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专利制度的发展,出版专利文献以广泛传播发明创造的做法已被实行专利制度的多数国家所接受。然而,在专利文献产生之初,人们并未采用专利文献这一术语。那时称这类文献为专利证书或发明专利证书,它是授予发明人垄断权的法律文件。“专利说明书”只作为该法律文件的一部分,对发明进行描述,其中包括对要求获得垄断权的描述。随着专利说明书的产生和不断发展,这种文献逐渐成为一种使公众能够了解发明内容及法律保护范围的独立文件。人们为了能够对专利出版物的全部或其中的一部分加以引用,逐渐使用了术语——专利文献。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88年编写的《知识产权教程》阐述了现代专利文献的概念:“专利文献是包含已经申请或被确认为发现、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研究、设计、开发和试验成果的有关资料,以及保护发明人、专利所有人及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注册证书持有人权利的有关资料的已出版或未出版的文件(或其摘要)的总称。”该教程还进一步指出:“专利文献按一般的理解主要是指各国专利局的正式出版物。”
概括地讲,专利文献是各国专利局及国际性专利组织在审批专利过程中产生的官方文件及其出版物的总称。作为公开出版物的专利文献主要有:专利说明书、专利公报、专利文摘、专利索引和专利分类表等。
专利说明书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就广义而言,是指各国工业产权局、专利局及国际(地区)性专利组织(以下简称各工业产权局)出版的各种类型专利说明书的统称,包括授予发明专利、发明人证书、医药专利、植物专利、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实用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补充专利或补充发明人证书、补充保护证书、补充实用证书的授权说明书及其相应的申请说明书。就狭义而言,是指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说明书。专利说明书的主要作用:一是清楚、完整地公开新的发明创造,二是请求或确定法律保护的范围。
国际专利分类法是一种国际通用的管理和利用专利文献的工具。国际专利分类法的产生,不仅表明了资本主义国际市场的形成,同时也表明发达国家之间对专利技术交流和合作方面的需求。因此,国际专利分类法是专利制度趋向国际化、统一化的必然产物,是一个标准化和统一化的管理及使用专利文献的国际的分类方法。欧洲理事会的专利分类法工作组,首先研究国际专利分类体系并编制国际专利分类表。1968年9月1日,《国际专利分类表》第一版问世。
《国际专利分类表》问世后,也迅速得到非理事会成员国的响应,使用价值日趋显著。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和欧洲理事会协商,组成国际专利分类联合委员会,共同负责国际专利分类表的研究和修订工作。巴黎联盟成员国开会签署的《关于国际专利分类法斯特拉斯堡协定》确定:统一专利分类法是各国的共同需要;它便于在工业产权领域中建立广泛的国际合作,有助于各国专利法的协调;有助于专利情报的交流与掌握。
《国际专利分类表》(International Patent Classification,缩写为IPC)成为世界各国专利机构都采用的专利分类方法,它对于专利检索几乎是必不可少的工具。
IPC按五级分类:部、大类、小类、主组、分组。部以下的分类会阶段性调整、增加,因此,专利检索时既要细化分类以缩小范围,又要顾及临近分类专利以免遗漏。
《国际专利分类表》(IPC)简表(www.xing528.com)
A.人类生活必需 Human Necessities
B.作业;运输 Performing Operation,Transporting
D.纺织;造纸 Textiles&Paper
E.固定建筑物 Fixed Constructions
F.机械工程;照明;武器;爆破 Mechanical Engineering,Lighting,Heating,Weapons,Blasting
G.物理 Physics
H.电学 Electri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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