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的下半学期,大家盼望已久的实习开始了。法律本身就是一项实践性强的学科,大家怀着对一身制服的向往,才报考的法律系,平时搞的一些旁听、模拟法庭根本不解渴,对为期半年的实习大家跃跃欲试,心向往之。
我被分配到本城的南市区人民法院实习,一进法院的大门,我和其他四名同学都惊讶得几乎合不拢嘴,这就是心目中神圣的法院吗?法院由一个大庙改造而成,向北开的衙门口应该就是庙门,正对大门的是大审判庭,是庙的正殿,东西两侧各有两排坐北朝南的平房,是院领导和业务庭的办公室。我被分配到民庭实习,在左侧平房的最南一排。在民庭的实习,让我和民事审判结下了不解之缘,以后的法院工作经历主要与民事审判有关,别人问到自己擅长什么业务时,往往张嘴就说民事。
我的实习指导老师姓叶,是民庭的庭长,五十来岁,瘦瘦的,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叶老师是那时为数不多的知识分子型法官,按现在的说法是学者型的法官,为人善良真诚,法律业务精湛,写得一手好毛笔字,是当地小有名气的书法家。让我没想到的是,实习第二天,叶庭长就从家中,给我带来了一身法官制服,深蓝色的制服,鲜红的肩章,还有一个大檐帽。衣服虽然是旧的,但也足以让我欣喜若狂了,就这样,我们所有实习生中,我第一个穿上了法官制服,其他实习的同学羡慕地眼珠子都快掉地下了。只要是工作日,我每天穿着法官服,一本正经地成了叶庭长的书记员。由于我钢笔字写得好,又实在好学,很快就赢得了叶庭长的认可,两个月后,叶庭长就让我个人尝试着独立办案了,到实习结束时,我差不多独立办了二十多个案子,多数是调解结案的,没有一个上诉的。
叶老师对我以后的路影响很大,是我审判工作上的恩师。实习快结束时,叶老师找我谈话,问将来毕业分配是否有意向留在南市区法院,如果想的话他去找院领导。我实话实说,家里培养这么多年,我又是长子,想回到家乡的市里工作,这样可以多为家里出点力。老师对此表示理解,如果想回老家到时候还可帮忙,本以为是一句客套话,没想到叶老师一诺千金。快毕业离校时,到叶老师那儿玩,又问起了毕业分配的情况,我说想到老家的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就是不知道能否如愿。他说我的老同学在你们那儿当市委秘书长,我给他写封信你跑一趟,估计能帮上忙。我带着老师的亲笔信和老师给安排的几瓶酒,去了一趟廊坊,没想到很顺利地见到了秘书长。他看了老师的信,又问了其他的情况,说安心学习吧,毕业分配的事他会向有关部门打招呼的,只要不违反政策会尽力而为的。就这样,我分配到了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在落户口关系的时候,派出所的民警说你不能落户,因为分配计划中没有你这一号。我去找人事局,毕分办主任笑着说没事,你找一下组织部的二科。到了二科我见到了张科长,他说我知道你会来找我的,我一头雾水,他从保险柜里拿出来几张表,说按照市里大的分配计划你应该是分配回老家所在县的县法院,因为有领导推荐,后来调整计划时将你留在了市里,把这张表复印一下,就可以到派出所落户了。(www.xing528.com)
我没想到,是叶老师的一封信改变了组织已为我确定好的工作单位,也改变了我的命运。我这个人挺自傲的,但是永远不敢忘恩,我感恩于每一个帮助过我的人,我感谢人生中遇到的每一个人。没有这些善良人的帮助,自己人生的路径会是怎样,我想不出来,可能会好可能会坏,那对我无所谓,因为我在乎的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有温度的真事,所有的假设都是假的,没必要在那上边浪费时间,把时间留下来为恩人做点事才是更好了。
人与人的关系组成了社会关系,社会关系不是松散的,而是按照一定的规律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特定的人之间产生关系,有目的性、有必然性、也有规律性,我想这和能量的传递有关。在自然科学领域,物与物之间因为有能量的存在,才产生了这丰富多彩的世界。人与人之间也是有能量在传递的,这种能量是群体之间的黏合剂,也是社会关系的黏合剂,这种能量的传递是人善良本性的一种提升,也是生命的自觉。我现在特别欣赏一句话,叫传递正能量,人的一生要经历很多的事,与不同的人打交道,最难忘的就是在困难的时候得到别人的帮助,像我上面提到的叶老师,像我在本书中提到的所有人,他们都对我有帮助,是我的恩人,他们让我感受到亲切,感受到幸福,感受到这个世界的温暖。我想报恩,以我力所能及的方式,并力争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但是多数情况下只停留在想的层面,因为种种原因得不到实现。现在认真思考,这些恩人传递的就是正能量,这种正能量不在乎反向的回报,它是向前向外的,呈一种发散的趋势,我们作为正能量的接受者,最大的任务是传递下去,传递给谁都行,而且这才是对正能量最好的尊重,是对恩人最好的感恩,是对人间美好的发扬光大。赶快行动起来,不要做理论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感恩于有恩于我的人,把爱的正能量以更快的速度,向更大的范围传递出去,成为正能量的推进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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