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正在机关食堂吃午饭,手机比以往急促地响起来,电话那边段甲岭法庭的庭长急促地报告,法庭办公室暖壶里的开水呈粉色,看门的老头儿喝两口后有点头晕,怀疑是有人下毒。我立马扔下筷子上车往法庭赶,并让办公室的人告诉法庭庭长立即报警。
这个法庭是我院唯一一个地处山区的法庭,那里的山已经被大大小小的石料厂劈的七零八落,一处处裸露的岩壁好像是在人的身体被刀割了一道道口子,没有血流出来,但是更让人心里难受。这里据说每年能生产出满足北京建筑市场需要的80%的石料,天永远是灰蒙蒙的,空气中的颗粒物伸手就能抓到,地上的一切都蒙着一层白色的粉尘,可以肯定地讲,这又是伟大的人类创造的奇葩环境。很难能将这里与正东四十公里首都的高楼大厦联系在一起,但是谁都知道,肯定是有联系的。
我赶到法庭的时候,公安的同志们已经在勘验现场了。这个法庭共五人,一名庭长,两个助理审判员,一个司机,一个上岁数的门卫兼厨师。这两个助理审判员的身份经不起推敲,一个通过司法考试了但没有国家的政法编制,一个既没有编制也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好在助审员是本院任命,党组会就基于现实的工作需要研究任命了。司机和门卫都是临时工作,原先一个月拿五六百块钱,后来签了劳务派遣合同工资涨了一些。
我们先把看门的老师傅,送到医院进行检查,他喝了可能被投毒的开水,身体健康是第一位的。在配合公安的同志完成现场勘验和相关的调查工作后,我和法庭的几个同志到路边的小吃店里吃了饭,给他们压压惊,可以明显地看出,这几个同志已成了惊弓之鸟,这个事件给这些长期在人民法庭长期超负荷工作的疲惫心理上,又增添了一个阴影。快吃完饭的时候,医院那边传过来消息,说看门老师傅的身体检查做完了,没有任何的问题,大家松了一口气。(www.xing528.com)
这个投毒事件经过了公安几个月的侦查,也没有一个结果,最后是不了了之了,大家都不愿提起。人民法庭是法院的派出机构,这在法院组织法中有规定,在我参加工作的这二十多年中,人民法庭在政策上有过较大的调整,20世纪的八九十年代,是每个乡镇都有一个人民法庭,这样基层法院中少的要有十几个法庭,多的要有二三十个。后来上级法院要求设立中心法庭,几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庭,这样基层法院的法庭一般也就五六个。再后来上级又要求一乡一庭,在每个镇设立一个法庭,考虑法官的数量太少,只不过是新设的以调解为主,可以由机关庭的副庭长兼任。按照要求我所在的法院要新设九个人民法庭,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不能一味地迎合上级对进度的要求,要干就把好事办好。根据最高法院和中组的规定,人民法庭庭长可以高配为副科级,我们向编办申请新设人民法庭的正式编制,没有编制就暂时不设,不搞形式主义的应景之作,编制下来后,庭长的副科待遇就要跟上落实。因此,新建法庭进展确实慢了,也挨了通报,这也倒逼迫了法庭正式编制的批准,我们是第一个拿到全部九个人民法庭的设置批文的,为法官职级的提高留下了机会。
有一天刚到单位,办公室的报告大门口有人穿着孝服上访,经了解是经历过投毒风波的那个法庭的事,是法庭看门的老师傅的家属。我的心往下一沉,是不是和投毒有关,难道是中毒身亡?不对呀,这都好几个月过去了,这毒这么长时间才发作?我接待完家属才明白,原来看门的老师傅是休假在家时,遇到车祸不幸身亡的。人的死大都不外乎两种:一是天灾,二是人祸。可是在那个特定的时空条件下,投毒应当是明显的人祸,但是恰恰不能查实,蹊跷之中有了几分天灾的色彩,而车祸这种典型的人祸,作为当代社会的最大杀手天天发生、日日上演,在人们的麻木之中反倒有了几分天灾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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