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年龄和阅历的原因,我对自身法律职业身份的认知,在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理解。大学报考志愿选择法律,是因为法律代表着荣耀,是热门的专业。毕业分配选择法院是受法官权力的吸引,为了令人羡慕的工作。开始办案子,法官是权威的化身,是生杀予夺、居高临下的特权人物。在进入到审判管理的领域后,逐步认为审判是一种司法制度,是社会调节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习时,学者型法官的必要性日渐显现出来。2005年,我组织了一次法官与律师、法学教育者的座谈,被我冠之以法律利益共同体恳谈会,得到了院长和与会者的充分肯定。当了院长之后,进一步了解了法院在整个社会体系中的定位,体会到法律职业中包含的价值与担当。现在做了律师,我心目中的法律职业又增加了生存、服务、价值的内涵。干法律工作三十余年,之所以敢以法律人自称,对法律职业进行评点,是因为身处法律实务层面,始终没有放弃理性的思考、理论的追求,这是由于廊坊中院的特殊氛围,身边的法律职业燃灯者,指引着我法律工作的方向。
法律职业燃灯者之一马院长。上班之后的两个多月,才见到时任马院长。他因为身体原因,在北京住了几个月的医院。自见到马院长之后,马院长的健康状况,好像一年好过一年。马院长是我印象中的那种老革命干部,当过县委书记,作过市政法委书记,一脸的沧桑,说话声调不高,但句句都在点上,浑身上下流露着不怒自威的气质。马院长的大脑是一部永动机,能敏锐地捕捉到社会的形势,对审判工作适时提出先进的指导理念,他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大两环”理念,就是审判工作要树立大民事的审判观念,实现诉讼内和诉讼外两个良性循环。这在九十年代初,是相当超前的,那时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刚刚确立,法院工作的重心仍是刑事审判的打击职能,民事诉讼体系还正在逐步完善之中。在第六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马院长作为特邀代表,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以此次会议为标志,以“加强调解、减少上访、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为内容的做法,被命名为“廊坊经验”。在此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廊坊经验”在全国法院系统乃至法律界产生了独特的影响,一个系统的工作用地域来命名,一个小法院的做法引起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界的强烈反响,这都源于马院长的思索,一个自称为法律门外汉的思索。这样的思想者,在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的当前背景下,更是弥足珍贵,一个与时俱进的老人的思想火花,相信不光只是照亮他身边的人。
法律职业燃灯者之二张庭长。张庭长是我们民庭的庭长,法院的老人,刑事审判出身。张庭长是我法官生涯中交流最多的一个对象,他对我以及我的家庭给予了家长般的关心,每当回想起那些记忆中的节点,心头都是暖暖的,这位我在法律职业路上的领路人,深刻地影响了我。一想起张庭长,就是一幅手捏香烟、侃侃而谈的画面。他是烟不离手,见到他的人就能见到点燃的香烟。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在每一个细节刻意模仿他,一不留神,抽烟上了瘾,几次下决心忌烟均以失败告终。我有一次问他一天抽这么多烟行吗?他笑了,说到天机只泄露给你,不往里吸就行了,烟在嘴里转个圈就让它出来。我真是悲摧,学来学去,只盼学个皮毛,原来只是一个假象,真是成了新版的邯郸学步。张庭长思想的宽度,是我接触过的人中数值最大的,就像是烟头上忽明忽暗的火花,虽然有些诡异,但却令我和很多弟兄受益颇多。在2000年硕士快毕业的时候,正发愁毕业论文无从下笔的时候,与张庭长的一席话,令我茅塞顿开,只用一个月的时间,《诉讼调解制度研究》就基本完成,在答辩时全票过关,顺利地将硕士学位混到手。有一段时间没和张庭长见面了,真是有点想念了。(www.xing528.com)
法律职业燃灯者之三王院长。几个臭味相投的哥们一起喝酒时,经常谈论的人物就是王院长,最后大家总是共同提议一起为我们佩服的王院长喝一杯,祝福已荣升河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的他工作顺利、身体健康。王院长干了六年的廊坊中院的院长,做人、做事、做官堪称楷模,道德、文章、人品无人能比。我自己对王院长的总结是十一个字:美男子、工作狂、学者型法官。他在任期间,整个法院的工作始终与法学理论的最前沿对接,那种工作干起来,对我这个学生法官来说,是既解渴又充实。王院长亲自搭就的“法官论坛”,每两周举行一次,王院长将他在法学理论界的朋友请到法院,聆听这些法学大家的讲座,简直就是一次次精神盛宴,大家如醉如痴,法院的学习气氛,法官的学习意识,工作的学术含量,达到了空前的盛况。“法官论坛”一度成为廊坊法律人的盛会,吸引了许多其他政法部门、律师及法律教育单位的人前来参加。因为工作的关系,王院长有一年的时间直接主管民事审判工作,因为他的时间紧张,案件的汇报研究经常通宵达旦,但那段时间太令人难忘了。王院长以他精湛的业务能力把每一个案件都讲成了教学案例,遇到疑难拿不准的情况,王院长的手机就成为专家热线,电话那一头的法学家,会提出最权威的意见,这使我们法官受益匪浅。即使是一个普通的案件,当事人可能就是农村的老百姓,他们之间的纠纷的解决,不仅是主办法官的工作成果,也包含了权威法学家的智慧,这是一件值得荣幸的事,这是最有智力含量的审判工作,也是司法公正的最高境界。
新中国的法治进程还是比较短的,我们在宣告新政权成立的同时,也废除了国民党政权的六法全书,从政治层面强行割断了法律的继承性,法治面临着从零出发的现实局面。在“文革”期间,又出现了撤销大学的法律院系、砸烂公检法的过程,使得法学教育缺乏系统性,司法部门很长一段时间是在恢复重建,这就使得那时的审判工作普遍存在着师傅带徒弟的模式,老前辈的言传身教,成为像我这样的年轻法官进步的主要方式。我自己的进步,得到了很多老法官的帮助,就像是一位位认真负责的老师,前面提到的三位燃灯者,是典型的代表,对我的影响最大。有人会说,你的师傅不是院长就是庭长,是幸运还是巴结领导?幸运是真的,我的表现确实赢得了领导的好感,在我的每一次进步中,都有他们的提携。巴结的事,我始终不会,也没有必要。就此我倒可以讲一下,我对领导的认识。我会毫不犹豫地真心尊重每一个领导,我尽量尊重每一个人,不为别的,因为我也想赢得别人的尊重。领导也是人,当然也要尊重,这是一个做人的原则。另一个理由是,领导都是有本事的,在我们这个官本位的社会里,公务员队伍里汇聚了社会上的精英,领导则是精英中的精英。有人批评现在干部提拔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总体上是值得肯定的,在残酷的竞争中,杰出者脱颖而出,走上领导岗位的没有一个是白给的,肯定是有过人之处,这是在大量的实践中磨合出来的有效机制,值得总结与肯定。每级领导在自己的岗位上恪尽职守、全力以赴,做出突出的贡献,奉献了青春,奉献了生命,光是我在法院工作期间,就有十几位同事因病、因事故牺牲,可能是宣传得不够,也可能同当下里不少的仇官心理有关。部分人认为,无官不贪,无官不私,把领导干部妖魔化,这种现象危害很大。不能对领导干部有一个公正的评价,影响了干事创业者的积极性,事业要吃亏,老百姓要吃亏,价值观颠倒更会是遗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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