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允许商业银行代理的寿险单作为贷款的权利质押凭证,借以达到既发展消费信贷服务,又促进代理保险业务的“双赢”目标,也可以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与信用卡有关的保险产品,由保险公司为信用卡持有者提供免核寿险保单,持卡人可用信用卡支付保费;可以从企业理财、个人理财业务的角度,结合本行业务对代理保险业务进行组合包装,以“套餐服务”的形式推出代理更多的保险产品。(www.xing528.com)
(4)银行和保险公司可以合作进行金融工具的创新,比如,可以探索推出保险贷款。在保险公司承保的条件下,商业银行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如果借款人失去了清偿能力,银行根据贷款5级分类确认为损失后,由保险公司按约定比例代偿本息。这种贷款担保方式与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相比,在发生贷款损失后,银行更容易从第二还款来源收回贷款,所以能更好地满足银行资产风险管理的要求。这是在保险业务和商业银行贷款业务领域内的工具创新,有利于商业银行保全资产、优化信贷资产质量、减少不良贷款、提高商业银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对公司客户发放贷款时,可提供多样化的企业财产险服务。在拓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银保可以积极合作,进行业务创新,比如对抵押物的财产保险、对抵押人出现意外伤亡丧失还款能力的人寿保险、对借款人因保险合同约定的因素而不能履约借款合同的保险,尤其是履约保险等,都是很有前景的业务。
3.银信合作
银行与信托公司展开全方位的合作,发行银信联结理财产品,并开展收益权质押贷款、投资管理、资产置换和担保等业务。银信合作中,银行可提供畅通的销售渠道,信托公司能够开发到优秀项目,二者相得益彰。同时,银信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托产品银行质押贷款业务等方面可开展更多合作,为优化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及盘活其固化资产服务。目前,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的合作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银行代理信托资金收付。信托公司因不能设立分支机构,没有营业网点和客户的优势,遇到大额资金需求时,单纯依靠自身的力量往往难以完成。信托公司大多选择了银行作为其代理收付信托资金的金融机构,一方面利用银行网点众多的便利条件;另一方面借用银行在社会上良好的信誉,信托产品,可以迅速被广大投资人接受和认可。对于银行而言,长期而稳定地发行理财产品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可以增加金融品种,提高客户资金收益率,稳定老客户,吸引新客户。但受业务模式和业务领域等方面政策的影响,银行自身的理财投资品种有限,产品的收益和资金投向都有一定局限性。正因为如此,银行理财产品业务一直不太稳定。信托公司则因为经营方式的灵活性,可以提供收益相对较高、风险可控的股权类信托产品等,银行通过代理销售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可以满足自身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高金融服务质量;通过收取代理销售手续费也可增加中间业务收入。该合作模式很好地利用了信托公司与银行各自的优势,具有较为广阔的合作空间。
(2)银行保管信托资产。由于信托资金规模可观,信托公司将募集到的信托资金与指定商业银行合作进行保管,可以大幅增加商业银行的资产。又因为信托公司在开展资金信托业务的时候一般都设计了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要求资金运用方提供相应抵押、质押等保证方式,确保信托资金到期安全,所以这一部分增加的资产均为低风险的优良资产。
(3)信托受益权质押融资业务。为了解决信托产品流动性的难题,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开展了信托产品的银行质押贷款业务,此项业务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制约信托发展的流动性问题,并创造了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多赢”局面。信托产品银行质押贷款业务是根据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协议,委托人在信托期间可以持《信托合同》到指定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申请贷款的额度根据信托项目的情况和信托合同的标的,最高申请到合同标的95%的商业银行贷款。信托公司通过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可以增强信托产品的流动性,并因此适当降低投资者的预期收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业务机会和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为其客户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可以得到一批优质信贷资产,增加其资产规模;委托人满足了信托期间内信托资金变现的现实需求,可以说,信托产品的银行质押贷款业务是名副其实的“多赢”之举。
(4)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因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限制,部分商业银行虽然采用配股、可转债或发行次级债等方式充实资本金,但大规模的融资容易引发市场的负面效应,且发行次级债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本金不足的问题。而通过与信托投资公司这个天然的特殊目的载体进行合作,把一部分优质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运作,可以将贷款从资产负债表内转移到资产负债表外。由于表内资产没有增加,在扩大业务的过程中,银行无需通过增加资本金来解决资本充足率的问题。目前银行资产负债期限明显不匹配,导致流动性风险不断加大。通过信托公司将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将流动性较差的中长期贷款变换为表外资产,同时获取高流动性的现金资产,从而消除或缓解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同时,商业银行通过信贷资产转让信托模式,以部分利差为成本,提前收回本金,也可收到提高资产流动性的效果,提高贷款的周转率,增加银行的收益率。运用特殊目的信托运作信贷资产证券化,为银行建立了一个全新的资产负债管理平台,银行可以灵活地对流动性、收益性和安全性的需求作出安排,信托公司也可以从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中逐渐建立创新业务模式。
(5)项目联合融资。目前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银行资金不能用于项目资本金,而信托资金用途没有限制,因此,两者业务具有极强的互补性。对于一些银行看好但资本金欠缺的项目,可以推荐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在认定风险可控的条件下,为项目提供资本金股权融资。待项目资本金到位后,银行根据项目进度发放项目贷款。由于是银行认可的项目和客户,为推进信托公司的融资进度,可能银行会为项目的后续贷款提供承诺。
(6)银信连接理财。银信连结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将募集的理财资金直接与信托公司存量的信托项目相匹配和对接,在与信托公司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实现了高效率、低成本,最大程度降低了交易风险。银信连结理财业务由于被严格地定位于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投资信托项目形成的资产也严格地界定为表外资产,真正实现了风险隔离,单设账户,独立核算。因此,银信连结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真正意义上的表外资产管理业务,根本无需占用商业银行的头寸或其他资产。该合作模式巧妙地运用了双层信托的原理,将银行与信托公司紧密连接在一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