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法官生涯中,司法改革一直就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议题,只不过是有时候叫法院改革,有时叫司法改革,还有的时候叫审判方式改革或审判制度改革。有人说我们六十年代出生的人,是最幸运的一代,可以列举出来的理由林林总总,我认为称其为幸运,主要是赶上了一个变革的时代,改革开放成为年代的热词,法院的改革当然是这个时代变革的组成部分。再加上法制本身就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虽然有点不正常,但却是一个现实,社会的客观需求,是所有改革的原动力。
司法改革,始于实务部门的工作需求,以立法层面的肯定为成功标志。实际上,法律上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权是保障国家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司法改革是政治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中包含了太多敏感而深厚的要素,其中的利益对抗与调整,可能是大多数的参与者也不能够理解的。和我一样,大多数的法官是司法改革的参与者、推动者,有热情,爱出风头,标新立异,更多的情况下扮演的是一个落实者的角色,位于这项工作的浅表层面。在不同的时期,按照不同的要求投身改革,几个轮次下来,作为亲历者逐渐会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与感受,急速推进与事后反思,都是改革的衍生品。对惊堂木与法槌的对比,是我在思考司法改革问题时常用的方法。
司法是以立法为剧本的现实生活剧,是一个由国家强制力保护的舞台,是以演绎公平正义为目的大戏。是戏,除了各色粉墨登场的角儿们外,道具是不可以缺少的。我成为法官之前,头脑中有关法院、法官、审判、办案的情景只有两个:一个是以包拯为代表的青天大老爷,威风凛凛,坐堂问案,案头的一块乌黑发亮的惊堂木,令贪官污吏魂飞魄散;另一个场景就是八十年代香港电视剧中所频繁出现的,假发黑礼袍的法官,高扬法槌咚咚作响,一个个甚嚣尘上的案件就此敲定。法庭审判是追求公正的行为艺术,必要的道具岂可缺少,刚当法官的时候,就见到老法官为了控制法庭的喧嚣,忍痛把自己喝水的杯子摔掉,以示震慑。惊堂木和法槌是幸运的,它们成了公正裁判者的化身,它们成为神圣法治的代名词。惊堂木最终还是没有法槌幸运,因为法槌从2001年之后,成了我们法庭的道具,而最具法律文化传统渊源的惊堂木,则竞争上岗失败,只能无奈成为不可延续的历史。有时我也想,中国的法庭上,以法槌取代了惊堂木,是不是从此司法告别了包拯、海瑞,告别了青天时代。(www.xing528.com)
法槌的使用,最早是由福建厦门思明区法院开始,后来由最高人民法院推广在全国法院适用。有一次在最高法院组织的培训会上,与会的思明区法院的黄主任,给我们讲述了法槌诞生的详细过程。当时的思明区法院院长叫陈国猛,这位思想活跃的法官以改革而闻名,并得到不断的提拔重用,后来官至福建省政法委副书记。2015年5月,浙江宋城集团展演了一场行为剧,以场景、演员再现了窦娥六月飞雪、法治崩塌,并实名举报浙江省高级法院院长齐奇干预案件、枉法裁判,一时间引起了剧烈的轰动。宋城集团大名鼎鼎,是文化产业圈内的领军者,其旗下的杭州古今三千年、海南古今三千年项目影响巨大,文化地产是它的强项,谋划这样一个行为剧,是对浙江法院一个涉及它们公司的案件表达强烈的不满。齐奇也非凡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以改革著称,是司法公开的积极倡导者,它成为宋城集团行为剧的主角之后,在一次随后召开的全国法院视频会上,齐奇院长还专门就宋城集团的行为,以国家一级大法官的名义,当场向参加会议的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要说法。此后出现的戏剧性的变化,比宋城集团的行为剧传奇多了,齐奇突然被免去了职务,而接替院长职务的,则是福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陈国猛。两位以改革著称的法官,在特定的历史时空碰到一起,陈国猛替代了齐奇,法槌战胜了司法公开,这远远不是两个人的问题,也不是两项改革内容的问题。大胆猜测一下,在未来的若干年,法槌与司法公开是否还会出现逆转呢?我认为可能性不大。但是法槌与惊堂木之间,是否会演绎出什么故事,这就很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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