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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的责任法治:问责·追责·担责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这种以责任规范权力的逻辑判断:建立责任机制的关键在于通过问责落实政府责任,而问责又可以解构为追责和担责两个部分。本章将首先从整体上对问责制进行分析,其次结合中国的政府责任机制,分别具体地对政府追责和政府担责加以探究。因此,根据责任主体以及责任目的不同,与之对应的追责模式亦存在差异。担责即承担责任,它是追责之后的结果,主要为责任承担方式,如责任类型、责任分配等。

法治政府的责任法治:问责·追责·担责

任何政府都需要建立一套责任机制,责任机制是政府的行政部门与政治体系之间的重要联系。[1]所谓行政部门与政治体系的关联,是将政府的权力置于整个公共权力结构之中,各种权力通过责任规则实现相互配合与制约的状态。以这种以责任规范权力的逻辑判断:建立责任机制的关键在于通过问责落实政府责任,而问责又可以解构为追责和担责两个部分。[2]在该责任机制中,追责是前提,担责是后果。本章将首先从整体上对问责制进行分析,其次结合中国的政府责任机制,分别具体地对政府追责和政府担责加以探究。

问责即给予政府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带来的激励、督促、压力乃至惶恐,远甚于行政诉讼、正当程序和公众参与等其他任何一种依法行政径路。[3]其兼顾“问”与“责”两个层面,其中对于“问”这部分,强调政府的回应性,并且其所回应事项不限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涉及政府及其领导干部的政治、公共伦理等诸多层面的考量。因此,其在构造、规则体系、功能定位上有其特殊性。

追责即责任追究,它是确定责任主体,反应和实现追责主体(监督主体)、行政相对人权益或其他目的的必要程序。因此,根据责任主体以及责任目的不同,与之对应的追责模式亦存在差异。以追责主体为划分依据,对政府的追责模式可分为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检察监督、国家监督等。(www.xing528.com)

担责即承担责任,它是追责之后的结果,主要为责任承担方式,如责任类型、责任分配等。我国的责任分配根据责任主体不同,可分为公务员责任、行政机关责任、国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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