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将政府责任进行该类型的区分意义主要在于明确追责的途径。(一)内部政府责任内部政府责任是指因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而进行的在行政系统内部的法律后果的承担。其涉及的责任形态仅包括直接责任,主要表现为针对遭受损害的行政相对方而承担的行政赔偿责任。
根据政府责任的承担范围,可以把政府责任分为内部政府责任和外部政府责任。将政府责任进行该类型的区分意义主要在于明确追责的途径。一般而言,内部政府责任的追究不能诉诸——司法诉讼途径或行政复议途径,只能通过行政内部责任机制予以追责;而外部政府责任的追责途径则较为广泛,主要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或外部的行政问责程序。
(一)内部政府责任
内部政府责任是指因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而进行的在行政系统内部的法律后果的承担。内部政府责任是基于行政系统的组织关系而进行的责任追究,一般由违法行政公务人员的主管机关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作为追责主体,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采用问责的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的责任追究。其涉及的责任形态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直接责任指的是由有过错的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所应承担的内部追偿责任及相关的行政处分责任,间接责任指的是由具有领导职能的行政干部所承担的政治上的或者纪律上的责任。(www.xing528.com)
(二)外部政府责任
外部政府责任是指因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而承担的于行政系统之外的法律后果的承担。外部政府责任是基于行政相对方的权益受损而引起的由遭受损害的行政相对方启动的责任追究,一般是由司法机关和违法行政主体的上级主管机以及监察机关作为追责主体,并分别依据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程序以及行政监察方式进行的责任追究。其涉及的责任形态仅包括直接责任,主要表现为针对遭受损害的行政相对方而承担的行政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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