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科技报告体系建设实践证明,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完善的法规制度、统一的标准规范、合理的组织架构、科学的收藏服务机制。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总体框架由法规制度体系、标准规范体系、组织管理体系、共享交流体系四个方面组成,如图1所示。
图1 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总体框架
(1)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科研管理程序中,保证科技报告的产生和呈交,规范科技报告的管理和交流。
(2)合理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三级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规范的科技报告生成、提交、审核、利用工作机制,推动科技报告工作的具体落实。
(3)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研制和宣传科技报告编写、编号、密级期限管理、基本元数据等方面的标准,规范科技报告的编写、审核、加工和交流利用等工作。
(4)科学的共享交流体系。按照集中与分布相结合的原则,对“公开、受限、涉密”科技报告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推动科技报告的充分、安全、有效使用。
2)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组织保障体系
按照“充分依托现有机构、融入计划项目管理”的原则,构建由国家、部门/地方和基层科研单位组成的三级或多级组织管理体系,形成分层收集、汇总归一的多级组织管理模式,如图2所示。
图2 国家科技报告组织保障体系
科技部作为国家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全面负责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宏观决策、部际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需要成立国家科技报告管理办公室,负责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具体落实、执行、推进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并成立国家科技报告管理中心,负责所有公开科技报告的集中收藏和服务。
各部门/地方按照“谁立项、谁管理”的原则,依托现有相关机构,成立本部门/地方的科技报告管理办公室和科技报告管理中心,负责本部门/地方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和推进工作,并定期将公开科技报告呈交到国家科技报告管理中心。各部门/地方也可根据自身需要设立多级组织管理机构。
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指定本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或信息部门,负责落实本单位的科技报告工作任务,同时应指定科技报告联络人,负责科技报告的收集、呈交、联络和协调工作。(www.xing528.com)
地方政府参考国家科技报告整体布局部署管理地方财政投入形成的科技报告,并定期将公开科技报告呈交到国家科技报告管理中心。
3)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呈交实施流程
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实施,需要明确公共财政资助科技项目必须形成和提交科技报告,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科技项目管理程序,将科技报告的编写和呈交纳入任务合同书的预期成果和考核指标中,规范科技报告计划、撰写、审核、呈交、验收工作流程,如图3所示。
图3 科技报告工作流程
(1)下达科技报告任务。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单位,应当在立项报告的成果形式栏中写入呈交科技报告的内容。科技计划管理部门下达任务合同书时应明确规定呈交科技报告的类型、数量和时限等。
(2)撰写科技报告。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按照任务合同书的要求,按规定撰写科技报告,对技术秘密等信息进行标记,设定密级或受限范围,填写科技报告审定表,并提交给本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或科技报告联络人。
(3)审核科技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对本单位产生的科技报告进行格式审查、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并负责将非涉密科技报告全文呈交至部门/地方科技报告管理中心。部门/地方科技报告管理中心对科技报告进行格式审查,对审查合格的科技报告在审定表上盖章确认,并将审定表返还项目承担单位。
(4)验收科技报告。部门/地方科技报告管理中心验收接收科技报告,进行加工整理,严格按照使用范围限制开展利用工作;同时,及时将公开或解密的科技报告全文和受限科技报告元数据信息上交国家科技报告管理中心。
4)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共享服务模式
按照“国家支持的科研活动获得的科技信息资料,能公开的要尽量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总体要求,建立集中与分布相结合的分级收藏体系,对“公开、受限、涉密”科技报告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公开科技报告向全社会开放共享,受限涉密科技报告,纳入内部信息和保密信息管理体系,实行受限受控使用。
国家科技报告管理中心负责公开科技报告的集中收藏,建立相关数据库和统一检索平台,面向公众提供查询和全文获取服务;建立受限科技报告目录数据库,面向特定用户提供查询服务;指导各级管理中心开展加工、资源整合等工作。部门/地方科技报告管理中心负责本部门/地方科技报告的收藏和服务;负责向国家中心呈交公开科技报告全文和受限科技报告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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